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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屬物業管理的範圍,其實小區要管的是防盜,小區什麼都沒人管,物業就是多餘的擺設
雪鐵龍26
這是個非常現實的法律問題。
首先,小區封閉管理,已經從自發行為轉化為執行政府行政命令的行為。在江蘇,這種政府命令有省人大專項決定對之前合法性的確認和對今後的政府行為的概括授權。
其次,憲法規定,公民行使權利和自由時,不得妨礙他人的權利和自由。在疫期,為公眾利益對個人利益作適當限制是有法律依據的。
在此要掌握兩點:
一,沒有絕對的權利和自由;
二,在疫情緩解和結束時,各地應及時變更或解除管制措施。
顧全大局,自我剋制,及早戰勝時疫是大家共同的目標和最根本利益。
堅持!加油!
心向正法周羽正
我不是法律專家,我就是一個小區的業主,關於你提的這個問題我是這樣看的。
非常時期封閉小區,正常說是給居民出行造成的不便,但封閉小區並不是封死小區。我們小區是每戶兩天可以有一個人出去買一些生活必需品,本小區車輛出行都領了通行證,我看這就比較人性化。至於涉及法律問題好像還是涉及不到的,這是政府行為,為了不造成疫情蔓延而採取的正常措施。
深藍之人
非常時期的非常做法也是迫於無奈。封閉小區確實是為了業主們和其他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著想,這樣最起碼能在沒有發現有人感染病毒前增加不了人們的心理負擔,人身得到了安全保障。如果說在這特殊時期都無法理解物業方面做出的努力的話,我想作為業主的你也不會是一個好“玩”的主吧!
風輕雲淡hjg
生命安全第一,沒有生命安全其他都是扯!!為了自己的安全,也為了他人的安全,還是自覺的好
毛十八郎
非常時期這樣做我們應該理解,畢竟也關係著我們自己身體健康,可能會對我們的生活有所影響,但是跟自身的健康和生命來比,那個更合算呢!還是珍惜生命吧!
山東劉虎哥
不合法,但是合理。
藍契丹農牧發展
非常時期,採用非常手段,就非常合理。
羅一91372391
非常時期我認為這是合理的,同時也是對業主的保護。
我愛我家582582
如果命都沒有了,要合法有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