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住了三年的房子沒有預售許可證,只簽了購房合同,可以退錢嗎,該如何要求賠償?

湛廬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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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第九條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因此,若開發商在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情況下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應屬於欺詐行為。購房者可以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合同無效,或者主張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

另外,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解決你的疑惑,祝你生活愉快!


京尚拆遷律師


這不是一個簡單你的沒預售許可證的問題,原則上開發商拿到地皮,籌建中規劃,準建和預售一系列證件都辦齊才會動工!實際操作中開發商違規,提前動工預售,致使實際在建格局與規劃不符,證件遲遲辦不下來,而開發商已賺足預售,不再做為!幸運的你已入住,有些開發商卷錢跑路,成了爛尾樓!久拖不決的比比皆是!受害者不在少數。建議你組織業主委員會。到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開發商,退房還款!或補齊相關手續。使已售的變成合法合規的業主們放心的樓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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