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們說,手槍50米外就打不死人了,是真的嗎?

煮日子


1835年,美國軍人柯爾特發明了左輪手槍,第一次使用了底火擊發原理,槍管鑿有膛線,使用錐形子彈,還能實現自動退殼,與現代左輪槍相似度達到90%以上。有著手炮之稱的M500就是在此基礎上研發的,12.7mm口徑,出口動能可達4000焦,有效射程300米。除此之外, 備受槍械愛好者喜歡的沙漠之鷹有效射程也可達200米。誰說50米打不死的!


圖釋:M500,加裝望遠鏡的效果更酷哦

不過大多數手槍的有效射程均為50米,包括意大利伯萊塔92F型手槍、美國柯爾特M2000型,還有我國的92式手槍,那麼這些手槍在50米開外就打不死人了嗎?

答案當然不是的。

以上提到的手槍都是標明有效射程50米,但是有效射程並不等同於最大射程,有效射程是保證槍械射擊精準度和發揮射擊作用的推薦距離,也就是說在這個距離內打中的概率大一些。

圖示:柯爾特M2000

由於空氣的阻力系數很小,因此子彈在飛行到有效射程時還會保持非常快的飛行速度,並且足以造成致命的傷害。

有效射程50米的手槍完全有概率射殺60米處的目標,有效射程400米的步槍射殺50米外的目標也並不奇怪,有效射程是2100米的TAC-50狙擊步槍,創造出3450米的世界狙擊記錄。圖釋:TAC-50狙擊步槍

正因為如此,靶場設計規範中規定靶場射擊區安全距離並不能以槍支的有效射程來規定,而是要考慮最大射程,否則就要設置收靶障礙物。

實際上據玩過真槍的講,有效射程50米的手槍在25米以外打中目標就很有難度了,普通人25米外打胸靶會脫靶一半以上,剃光頭也是很正常的。

所以說不是打不死,是大多數人根本打不到目標好嘛!


核先生科普


還記得幾年前的爆頭哥周克華嗎?被擊斃那回是和兩個便衣迎面碰上了,三個人同時拔槍,每人在五六米的距離上對射了好幾槍,終於有一槍打中周克華了。

用過手槍的人都知道,手槍真的不好打。初次用的人很多都不知道把子彈打哪去,能上靶子就不錯。我小時候聽老人講過一個本地獨行俠殺鬼子,他的槍把準星銼了,為了插在腰上掏槍方便,而且他殺鬼子都是靠近後槍管頂住人才開槍,這樣確保一槍一個。真正揚手打飛鳥的真沒碰見過。手槍後坐力大,槍管短,射程近,一般也就50米有效射程,但真給你50米打人,基本靠蒙。當然,也不能以偏概全,個別天才還是有的。


風亂曲揚


老兵們說,手槍50米外就打不死人了,是真的嗎?


對於一個多年使用過手槍的我來說,這個問題問的太LOW了,應該更改為“手槍50米外就打不準人了”。而不是打不死人了!

在學校的時候,我們常用的是54式手槍,這種手槍很輕的,放在手裡也比較小巧,記得當時老師說,千萬不要小看這款手槍,雖然輕巧,裝彈量少,但是威力卻很大。

記得當時進行手槍訓練時,每次上課,領到手槍後,就到靶場右側的一面石牆前,那裡有一道距離石牆25米的白線,按照規定的動作,每人對準一塊石頭,一瞄就是一上午,每20分鐘休息5分鐘,瞄了一週後,開始在手腕上掛空水壺,掛了幾天後,掛裝滿水的水壺,從最開始的輕鬆愜意到最後的痛苦萬分,瞄石頭一個月後,才讓我們開始進行實彈射擊,這時才體會到老師的高明之處,去掉水壺後進行實彈射擊,手不再發抖,可以定在那裡5分鐘不顫抖,瞄準線不變,記得第一次手槍實彈射擊我就是5發全中,以後無論什麼時間實彈射擊,基本上沒有少於4發的。

畢業後,當了幹部,由於所在單位承擔一線任務,所以配備的手槍不再是54式,而是QSZ92式半自動9毫米手槍,這種手槍科技含量更高,外殼全部為塑料,彈夾容量15發,雖然外表是塑料,但是整槍全重依然比54重,拿在手裡有一種非常實在的感覺。

