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草坪分局再次查處一名干擾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人員】

2月4日上午,張某光(男,62歲,山西五臺人)回家途經龍雲香堤小區疫情防控卡點時,且其不符合辦理小區出入證條件,工作人員未給予辦理,張某光便辱罵在場工作人員,拒不配合登記、測體溫,騎電動車向小區內衝撞,被工作人員攔住,後對工作人員進行辱罵、推扯毆打。

經查,張某光的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現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尖草坪分局再次查處一名干擾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人員】


警方鄭重通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所有人員應主動配合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對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的,根據其違法情節嚴重程度,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嚴懲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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