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嚴禁家庭聚集性活動的“五不”要求和“四項”保障性措施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月12日,黑龍江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嚴禁家庭聚集性活動有關工作的通知》,就嚴禁家庭聚集性活動提出“五不”要求和四項保障性措施。

“五不”要求

1.居家生活不外出,除上班、購買生活必需品外,嚴禁隨意出小區、村屯;

2.親朋好友不聚會,嚴禁組織家庭聚會、聚餐、娛樂等聚集性活動;

3.街坊鄰里不串門,非特殊需要嚴禁親友、鄰里之間相互走訪;

4.保持距離不靠近,嚴禁在小區廣場、村屯路邊等場所近距離接觸;

5.婚喪喜慶不操辦,“紅事”一律停辦,“白事”一律從簡。

“四項”保障性措施

一是加大日常宣傳力度。街道(鄉鎮)、社區(村屯)要通過流動宣傳車、村屯廣播、張貼公告、發放告知書和明白卡等宣傳方式,大力宣傳疫情防控期間嚴禁家庭聚集性活動的規定,努力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是充分發揮群防群治作用。引導發動群眾自我監督、自我約束、自我管理,對家庭聚集性活動自覺抵制、積極勸阻。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要帶頭執行,堅決落實。

三是切實暢通反映舉報渠道。社區、村屯要通過設立疫情防控工作專用電話等方式,引導居民群眾反映舉報家庭聚集性活動情況。

四是及時查處家庭聚集性活動。對組織和參與家庭聚集性活動造成疫情傳播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供稿: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