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不能去公司而公司不發放去年12月份工資,這樣合理嗎?

簡不簡單77487351


疫情期間合理,適合近短期行為,因為公司是員工成長和工作的平臺!平臺運營需要員工的創收和平臺的合理運轉!沒有了平臺運轉和員工創收,平臺肯定會虧損或者運行不良!

但是,假如變成中長期行為,需要政府幹預和出臺相應政策!員工也需要生存!


正能量老唐


十二份工資正常在一月份發放啊。如果不能去公司,你可以申請向公司預支工資嘛。具體很多不明白的,可以先找人事或老闆溝通,講清你的訴求,公司應該也會接受的。實在不行就找當地勞動局諮詢一下。

這次武漢肺炎疫情,影響範圍之廣,時間之久,無論是國家還是企業和個人,確實都受到了嚴重的影響。

為了減輕對企業和個人影響,國家鼓勵房東減租免租,對企業要求儘快復工不要裁員等呼籲。


佛山福生喜糕點


不合理而且違法。疫情發生前的工資,單位必須依據法律和合同的約定支付給員工,不能拖欠。否則單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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