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施甸縣醫療保險部分業務這樣辦!


疫情防控期,施甸縣醫療保險部分業務這樣辦!


疫情防控期國家醫保政策

針對此次疫情特點,國家醫保局決定對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採取特殊報銷政策。一是將國家衛生健康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覆蓋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全部臨時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二是保證及時支付患者費用,特別是發揮醫療救助資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醫顧慮。對異地就醫患者先救治後結算,報銷不再執行異地轉外就醫支付比例調減規定,減少患者流動帶來的傳染風險。三是對集中收治的醫院,醫保部門將預付資金減輕醫院墊付壓力,患者醫療費用不再納入醫院總額預算控制指標。

疫情防控期保山市醫保報銷特殊政策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雲南省醫療保障局雲南省財政廳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醫療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雲醫保〔2020〕8號),確保政策落實到位,保山市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執行如下特殊報銷政策。

一、統籌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的保障作用。在保山轄區範圍內的城鄉居民參保人員疑似和確診病例,救治醫療費用由就醫地醫保經辦機構按保山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政策正常報銷,報銷比例達不到90%的,不足部分由醫療救助補足,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城鎮職工參保人員疑似和確診病例的救治醫療費用由就醫地醫保經辦機構按90%予以報銷,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在保山轄區範圍外的疑似和確診病例,救治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疑似和確診病例所在地醫保經辦機構及時給予報銷,個人墊付費用有困難的,由各參保地醫保部門及時幫助解決;非參保人員在保山轄區範圍內、範圍外的疑似和確診病例,救治發生的醫療費用通過城鄉醫療救助給予救助,救助比例為90%,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異地就醫疑似和確診病例,先救治後備案,報銷不執行異地轉外就醫支付比例調減規定。

二、留觀人員(家屬、陪護、醫務人員及其他密切接觸人員等)住院觀察的,發生的醫療費用按正常住院報銷(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相關保障問題按照人社部函〔2020〕11號文執行);留觀人員中的參保人員屬於保山本地參保的,按保山醫保政策正常報銷;屬於外地參保的,在就醫地結算後回參保地報銷,個人墊付費用有困難的,由就醫地醫保部門及時幫助解決;留觀人員中的非參保人員住院觀察發生的醫療費用按保山醫保政策結算,結算金額由醫療救助進行救助,剩餘部分由其本人自付。

三、本地和外地參保、非參保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採用手工結算。在醫保經辦機構做好醫保信息系統維護調整後,及時將編碼告知醫療機構,實現與醫療機構的信息系統對接,保證醫療費用及時撥付和結算,並做好異地就醫參保患者信息記錄和醫療費用記帳。

四、在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及時就醫、定點醫療機構不因支付政策影響救治的前提下,做好基金收支的動態監測和統計分析工作,嚴防醫保基金的不合理支出和欺詐騙保情況的發生。

疫情防控期,施甸縣醫療保險部分業務這樣辦!


疫情防控期業務辦理程序

事前電話諮詢,提倡網絡、一部手機辦事通、電話辦理醫保業務,施甸縣醫療保險服務中心部分業務辦理流程:

一、住院轉院與住院費用結算辦理流程

(一)在保山市轄區內住院的費用需在醫院直接結算,市外發生的費用原則上也要在醫院結算。

(二)如果遇到網絡等問題未能及時結報賬的患者可以先自費墊付醫療費用後保存好發票原件、費用清單、出院證,帶上身份證複印件,銀行卡複印件,委託書等材料回到縣區零星報銷。

(三)參加城鎮職工的患者住院轉院與住院費用結算業務請撥打施甸縣醫療保險服務中心諮詢辦理,參加城鎮居民的患者住院轉院與住院費用結算業務請撥打戶口所在地鄉鎮府醫保窗口諮詢辦理。(聯繫方式詳見附件)

二、特慢病辦理流程

(一)城鎮職工辦理流程

1、首次辦理:準備好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或出院證)、門診特慢病待遇申報審批表(可向各醫院諮詢領表)、近一年因相關疾病住院的檢查結果報告單、身份證複印件、五分照一張。(溫馨提示:辦理者需要選定兩家定點醫療機構固定購買藥品,無特殊情況,慢性病患者原則上一年內不得更換定點醫療機構,特殊病患者一年內不得更換定點醫療機構)。

2、複審:在上班時間內可撥打0875-8126475進行電話審批,等疫情平穩後到我中心補蓋公章。

(二)城鄉居民辦理流程

1、首次辦理:準備好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或出院證)、門診特慢病待遇申報審批表(可向各醫院諮詢領表)、近一年因相關疾病住院的檢查結果報告單、身份證複印件、五分照一張。(溫馨提示:辦理者需要選定兩家定點醫療機構固定購買藥品,無特殊情況,慢性病患者原則上一年內不得更換定點醫療機構,特殊病患者一年內不得更換定點醫療機構)。到戶口所在地鄉鎮府醫保辦進行辦理。

2、複審:在上班時間內可撥打各鄉鎮醫保辦電話號碼進行諮詢。(電話號碼詳見附件)

三、職工徵繳業務辦理流程

(一)機關事業單位流程

1、人員增減:根據本單位實際變動情況填報人員新增/減少、退休申報表、人員變動表、附上相應的批覆,調令,身份證複印件等。具體可在我縣職工徵繳QQ群中諮詢。

2、新增參保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法人身份證複印件、批准單位成立的文件、機關事業單位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本情況申報表、機關事業單位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審批表。

(二)企業辦理流程

1、人員增減:根據企業用工人員實際變動情況填報人員新增/減少、退休申報表、人員變動表、附上相應的批覆,合同,身份證複印件等。

2、新增參保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法人身份證複印件、批准單位成立的文件、企業申請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本情況申報表、保山市企業申請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審批表。

四、二代卡辦理流程

1、新制卡:本人需親自到我中心開具辦卡憑證,並準備好電子版五分照一張,身份證原件。

2、卡丟失補辦:致電0875-8126475進行卡掛失後到相應的銀行補辦即可,無需親自到中心。

附件:

疫情防控期,施甸縣醫療保險部分業務這樣辦!


施甸縣醫療保障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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