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期間沒上班,員工工資怎麼計算?

大屁鼓


從表面上來講,國家法律怎麼規定,就怎麼辦?

從實際上看,分兩種情況

一種是正規企業,包括國企,外企,正規的私企,這種企業一般不敢違背法律規定,但也很少在法律規定外會給與員工額外的福利

另一種,廣大的微小企業,如個體經營戶,私人小廠,在當下的經濟環境中,他們想在經濟大潮中立足盈利,抵抗外來風險,有一定的困難,此時,如果微小企業沒有抵抗風險的能力,很難談的上給員工開工資,因為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如果老闆和員工能夠互相體諒,各讓一步,共渡難關,也許小企業還能再現轉機,畢竟,關一家企業容易,開一家企業艱難,員工辭職容易,找工作不容易


環保小三輪


具體的要根據企業的能力來定,企業效益好的也許可以保工資,有的只能發一半工資或發生活費,不論那種情況企業只能根據企業的經濟能力。


胡楊林中綠洲


工資應該從上班之日算起!因為疫情時期,大家都沒上班,廠裡更沒收益!沒有大家怎能有你的小家!


河南焦作李香雲


近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蔓延全國,形勢嚴峻,各地相繼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以防止疫情擴散,中央及地方政府也相繼出臺一系列防治措施和相關政策。因疫情波及面廣,涉及人員眾多,許多地方停產停課。春節假期結束,以下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的問題值得關注。

1.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者,應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認定為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勞動者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疑似感染者、或受隔離者,用人單位需給予必要的醫療期,在醫療期內應支付勞動者必要的勞動報酬,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3.因疫情導致勞動者不能正常上班的(如交通中斷),企業應當給予勞動者必要的假期,企業不能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41條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在此期間的工資報酬,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來支付。如果企業因此導致停產停工,按照人社部的相關規定,停產停工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按照當地的相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國辦發民電(2020)1號)規定,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2月3日起正常上班。該規定比法定假日延長了兩天,關於這兩天假期的性質,究竟是法定節日還是公休日存在很大分歧,有認為是法定節日也有認為是公休日,定性不同影響到以下實施中的問題:一是如果定性是法定節日,勞動者在法定節日工作的,企業不可安排補休而應支付勞動報酬,如果定性為公休日,而勞動者在公休日工作的,企業可以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勞動報酬。二是加班的工資報酬標準不同,法定節日加班的,企業按照工資300%支付勞動報酬;公休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企業按照工資200%支付勞動報酬。關於這兩天假期的性質,筆者以為可以定性為“公休日”。理由是:第一,《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春節為我國法定節日,假期是3天;第二,上述1號文規定延長春節假期至2月2日,同時還規定“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安排補休,休假期的工資報酬應按照有關政策保障落實”。因此,定性為公休日更加合適一些。



鄉村阿元vlog


有關懷的老闆會適當給予照顧,疫情發生畢竟老闆的損失更嚴重,


鄉村君國


幹活拿錢!沒幹活含想要錢,咋那麼不要臉!


幹部81235127


效益好的帶薪休假。(一個月內)差點的,給基本工資‘


用戶2348255516064


隨便,看老闆心情。


隨風奔跑1121


目前還不知道,因為老闆只是通知了上班延期並沒有說工資的事情


別低頭A妝會掉


基本生活保障要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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