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管理的提醒告诫书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管理的提醒告诫书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管理的提醒告诫书

根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有效保障公众用械安全。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发布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管理的提醒告诫书。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医疗器械购进验收管理

按《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格审核供货者的合法资格、所购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的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原件。按要求做好产品验收记录,确保产品可追溯。

2、严把进口医疗器械资质审核关

严格按照国家局和省局《关于紧急进口未在中国注册医疗器械公告》要求,严格审核境外医疗器械上市证明文件、检验报告及中文翻译件等资料。

3、严把捐赠医疗器械资质审核关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接受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他机构、个人捐赠医疗器械的,捐赠方应当提供医疗器械的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受赠方应当参照进货查验的规定进行查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4、强化复工后企业内部疫情防控

各单位及时将返兰尤其是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返兰人员信息准确报所在社区。制定科学合理的疫情防控方案,做好内部疫情防控消杀和人员体温测量工作,避免人员聚集。

5、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各单位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做好疫情防护物资生产、储存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应急值守,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确保生产安全。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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