所有幹部都配備一把專屬於自己的手槍,打靶是都用自己的,經過在學校長時間的訓練,我很快就掌握的92式手槍的要領,所以,射擊成績基本全是5發全中。

在靶場,目標是25米外的全身靶,五發全部命中是優秀,三發是合格,很可惜,因為手槍射擊是一個階段性科目,所以,很多沒有經過長時間訓練的人,在半個月的訓練時間內,取得及格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五發全中就更加困難了。

羅嗦了半天,都在說瞄準性的問題,最後我們說說有效射程的問題。

54式和92式手槍的有效射程都是50米,就是說超過了有效射程,子彈的動能耗盡,完全依靠自身慣性向前移動,直到最後落地,這就是最大射程。

所以題主說50米之外打不死人了,這是極端錯誤的,有效射程不等於最大射程,就這兩種手槍來說,200米內照樣能正常殺死人,300米外還是能傷人毀物的。

所以,面對手槍,千萬不要以為有效射程是50米,你跑到51米就沒事兒了,我對你的忠告是能跑多遠有多遠,因為距離越遠,越難以瞄準,子彈的威力越小,軍隊射擊基本上都是25米,因為這個距離無論是準確度和殺傷力都是最好的。

最後,除了一些特殊軍種,手槍都只配發給軍官,士兵不會配發手槍,所以,沒有用過手槍的人沒有發言權。


葛大小姐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一下,因為我打過手槍,而且一打就是十幾年,曾經歷過好奇、喜歡、熱衷、平和、冷淡到可有可無等諸多階段。當然這也是大部分與槍打交道的人的心理變化過程。提這個問題的,我斷言一下,應該是處於好奇,或者喜歡的階段。



下面,我以過來的高姿態解管一下你提的問題,首先問題本身就是問題,手槍50米內也打不死人,要看打哪兒。對不?所以問題的加上要害部位,要是加上的話,那答案就肯定了,50米不僅能打死人,而且依然可以一槍斃命。當然,前提是你得瞄準了。



說到這裡,大家是否有種辯證法的感覺了?其實就是這樣,任何事情都沒有那麼絕對,要看先決條件。這樣的話,我們先說說瞄準。手槍瞄準分單手執槍和雙手持槍,要說那種方式好一些,我只能告訴你適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只要能打的準就行,兩種持槍方式都有一個難點,就是瞄準。手槍因瞄準基線短,極易跑靶,瞄準誤差一毫米,二十五就絕對沒影了。所以持槍是為了更好的瞄準,瞄準是為了更好的的命中,這裡必須得照應一下題目了,如果50米外被命中,也是非死即傷。因為扔一塊石頭您也受不了,何況是高速運行的子彈。

可能會有人覺得,手槍的有效射程就是50米,但我們要知道50米之外的子彈不是說停就停的,它在彈藥賦予的動能的基礎上,還有慣性、風速等諸多外在因素,即使它達到峰值後,會出現減速的現象,但也是有極快的速度的,不管你如何計算得到的動能耗盡,我也不建議你站在51到100米的任何位置上向一位持手槍且有子彈的人說:“開槍吧,我準備好了!”因為這是在拿著生命開玩笑,千萬別折騰。



下面說個真實案例,我們當年也在好奇心的驅使下,用手槍向100米處的步槍靶射擊,雖然做不到指哪打哪兒,但也有子彈穿過靶標,記住是穿過,不是粘在上面。綜上所述,這個問題的答案就水落石出了,記住,遠離槍枝,有益生命。


媚眼兒看史


50米遠,拿手槍射擊人,如果是身經百戰的老兵,打死人的概率也是相當小的。用手將練習射擊,一般都是十米靶子,十米的靶子能打到靶子上的老兵都不多。也有20米靶,就更難了,我同學當過四年兵,50米也練過很多次,他說從來沒有打中過一次靶子。

手槍的槍管很短,射程本身就不遠,穩定性也差,手槍從發明之日開始,就是近距離作戰武器。普通手槍的有效射程,基本是在50米左右。

要用手槍在50米遠的地方瞄準特定的人射擊,能打到目標已經很不容易,能打死了就更不容易。有些國產神劇,一些人在幾百米開外拿手槍朝敵人射擊,其實現實作戰中是不可能的,因為夠不著,純粹浪費子彈。

