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5口曾在疫情重點地區逗留,返疆後故意隱瞞,受罰

2月12日,兵團第三師公安機關依法查處一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關鍵時期返疆且故意隱瞞的行政違法案件。

經查,2月8日,轄區居民陸某、年某夫婦及三名子女,在兵團第三師衛生防疫部門、社區等相關單位明確告知疫情防控嚴峻形勢的情況下,駕駛車輛從安徽出發,途經多省份,於2月11日凌晨抵達第三師圖木舒克市。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依法對其進行調查時,陸某等人故意隱瞞從內地返疆、曾在涉疫情重點地區逗留的情況。經體溫監測,陸某長女陸某某有發熱症狀,一行五人已被採取醫學隔離觀察措施。

陸某因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兵團第三師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給予陸某行政拘留十日處罰;對年某予以警告、訓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