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科技部對2020年度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管理相關工作有新安排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確保廣大科研人員能夠集中精力開展疫情防控科技攻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科技部辦公廳現對2020年度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管理相關工作進行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事項

1. 項目申報時間調整。目前所有處於申報期的項目,申報材料提交截止時間在原定時間要求基礎上延後30天,同時相應的評審立項工作安排順延。

2. 項目驗收時間調整。對於實施期已結束正在準備綜合績效評價材料的項目,材料提交時間將3個月延長為6個月。已提交綜合績效評價材料的項目,項目管理專業機構組織開展後續工作的時間視情況順延。

3. 項目實施週期調整。對於實施期結束時間在2020年12月底前的在研項目,項目實施期自動延長6個月,在此期間項目承擔單位完成項目任務的,可立即啟動課題績效評價和結題審計工作,提交項目綜合績效評價材料。項目研究人員在申請新項目時,限項時間按原任務書實施期結束時間為準。

如核心研究團隊身處疫區或直接投入疫情防控診治一線、關鍵任務實施受到疫情嚴重影響需要進一步延長實施週期,項目牽頭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向項目管理專業機構提出申請。

對於實施期結束時間不在上述範圍的在研項目,如受疫情影響較為嚴重,可根據實際需要提出延期申請。

4. 其他管理服務工作安排調整。根據疫情防控進展情況,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可將原計劃進行的評審立項、中期檢查等工作適當延期,並及時通知項目牽頭單位。

二、相關要求

1. 各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和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服務支撐單位要按照上述調整要求,及時做好工作統籌安排,進一步深入落實“放管服”各項要求,充分運用各類信息技術手段,在及時高效辦理項目調整事項、切實減輕科研人員負擔等方面不斷強化服務意識和能力,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做好服務,推動國家科技計劃任務有序順利實施。

2. 請各有關項目承擔單位在組織開展研究工作的同時,嚴格遵循國家、地方的各項防疫要求,減少人員聚集,確保科研人員健康安全;切實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有關部署,做好科研團隊、科研資源等的統籌協調,優先保障疫情防控科研攻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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