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网上开庭确保“防疫”与“审执”工作两不误

石峰:网上开庭确保“防疫”与“审执”工作两不误

石峰:网上开庭确保“防疫”与“审执”工作两不误

湖南法院网讯 2月11日上午,石峰区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进行了一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互联网庭审,此次庭审只有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和书记员到庭,其他诉讼参与人均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参与庭审。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护当事人的健康,案件承办法官、书记员多次与当事人联系,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使用“云间法庭”平台进行网上开庭。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当事人身份审核、宣布法庭纪律,充分保障了当事人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庭审历时一个多小时,整个庭审程序规范,视频画面清晰、流畅,最后合议庭、书记员和当事人通过电子签名技术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线上开庭顺利结束。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石峰区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妥善做好各项诉讼服务工作。该院通过“湖南移动微法院”、“云间庭审”等平台推进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络执行,当事人也可通过“湖南移动微法院”、移动执行APP、短信、电话等平台和方式联系法官,做到了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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