後世發明了一種衝鋒手槍,射程大約150米,槍管長度有增加,有槍托,可瞄準,這種槍是衝鋒槍和手槍的變種,50米內射死人的概率大增。


坐看東南了


手槍,我玩的次數比較多,10米、15米、20米,甚至25米立姿射擊,都曾經打過,一般距離30米時,用當時典型的92式軍用手槍打靶,滿彈匣20發彈,能上靶7發左右,絕對都是高手了,一般人即便再練習,也很少能上靶,一發彈都不上,剃光頭者都不在少數。在我服兵役那年,打了50發100米的練習把,雖然說是訓練,但是真的很難中,手槍打100米距離,瞄準就像打迫擊炮一樣。不一定說50米打不死人,但如果被擊中,重著涼了,輕者也是住院。


小豬gg


有一年公安的朋友給我們講一個飯局上的笑話。

說有一個警察槍法不好,一天去抓罪犯,這罪犯就在前面跑,警察急了,啪一槍,罪犯還在跑,又啪一槍,罪犯還在跑,又啪啪兩槍,罪犯一下就跪地上了。

警察跑過去,罪犯跪在地上,舉起了雙手,已經尿褲子了,帶著哭腔喊:“別開槍了,槍槍都從耳朵邊飛過去,嚇死人了。”

後來也有問他,他說手槍超過30米基本上打不準了。但不是打不死人,到100米還是能打死人,但是瞄不準。


九門提督坎震離


這是個真實的事情,我們不能單從字面上去理解老兵們的話。我有個朋友在軍隊服役,用的是八一槓,我問他這槍怎麼樣。他回答:“300米以外,你亂跑就是的,絕對打你不死了。”我就很奇怪了,八一槓,質量槓,射程500米,300米外就打不死我了?難道是我臉皮防彈的?他說:“不是這個意思,八一槓,在300米以外就很難擊中移動目標了,射擊目標需要集中火力,看誰運氣好。” 所以,老兵的意思不是射擊的威力不夠,而是想表達很難擊中了。 手槍相比步槍,短了很多,即便是雙手端槍,手指扣動扳機也容易造成槍口向下向上微微移動,所以手槍射擊的精度遠遠無法和步槍相比。五十米外射擊精度無法保證,手槍設計射擊距離一般是15米。(當然,臥姿加固定靶,再加長期訓練,特殊手槍那就不同了。)加上手槍射擊訓練不是常規重點訓練,在五十米之外打中一個移動目標那是極其困難的。 都打不中了,能打死嗎?所以五十米外,單個手槍向我們射擊的時候,我們最好選擇跑路,而不是趴在地上讓槍手接近了。


創意元信


那你得問問這老兵到底是當過兵,還是他們姓兵?

手槍的有效射程其實也就是幾十米,與其說超過50米打不死人,倒不如說是超過五十米打不中人。

首先我們可以看一下抗戰中的毛瑟手槍: 在實際運用上, 50公尺(米)是合理的距離, 加上槍托, 毛瑟手槍可以對100公尺左右的目標遂行射擊, 再遠就有點難了。從這一點我們也可以看出,在100米的距離上,毛瑟手槍還是有殺傷力的。

下面我們來看一下有效射程的定義:

有效射程( Effective Range),亦稱有效射擊距離,指的是武器對預定目標射擊時, 能達到預期的精度和威力要求的距離。各種武器的有效射程依其性能和目標種類而定。

有效射程 Effective Range是武器對預定目標射擊時,能達到預期的精度和威力要求的距離。各種武器的有效射程依其性能和目標種類而定,"預期的精度和威力要求",換句話說,就是: "打中你想打中的\

無雙雜貨鋪


過了50米打移動目標基本靠蒙。本身手槍就是槍管短,彈道鬼畜,打50米固定耙如果沒有長期的訓練那就是完全看信仰。而且以手槍子彈的初速和存速效果命中50米外的目標飛行時間在0.2秒左右。正常人足夠移動一個身位的距離了。所以才有50米打不死人這種說法。不是指威力打不死人,而是指命中率太低。手槍的一般交火距離都在15米以內。這個距離內精度還可以信賴一下。

另外,衝鋒槍也是用手槍彈的,射速快同一時間打出去的子彈多,就顯著提高了命中率,所以有效射程能達到200米。這也從另外一個角度證明了手槍彈在50米 射程處威力是足夠的。

當然,這種打7.62m43的變態手槍不在上述的常規手槍的行列。。。雖然以加州的法律來講這貨確實是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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