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瞒报、擅离职守、带头聚集…竹山处理多名党员干部

关于3起疫情防控工作典型案例的

通 报

近期,全县纪检监察机构严肃查处了一批疫情防控工作违纪案件。为持续强化警示教育,现将3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楼台乡中心学校干部陶某隐瞒与武汉返乡人员密切接触史并造成多人被确诊和隔离问题。2020年1月22日,楼台乡中心学校干部陶某,与其从武汉探亲的女儿刘某某及女婿王某某回秦古镇老家团聚。2月2日,陶某夫妻二人身体不适,其妻朱某某有发热症状,但在秦古卫生院、交通卡口检查时,隐瞒有与武汉返乡人员密切接触史。陶某在妻子朱某某被秦古卫生院隔离观察中,仍未报告家里有武汉返乡人员,2月4日陶某被县人民医院初步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2月6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造成全家6人诊断为新冠肺炎患者,与其聚餐的8人被隔离观察的严重后果。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陶某行为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了危害,2月10日,县公安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其立案侦查,县纪委监委对陶某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2.擂鼓镇西河村在疫情防控期间镇村干部李家林等对该村人员聚集、聚餐管控、劝导不力问题。2020年2月,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驻村镇干部李家林(二级主任科员)擅离职守,西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向继明监管不力,流于形式,导致该村村民朱某操办乔迁事宜过程中,大量人员聚集、就餐,造成1人被确诊后33名亲密接触者被隔离的严重影响。该村无职党员朱大枝不仅不予制止,且带头参与聚餐。

李家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无职可撤,处分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向继明、朱大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溢水镇花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善友等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带头聚集、带彩娱乐、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2月1日,溢水镇花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善友,花栎村村医(腰店村党支部委员)袁晓翔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无视县防疫指挥部严禁聚集要求,伙同村民张某、纪某在该村村民焦某家聚餐,并以麻将“卡五星”的方式“带彩”娱乐,造成不良影响。花栎村村文书范玉华对上述行为未予制止。

2月7日,张善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袁晓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范玉华受到约谈处理。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疫情防控越是吃紧,干劲和信心越不可松懈,监督越要到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措施,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主动履职,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以扎实有效监督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细,督促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一律从严从快查处,并实行责任倒查,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竹山县纪委

竹 山 县 监 委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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