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能不能辦房產證?

中秋163381531


第一,只要是配套拆遷的安置房一定能辦產權登記,這不但是對拆遷戶的承諾,關係到拆遷戶的切身利益,而且關係到當地後續拆遷工作的開展及社會的穩定。第二,當然也不排除個別地方辦理安置房初始登記有可能存在滯後的問題,但一定會辦理,且不會太大影響拆遷戶對安置房的轉讓交易。

筆者所在鎮剛不久才在專門開會研究了拆遷安置房辦理產權的相關事宜,雖然離房屋全面建成至少還有一年的時間,但我們已在提前考慮辦理房屋產權的問題了。

為什麼要提前考慮,為什麼要專門開會來研究,這是因為安置房的產權辦理關係到拆遷戶的切身利益, 也是兌現拆遷動員和拆遷協議的承諾,同時還關係到以後還搞不搞不拆遷,還搞不搞建設,更重要的是還關係到一方的穩定問題。

也是今年,大概是3月份,筆者的一個同事就為其母親就從拆遷房手中購買了1套戶型較小的安置房。這是除了價格相對較低外,還專門諮詢過能否辦理產權過戶的問題,得到了肯定的答覆後,這才下的單。

筆者另一朋友,因老婆娃兒的戶口在孃家,孃家拆遷時剛好就分了1套60平方的安置房,去年房價較高時,朋友已果斷出手,連產權過戶的費用都是買方出的。另外,筆者一從事房產中介的朋友,手中也庫存和登記有近20套安置房。試想一下,安置房若不能辦理產權,能交易嗎?房產中介能收購和進行登記交易嗎?答案非常明瞭。

至於安置房產權辦理滯後,為什麼不太會影響拆遷戶對安置房的轉讓交易問題,其實就是因為安置房要轉讓交易需達到名義上的入住時間限制。

當然,由於規劃建設的延後,以及建設資金的籌集等問題,有可能會導致安置房的初始產權登記滯後,但滯後並不是不能辦理,有時還可能是為了集中辦理。比如,筆者上文所述的專門開會研究安置房產權辦理的問題,就是想集中一次性為群眾進行辦理,那麼對於先期入住的就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存在了滯後的現象。但這也是可以理解的行為,畢竟辦理安置房的房屋產權所涉及的事項比普通的商品房更為複雜。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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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能不能辦房產證,不能一概而論。

我認為,需先確立一個大的原則,在這個大的原則框架下,從被拆遷房屋與安置房的土地和房屋的權屬性質進行分析;之後,結合典型案例來剖析為什麼有的安置房可以辦房產證,而有的卻辦不了;最後,總結一下。

確立安置房能夠辦理房產證的原則

這個原則我把它叫做權屬對等原則,即:被拆遷房屋與安置房,土地性質要相同,房屋權屬要對等。

土地性質可以劃分為國有用地和集體用地;房屋的權屬分類很多,在這裡,就大致分為:直管公房、房改房、農房和不完全商品房。

下面,我們看幾個案例來解釋和說明。

案例一:城房安置點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某市將中心城區湖邊的一幅地塊上的房屋進行拆遷,用來興建綠化公園和大型的休閒廣場供市民使用。為了安置被拆遷戶,在距離被拆遷地塊直線距離3公里的地方劃出一塊地,對被拆遷的居民進行集中安置。

該安置點的土地性質為國有建設用地,取得方式為劃拔。

根據法律規定,國有劃拔用地,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的,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以上案例中說到的安置點,就是城房安置點,它的土地性質和土地的取得方式都明確了。

再來看該案例中被拆遷的土地性質和房屋所有權類別。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被拆遷的房屋主要分為二種類型:

一種是企業分配給職工的宿舍,土地為劃拔用地,房屋所有權歸企業,另一種是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居民自建的房屋,有的手中拿到了房產證,有的還沒有證,但有批建手續。

上面,我們曾提到了,確立安置房能不能辦證的大的原則,就是土地性質要相同,房屋權屬要對等。從案例一來看,土地性質是相同的,房屋的權屬有點差別。根據這種情況,當地出臺了一項政策,只要符合房改政策的居民,安置房可以進行房改。這項房改政策就是把房屋所有權從企業轉變為個人所有,土地為劃拔性質不變。

那麼,居民被拆遷前的房屋,手中有證的,安置點的房屋可以辦證(土地為劃拔用地,房屋所有權歸個人,它和商品房的區別在於,後者的土地為出讓用地;房屋在轉讓時,需補繳土地出讓金,我把它歸類為不完全商品房);符合房改政策的,進行房改,頒發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書。

