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對一起妨礙防疫工作案件提起公訴

2月8日,浙江省瑞安市檢察院依法從快起訴一起在疫情防控期間妨害公務案。這是溫州地區首例起訴的涉疫刑事案件。

2020年2月4日14時許,被告人黃某某(液化氣公司送氣工)沒有攜帶出入證,駕駛二輪電動車運送煤氣罐途經一處防疫卡點時,被街道防疫工作人員李某等人攔停並要求出示出入證及測量體溫。被告人黃某某不配合,以被故意刁難為由下車毆打李某頭部一拳,並在李某報警時用手掐李某的脖子並扯斷其脖子上的工作牌,致使李某構成輕微傷。之後,被告人黃某某入該村運送煤氣,出村時看到出警到場的公安民警,又上前強行扯下李某佩戴的口罩並大聲質問,被公安民警當場控制並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刑事拘留。

浙江:對一起妨礙防疫工作案件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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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後,瑞安市檢察院第一時間成立辦案組,指派檢察官提前介入。2月8日,該案移送瑞安市檢察院審查起訴。為了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瑞安市檢察院聯繫了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師,確保起訴、審判過程能夠為被告人提供法律幫助及順利開展認罪認罰工作。同日,瑞安市檢察院向瑞安市法院提起公訴。

浙江:對一起妨礙防疫工作案件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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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心語】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但目前仍然存在民眾不配合卡口或社區管控要求,發生辱罵甚至毆打防控人員的行為,這些行為不僅僅阻礙疫情防控工作的開展,同時也傷害了一線防控工作人員的身體與情感。

我們希望通過依法從嚴從快堅決懲治涉疫犯罪,拉起法律的“紅線”,達到震懾潛在違法犯罪行為的目的,讓防控工作有法可依,讓廣大群眾得以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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