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負!減負!台州再一次降低社會保險費率!

2019-05-10 07:00 | 台州人社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號)精神,根據省裡有關文件精神,5月9日下午,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醫保局聯合召開會議,部署我市降低社會保險費有關事項。

减负!减负!台州再一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台州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優惠政策有哪些?主要乾貨有四條!

1、自2019年5月1日起,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6%。

2、現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的政策延長到2020年4月30日。期間,失業保險總費率按1%執行(企業和個人各0.5%),預計2019年全市能減輕企業負擔2.4億元。

3、省裡規定,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在18(含)至23個月的統籌地區和可支付月數在24(含)個月以上的統籌地區,分別以2018年階段性降低費率前的實際執行費率為基礎下調20%和50%。目前,台州市區、仙居縣、三門縣均符合費率下調條件,其他統籌區不符合。台州市區、仙居縣工傷保險費率分別從4月1日、1月1日開始在原有基礎上下調50%,三門縣從5月1日開始下調20%,預計2019年全市能減輕企業負擔7000萬元。

4、2019年5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可以在我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至300%之間選擇繳費基數。原先是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可以在當地全社會平均工資的80%至300%之間選擇繳費基數。

溫馨提示

提醒廣大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注意,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由參保人員申報產生,政策調整後具體的實施辦法還在制定中,將以公告、短信等形式告知,需要調整基數的參保人員按照通知的方式進行申報調整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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