房改房,是我國城鎮住房由從前的單位分配轉化為市場經濟的一項過渡政策,現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購公有住房。已購公有住房,是指城鎮職工根據國家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規定,按照成本價或者標準價購買的已建公有住房。

案例二:綜合安置點

位於某市中心城區一鬧市區有一家集體企業(該企業佔有一塊土地),因管理不善,面臨改制。為了統籌協調居民的住房安置問題,當地以該企業的土地作為安置點,將附近部分破舊房屋進行拆遷,享受棚戶區改造政策,將另外幾家企業改制職工住房進行改造,遷入該安置點,同時在安置點配建部分廉租房,對符合保障性用房政策的市民進行安置。

該企業的土地由國家收回並收儲,安置點建成後,企業原職工的房子未房改的,全部劃入直管公房交由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管理,符合房改政策且未享受福利分房的職工,對安置房進行房改。

直管公房:是指由國家各級房地產管理部門管理的國有房產,還包括計劃經濟時代國有和大集體企事業單位自建的福利房。

綜合安置點,達到房改條件的房屋,可以發房產證;直管公房,向承租人頒發房屋租賃使用權證,廉租住房,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的租金標準由房管部門出租給低收入群眾使用。

案例三:農房安置點

農房安置點,就是劃出一塊土地,性質為集體用地,用來安置經國家徵收後原宅基地上的農戶。

這些房屋,大多數還沒有發房產證,從權屬看,和劃拔的國有建設用地和房屋所有權不同。

結束語

城房安置點的房屋,土地一般以國有劃拔用地為多,被安置的居民多數也是原來有證、被拆遷後還遷到此,由徵收部門或建設主體牽頭為居民辦理房產證;

綜合安置點房屋,一般是保障性住房為多,土地也為國有劃拔用地,所以,這類房屋不具備辦理房產證的條件(經濟適用住房除外)。

農房安置點一般是將農房集中安置在某個小區,土地性質為集體用地,房屋所有權歸農民所有,目前還未全面鋪開辦理房產證,和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和出讓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同。

綜上,安置房需分類,並不是所有的安置房都可以辦理房產證。


江南的文蘊世界


安置房能不能辦房產證?有產權證嗎?可以買賣嗎?

一般情況下,安置房和集體土地上建造小不動產?

其實安置房與商品房性質一樣,可以上市交易;但小產權房不具備上市交易的條件,不可買賣。

拆遷安置房與小產權房的區別。

拆遷安置房,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規定,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房屋產權調換,即安置房。

一般情況下,開發商為了實現盈利目的,在安置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往往會超過安置所需房屋數量,並在交納土地出讓金的情況下將剩餘房屋對外出售。則該部分房屋嚴格來講,已不再屬於拆遷安置房的範疇之內,而是與普通商品房一樣可以直接對外出售,上市進行交易。

2、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是相對於全產權房的一種俗稱,是指國家不予頒發產權證的房產。多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在集體土地上建造並向外出售的房屋。

《土地管理法》第63條明確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開發商若未對土地性質進行轉換,則不能用於房地產開發建設。

因而出售該種房屋的行為違反國家關於集體土地的相關管理規定,無法取得國家頒發的房地產權屬證明,則被俗稱為“小產權房”。

因此“鄉產權房”(即“小產權房”)非法定意義上的商品房。一旦購買,不但無法取得國家發放的房地產權屬證明,且購房人的合法權益也難以保障。


眉毛彎一彎


安置房,分為拆遷安置,或者貧困戶安置,簡單的分為兩種,就是收租金的和不收租金的,這樣理解起來就比較簡單,能不能辦房產證,取決於土地性質,一般情況下,出讓的土地,可以辦理房產證,劃撥的土地,理論上不能辦理房產證,還有一種土地就是集體土地,就是小產權也不能辦理房產證。



先說第一種,不收租金的,基本上都可以辦理房產證,有的屬於經濟適用房,在一定條件上,可能會限制交易,比如說五年內不能交易,過了五年以後要交納一次性的土地出讓金,才可以交易,這樣的房子一般都在90平米以下,土地出讓金,也就是1%左右,大概是這樣的一個情況,這種房子肯定能辦理房產證,就是大紅本,現在叫不動產證。

這種房子,主要是土地出讓的時候,政府給了開發商一些優惠的政策,也就是說,用比較低的價格,拿到的土地,蓋的房子平米不能大於90,或者是在一定比例上必須是90平米以下,這種房子是屬於經濟適用房,而理論上,價格比市場價低,在交易上也會有所限制,五年之內不能交易,大概這樣。

