“減負”,不能機械教條,更不能越減越負


“減負”,不能機械教條,更不能越減越負


近年來,各級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一直在鍥而不捨地減輕學生過重負擔,各種"減負令""禁令""規定""緊急通知"等文件層出不窮,措施一次比一次嚴厲。 尤其是2019年1月2日,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印發中小學減負措施的通知》,通過30項具體要求實現全國中小學學生學業減負。

減負牽一髮動全身,關係到千家萬戶 ,關係到國家未來。因此,各級教育部門嚴格執行文件精神,努力落實減負要求。學校要制定減負計劃,遵照執行,上級也經常督導檢查,減負的確在紮實有序地進行,但是,社會上很多人對有的減負措施不理解,質疑聲也一浪高過一浪,對照30項減負措施,我就選社會質疑最強烈的幾點來談談:

一、《關於印發中小學減負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第4條規定

嚴控書面作業總量。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書面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家庭作業不超過60分鐘,初中家庭作業不超過90分鐘,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業時間。

對這一條規定,很多老師很困惑,就拿初中這一條規定來說,課後作業不超過90分鐘,這樣的規定太教條,就算只佈置語數外作業,難道說每學科只佈置30分鐘作業,老師怎麼去計算佈置作業的時間,學生怎麼能在30分鐘就完成一科作業。有的時候一道數學題可能30分鐘都做不出來,而且物理、化學、歷史很多學科也不能不留作業。

留作業,要分層次留,而且也需要各科老師協調,即使是減負,這樣規定作業時間也是難以實行的。

“減負”,不能機械教條,更不能越減越負


二、,《通知》第七條規定:

採取等級評價方式。嚴格依據課程標準和教學基本要求確定考試內容,命題要符合素質教育導向,不出偏怪考題。考試成績實行等級評價,嚴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佈學生考試成績及排名。

對這一條規定,前半部分關於考試出題爭議不大,只是"嚴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佈學生考試成績及排名。"這一點讓家長感到莫名其妙,甚至情緒激動。每次期末考試結束後,總有家長向我詢問孩子的考試成績和排名,並且信誓旦旦地保證絕對保密,我總是以成績沒出來,或者上級嚴格要求不得公佈,否則行政處分為理由拒絕。


從根本上來看,我國還是選拔型社會,考試是選拔人才的通道,特別是對農村孩子而言,更是改變命運的階梯,無論你怎麼談素質教育,怎麼強調完整生命教育,都無法迴避考試型教育、選拔性教育的本質。特別是對家庭來說,更多看的是教育的結果。

“減負”,不能機械教條,更不能越減越負


孩子送到了學校,學習究竟怎麼樣,有沒有升學的希望,需不需要在家陪讀,需不需要找課外機構輔導,這些都依賴於學生的成績,可是學校卻不公佈,而且老師考評也淡化考試成績,這怎能不讓人萬分焦慮?

正如有的家長說的"難道升初中,升高中,考大學不需要成績,也像上車牌一樣去搖號嗎?"這樣的質問真的是一針見血。

三、通知》第14條是對課外培訓機構的規定:

嚴禁超標培訓。開展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內容、班次名稱、招生對象、培訓進度、上課時間等要經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審核並向社會公佈;培訓內容不得超出國家課程標準,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市、區)中小學同期進度。杜絕機械訓練、強化應試等不良培訓行為。不得留作業。

對一個課外培訓班,怎樣去督促檢查上述措施的落實,只靠每年一次兩次的督導嗎?學習好的學生去參加課外培訓,你還講學校講過的東西,那人家為什麼花那麼多錢去培訓?不強化應試,將來考重點考不上,考大學考不上,那還花錢培訓幹什麼?

綜上所述,減負是時代的要求,是一件好事,但是,很多減負規定過於機械、教條,沒有充分調查研究,沒有考慮民意,不切合實際,如果硬要執行,效果也不會好,甚至"減負"不成越減越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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