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宛城區法院:法官裁量權“躍然”網上群眾合法權“呼之”即來

南陽宛城區法院:法官裁量權“躍然”網上群眾合法權“呼之”即來

河南經濟報記者張治中 見習記者周美嬌 通訊員周勤

“互聯網開庭的方式直觀便捷,但前期準備工作要充分,應對當下疫情采取這樣的庭審模式,是對我們法官的一次考驗,更是對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及時性、有效性保障。” 2月11日,南陽市宛城區法院官莊法庭庭長馬彥彬在利用互聯網開庭成功調解兩起案件後說。

當天,宛城區法院員額法官秦柯、曹青、王海燕也利用這種模式開展了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債權轉讓糾紛、婚姻關係糾紛案件的庭審。他們分別在法院視頻會議室、辦公室、家裡,有序完成網上庭審程序中的加入庭審、展示證據、質證、辯論、調解、筆錄簽字等過程,並充分利用了該庭審系統運行順暢,視頻畫面清楚,聲音傳輸清晰,庭審筆錄和音視頻同步留存的優越性。

誤操作錯匯款 不當得利“當庭”返還

李某於今年1月初去銀行匯款,因輸錯銀行卡號,誤將30000元打入於某賬戶,後李某無法與於某取得聯繫,無法讓於某歸還因不當得利獲得的3萬元,便通過法院申請訴前保全於某相關財產,並請求法院判令於某歸還此筆款項。

“現在開庭……”

“請當事人通過視頻系統,圍繞案件主要事實,當庭舉示證據原件……”

“因疫情原因,原告李某於2020年3月1日後向法院申請劃扣於某賬戶中的30000元;原告李某有義務在法院扣劃後申請解除對被告於某賬戶的凍結。”

“案件在互聯網庭審模式下有序進行,但因為被告人防範意識特別強,在庭審開始時便要求我出示工作證件、身份證明,經過庭審程序和我們通過視頻的耐心調解,被告方也願意歸還這筆不當得利,但明確表示‘你說這是法院的判決,你們自己通過法院查封系統劃扣我卡里的這筆錢吧……’”馬彥彬談到庭審中遇到的情況如是說。

未盡家庭應負責任 相隔千里“當庭”履行

在當天該法院法官利用互聯網庭審辦理的一起離婚責任糾紛案件過程中,這種庭審模式得到了充分的發揮。

趙某是殷某的妻子,2005年在宛城區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後,相繼生育了三個女兒,2011年前後,作為父親和丈夫的殷某常年在廣州務工,對妻女四人的生活很少關心,也很少給予經濟支持,夫妻雙方長期未同居生活。

妻子趙某認為丈夫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夫妻互相扶助及父親撫養女兒的義務,嚴重傷害了雙方感情,婚姻幾乎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趙某便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請求判決離婚,並要求三個女兒由自己撫養,父親需承擔每個女兒每月1000元的撫養費,至18歲為止。

遠在廣州的殷某在互聯網庭審中通過實時音視頻辯稱,同意離婚,三個孩子由趙某撫養,每個孩子每月給付撫養費1000元,在老家的房子也由母女四人永久居住,不再幹涉。

此次互聯網庭審方便快捷地解決了趙某的訴求,有效保障了趙某母女四人的公民合法權利。

據瞭解,為了在疫情防控期間同步做好審判工作,宛城區法院著重加強員額法官互聯網庭審培訓,增強法官網上庭審駕馭能力,切實讓互聯網庭審成為特殊時期的“遠程天平”,保障好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該院還做好做足12368訴訟服務熱線值班備勤工作,僅2月11日當天接聽當事人諮詢3次,利用網上訴訟服務中心審核網上立案6件,執行部門還分批次對移動執行、釘釘等應用進行培訓,確保疫情防控期間訴訟不打烊、立案不推諉、開庭不延遲、送達不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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