那麼,另外一種情況情況,就是屬於收租金的這種房子,這種房子理論上叫做公租房,專門為城市的一些中低收入階層申請的,這種房子肯定不能辦理房產證,因為這種房子是屬於政府房子,土地應該也屬於劃撥的,即使有房產證也是綠本,不具備上市交易的條件,所以這種房子不能辦房產證,理論上你只是承租人,大概是這樣的一種關係。

第三種情況,就是房產開發商給的安置房,先是把你的房子拆遷了,之後再給一套房子,或者是給一部分錢給一部分房子,這種房子都是大產權,基本上都可以辦理房產證,但是新房,辦理房產證,一般情況下需要24個月之內,因為開發商會有很多手續要走,包括驗收等等,如果不合格,是拿不到房產證的,這種房子是能拿到房產證的,什麼時候拿到房產證,這個取決於開發商這邊的情況。

好了,就說這麼多吧!關於投資購房,還有什麼其他的疑問可以隨時關注公眾號,樂福居,這裡會有一系列關於購房的一些小常識,趕緊來哦。


樂福居


房屋拆遷,當地政府會劃撥土地建設安置房,供拆遷戶居住,把所有拆遷安置在一個規定區域。拆遷的時候拆遷戶是與當地拆遷部門簽訂的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包括房屋安置,安置房建好後會按照順序分配給拆遷戶居住,並沒有任何手續。

商品房開發建設,土地都是通過掛牌,出讓形式所得,這些土地都是手續齊全,當你購買了商品房,都可以辦理不動產登記,發給你不動產登記證。而安置房是沒有這些手續的,房產部門無法給安置戶辦理不動產登記,你可以長期居住,想轉讓有點困難,自己居住沒有任何問題。

當地有經濟實用房,社會保障性住房,包括安置房,都無法辦理房產證。當時說是過了五年可以辦理,時間過去很多年,還是無法辦理,也有人私自把房子轉讓了,也就是私自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協議,但公正處公正一下而已。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你,歡迎大家關注我的頭條號,瞭解更多基層信息。


周口視窗


安置房能不能辦房產證?

安置房,是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房的安置對象是特定的被拆遷戶,這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範之外,一般還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約束。安置房通常分為兩種:(1)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這類房產屬於安置對象個人所有,通常在一定期限內有限售規定;(2)房產開發公司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這類房屋與一般商品房沒有區別。


因安置房的性質不同,房產證的辦理情況,會有所區別。如果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一般五年內不得上市,五年後可以辦理房產證;如果是房產開發公司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一般沒有限制,按照正常程序辦理房產證即可。但是安置房畢竟含有政策因素,具體辦理房產證的時間需要按照當地政策執行。


總之,通過正規程序進行的拆遷,安置房一般能辦理房產證,因各地政策不同,辦理房產證的時間會有所不同。就您的情況,您可以查看一下你們當地的政策規定。


藍秦說法


所謂安置房,就是對自家房屋被拆遷的人員進行安置的房子。安置房雖說也是可以買賣的,但是在法律上有說到必須要住滿五年以上,而且擁有房產證才能夠上市場進行買賣交易。對於新農村安置房的最新政策有不瞭解的朋友可跟我來一起了解下哦!

安置房政策

1.開發商禁止插手拆遷

政策與此前《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相比,北京延續了國家條例。其中規定,區縣政府負責本區域內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區縣房管部門為本區縣房屋徵收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房屋徵收與補償。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2.舊城居民可要求聽證

《實施意見》中首次明確,對危房、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需徵收房屋,如果多數被徵收人認為不符合規定,那麼區縣政府就要組織由被徵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並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3.先確定補償資金再徵收

《實施意見》中規定,在作出徵收決定前,應明確補償金總額和產權調換房源。房屋徵收部門應當設立房屋徵收補償資金專用賬戶,確保資金足額到位、專款專用。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區縣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搬遷。

4.限購後仍可獲安置房

如果家庭已超限購門檻,即本市戶籍家庭有三套房,或外地戶籍家庭已有兩套房,其中一套被拆遷後,是否影響這個家庭獲得拆遷安置房呢?對此,部門負責人表示:拆遷安置房屬拆遷中獲得的實物補償,將被計入已有住房套數中,但並非家庭主動購買,所以不會受“京十五條”的限制,不會影響到市民獲得拆遷安置房。

