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5口曾在疫情重点地区逗留,返疆后故意隐瞒,受罚

2月12日,兵团第三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一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返疆且故意隐瞒的行政违法案件。

经查,2月8日,辖区居民陆某、年某夫妇及三名子女,在兵团第三师卫生防疫部门、社区等相关单位明确告知疫情防控严峻形势的情况下,驾驶车辆从安徽出发,途经多省份,于2月11日凌晨抵达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对其进行调查时,陆某等人故意隐瞒从内地返疆、曾在涉疫情重点地区逗留的情况。经体温监测,陆某长女陆某某有发热症状,一行五人已被采取医学隔离观察措施。

陆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兵团第三师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陆某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对年某予以警告、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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