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復工期間公司發的工資合理嗎?不合理怎麼解決?

傻鳥的回憶


這個問題我覺得還是要看具體的工作和工作的量,還有自己對工資的滿意度


活著吖


在經歷了春節延長假、延遲復工後,很多人返崗在即,大家很關心工資待遇的問題。春節延長假、延遲復工期間工資到底該怎麼算?未能按時返崗怎麼辦?如今,權威答案來了。

人社部等7日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對一些問題進行了明確。

春節延長假上班怎麼算?——先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兩倍工資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要求,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那麼,如果在春節3天延長假期間上班的話,工資怎麼發呢?

上述意見明確,對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指導企業應先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也就是說,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業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延遲復工期間工資怎麼發?——休息日加班要支付兩倍工資

為了防控疫情,多數省份已經宣佈延遲企業復工,多數是不得早於2月9日(正月十六)24時復工。那麼,延遲復工期間工資怎麼發呢?

對於這個問題,上海人社局表示,延遲復工是出於疫情防控需要,這幾天屬於休息日。對於休息的職工,企業應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對於承擔保障等任務上班的企業職工,應作為休息日加班給予補休或按規定支付兩倍工資。

廣東、福建等地明確,符合規定不受延遲復工限制的企業,在此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依法支付勞動者工資。其中,企業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不能按期到崗該怎麼辦?——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

很多人關心,延遲復工結束後,因為受到疫情影響,不能按時返回工作地到崗,怎麼辦?

上述意見明確,對因受疫情影響職工不能按期到崗或企業不能開工生產的,要指導企業主動與職工溝通,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務;對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

如果使用帶薪年休假,那麼工資自然是按照正常提供勞動來計算了。北京人社局指出,對於因疫情未及時返京復工的職工,企業可以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待崗期間工資怎麼發?——超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沒上班發放生活費

如果用完各類休假了,還是無法復工或返崗的,工資怎麼發?

上述意見明確,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各地生活費標準不盡一致。其中,北京規定,待崗期間,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基本生活費。廣東規定,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職工生活費。

在家上班工資怎麼算?——按照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支付

很多人還關心,在家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上班的工資如何算呢?

居家辦公期間的工資是照發的。北京人社局明確,疫情防控期間,對企業要求職工通過網絡、電話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支付工資。



楓飛一葉


我認為是合理的,1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明確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2月3日起正常上班。隨後,多地政府下發相關通知,延遲企業復工,復工時間多為元宵節後,不早於2月9日24時前。各地對於延遲復工期間的工資發放規定並不統一,有的未明確。但是我相信公司會給我們一個合理的答覆,畢竟公司還是需要我們的,如果不能給予我們一個合理的答覆,員工們也就不會認真的去工作了。大家覺得呢?


濤哥道娛樂


有工資發你蠻好了!疫情當前,公司也不容易,你不做工作公司還發工資養你,你不心存感激還懷疑公司發你的工資是否合理,你這樣的員工公司聘用你有算倒黴了……


海哥


那要看發的工資是少了還是和平時差不多水平呢?如果是少了,可能是因為疫情期間開工天數少,加上企業效益可能受到疫情的影響降低導致,作為員工也應該在特殊時期為企業著想一下,畢竟現在能復工就好,疫情和暫時的困難終將會過去,慢慢會好的


村裡小康哥


不管怎麼樣?應該感謝國家和公司


手機用戶53372387900


對於企業復工後的工資問題國家有規定的 一切按國家規定的來 覺得不合理可以投訴啊


真功夫採耳CEO


互相體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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