安置房過如何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安置房過戶手續需要的材料

1、開發商名下的房產證原件。

2、開發商的法人委託書。

3、拆遷前個人房產證原件或房產證註銷證明。

4、被安置人身份證複印件。

5、拆遷安置協議。

6、房屋移轉過戶申請書。

7、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

8、測量分戶平面圖。

9、如被拆遷人死亡,應提供死亡證明和代理人證明及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二)辦理安置房過戶的程序

1、內勤收件即收取買賣雙方應提交的相關資料,初審合格後,打印收件單。

2、外勤複審、實地勘測調查後,簽署調查意見。

3、內勤收費。

4、科長審批。

5、主任審批。

6、外勤打印意見、登記表、轉件單。

7、內勤移交產權產籍管理中心。

好啦,關於“新農村安置房有何政策,如何辦理過戶手續呢?”這些問題今天就解答到這裡啦。


住宅在線



安置房,在上海是可以辦房產證的。(上圖為上海羅店地區的動遷安置房)

因為拆遷安置房是根據國家政策規定,對被拆遷戶進行的安置補償,故凡是通過正規拆遷程序,由取得拆遷許可證的開發商開發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將來都能取得房屋的產權證,只是相對要經過更長的時間才能取得房產證。

安置房辦理房產證與普通商品房相比,程序比較複雜,上市交易也有限制條件。

安置房房產證辦理的大致流程可以分為兩步:

①初始登記:依據相關資料按每幢樓辦理在拆遷人名下;

②轉移登記:依據初始登記的房屋所有權證和《拆遷安置協議》等相關資料登記到每個安置戶名下,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

拆遷安置房的房產證的辦理需要提交哪些資料呢?

①拆遷賠償協議書(需經規劃國土部門或舊城改造辦見證);

②《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書》;

③相關證明材料;

④被拆遷人身份證;

⑤安置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⑥被拆除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上面③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1、 查檔證明(收原件);

2、 已回遷安置證明原件;

3、 安置單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這裡需要提交原件及複印件;

4、 補償與被拆遷房地產有差價的,差值部分應提交補差發票複印件及開發商出具的付清差價款證明。

5、若增加安置面積的還需提交投資發票或增加安置面積的相關證明原件。

……

安置房的上市交易與普通商品房是有區別的。


安置房在取得產權登記並取得房屋權證的情況下,可以進行上市交易,但由市政工程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在取得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安置房需滿3年後才能上市交易,判斷年限的標準為:產證自登記之日起滿3年或者發展商大產證自登記之日起及動遷協議簽署之日起共同滿3年。

友情提示:如果動遷安置房已經滿3年了,是可以賣的;

如果沒有滿3年,那麼暫時無法售賣,需要等到滿3年,才能賣。


一世明哥私家歷史


首先,我們要了解安置房與回遷房的區別。

1.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或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被徵收土地的農戶。

2.回遷房則是指原地拆遷後安置的房屋。將在被拆遷土地上建造的房子補償給拆遷戶的房子。房屋拆遷補償方式是原房屋產權調換的既是拆遷安置房,也是拆遷回遷房。

其次,能不能辦房產證?

安置房一般存在五年內限制轉讓的情況,房屋的產權是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是不能上市交易。但是也存在五年以上也不可以上市交易的情況,如果回遷房拆遷之前屬於經濟適用房的也同樣受到五年內不得交易的限制,這是由法律、法規進行規定的。

在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進行買賣,買方和賣方都會承擔很多法律上的風險,在實踐中也容易出現一房二賣的問題,所以購買安置房需要謹慎。


京平律師事務所


大家都知道商品房要辦理房產證開發商會出示五個證件,國家土地使用證、國家土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開工證、商品房預售證,安置房能不能辦理房產證也要看開發商有沒有這五個證。但是因為一些情況,安置房在辦理證件的時候可能會比較慢,在你拿到房子的時候證件還沒有下來,所以就會有人說安置房沒有房產證。這個你完全可以放心,開發商最少有兩個證件,(國家土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子能蓋起來證明(建築工程開工證)也辦理出來了,最難辦理的是(國家土地使用證),(國家土地使用證)才是能證明開發商能不能辦理下來房產證的重要因素,要是沒有這個證那就 100% 的是小產權了,商品房預售證這個是最後辦理的,所以買房的時候一定要問清楚國家土地使用證辦理了沒有,別的證都是時間問題,這個是需要開發商交一大筆錢的。另外安置房是五年以內不能上市的,五年後才可以辦理房產證,如果不放心可以去房管局的官方網站上查看有沒有這個樓盤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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