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延期政策落地!各省保協根據當地政策要求明確停駛車輛範圍、期限

车险延期政策落地!各省保协根据当地政策要求明确停驶车辆范围、期限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保險業內獲悉,2月14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向各車險經營公司、各省保險行業協會下發《中國保險行業協會關於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機動車車險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稱,各車險經營公司要積極響應各地政府(含湖北)號召,對於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出租車等營業性機動車提出停駛順延需求的,在《停駛機動車交強險業務處理暫行辦法(中保協發2009〔68〕號)》規定的“停駛機動車在交強險合同有效期內只能辦理1次保險期間順延,其順延期間最短不低於1個月,最長不超過4個月”的基礎上,對交強險暫時取消最短1個月及辦理次數限制,商業車險可參照自行制定,直至各地疫情防控結束。各車險經營公司要做好停駛期間的風險提示,停駛期間保險合同效力中止,保險人不承擔任何保險責任。

根據《通知》,各省保險行業協會可根據當地政府政策和監管部門要求,明確停駛車輛範圍和停駛期限,確定具體實施細則,與中國銀行保險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對接並協調當地車險經營公司予以落實。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瞭解到,根據銀保監會財險部10日下發《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車險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財險部函〔2020〕36號)》,要求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應組織財險業加強調查分析,針對受疫情影響較大地區的出租車等行業,研究探索適當延長相關保單的保險期限等政策,支持相關行業應對疫情挑戰。

此外,《通知》要求,湖北省保險行業協會要在當地監管部門的指導下,根據湖北省各地政府政策,對2020年1月23日至疫情防控結束前有效的機動車交強險和商業車險的保單制定保障期限延長的實施細則,協調各保險公司通過客服熱線、公司官網等渠道做好消費者告知服務。

《通知》還稱,各車險經營公司要積極配合中國銀行保險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儘快完成系統改造,在做好服務的同時,加強風險管控和業務監督,嚴禁利用相關政策開展不正當競爭。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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