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创投”)共持有公司77,759,001股非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12%。粤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广东粤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103,518,441股非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1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粤创投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聚焦主业和自身自营,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5,426,308股非限售流通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IPO前已持有并经利润分配转增的股份遵循“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所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规定。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广东粤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19-临025)。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2020年2月10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主体的减持期限已届满。2019年8月14日-2020年2月10日期间,粤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163,900股非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的0.01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说明:IPO前取得的76,180,901股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上表比例系四舍五入保留小数所得,存在尾差。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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