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走哪就走哪?拘!

2月10日,高沙窩鎮禹記圈村村民石某某因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被鹽池縣公安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

2月9日9時許,石某某為到寧東鎮務工,逃避路途中防控檢查站檢查,駕駛私家車從一條鄉村土路繞行至寧東鎮。17時許,石某某又駕車原路返回,不曾想“防”網恢恢,被當地村民撞了個正著。村民及時將石某某逃避登記繞行寧東務工的情況向該村村支書進行了彙報,由於寧東鎮已經出現確診病例,村支書到石某某家勸解其主動接受隔離觀察,14日內不得出門。

翌日,不放心的村支書和包村幹部等防控工作人員再到石某某家中,勸解石某某要以大局為重,不要心存僥倖,可石某某非但不領情,還與包村幹部發生了爭吵。

“現在是疫情蔓延特殊時期,你好好在家進行觀察,哪都不要走了”包村幹部說。

“我想走哪就走哪,你還把我管住了!”石某某不耐煩的回應。

2月10日13時許,高沙窩派出所依法傳喚石某某接受調查。經查證,石某某對自己逃避登記、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鹽池縣公安局以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依法給予石某某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

想走哪就走哪?拘!

進入鹽池縣拘留所執行拘留的石某某,這回可哪也走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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