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檢法司“四方連線”青島首用遠程視頻系統辦理刑事案

四方連線 “無接觸”開庭

青島公檢法司聯手戰“疫”今首用遠程視頻系統辦理刑事案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2月11日,城陽區法院、即墨區法院,分別聯手城陽區檢察院、即墨區檢察院、以及看守所和法律援助中心等,遠程開庭刑事案件。這也是青島司法機關首次採取這種“四方連線”的形式辦案,保障依法高效辦案和疫情防護同步推進。

城陽區法院綜合審判庭內,一起販賣毒品罪刑事案件正在以網絡庭審方式開庭審理。合議庭全體成員、書記員整齊劃一地佩戴好口罩,法庭沒有設置公訴人、被告人和辯護人的席位,但在審判席正前方的手機屏幕上,控辨雙方的影像和證據材料清晰地呈現在合議庭面前。在確認系統信號正常後,審判長敲響法槌,啟動了庭審程序。

面對新冠肺炎疫情的嚴峻形勢,為避免人員聚集引發的安全隱患,同時保障審判工作有序開展,城陽法院刑事審判法官積極動腦筋、想辦法,先後協調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等部門,共同協商通過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刑事案件遠程庭審方案》。城陽區看守所積極協調市局、省廳為被告人解決了庭審場所、使用手機及微信賬號問題,區司法局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被告人指定辯護並進行遠程會見,區檢察院指定辦案骨幹積極配合遠程庭審,在各兄弟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刑事案件微信遠程庭審系統僅用一天的時間便成功上線。

2月11日當天,城陽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利用微信遠程庭審模式順利完成了5起案件的庭審工作並進行了當庭宣判。庭審過程中,控辨雙方在合議庭組織下,通過微信連線充分有序的發表了意見。庭審結束後,被告人、辯護人均為城陽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在特殊時期的工作創新點贊,並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間將積極配合法院做好與審判相關的各項工作。

另外,即墨區檢察院、法院等也於2月11日利用遠程視頻辦案系統,實現遠程開庭。當日,公訴人、法官、辯護人、被告人分別在檢察院、法院、看守所“無接觸”開庭。案中被告人區某夥同楊某、郭某於1月6日至27日期間在“捷淘購”交易平臺冒充服務人員,以為網絡遊戲賬號交納激活費為由,通過掃描二維碼的方式先後詐騙李某13000多元、詐騙馮某6900元。庭審期間,公訴人宣讀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告知書》,並出具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建議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被告人區某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並自願認罪認罰。審理法官採納量刑建議並當庭宣判,認定被告人區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庭審時,檢察院、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中心各安排一名工作人員專職負責遠程辦案,高效做好設備配置、信息聯絡等工作。同時四部門建立微信工作群,辦案人員加入遠程辦案聯絡群,隨時提出遠程辦案需求,即時溝通交流辦案安排內容。通過廣泛開展遠程辦案,既避免了人員集中,減少了感染疫情風險,確保了案件當事人和辦案人員身體健康,又保證特殊時期檢察機關訴訟工作依法高效便捷進行,且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

(記者 戴謙 白樹文 李衛東 史瀟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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