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科研工作的公告(第7號)

校內各教學科研單位:

為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落實教育部、湖北省及武漢市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結合學校科研工作實際,現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科研工作的公告公佈如下:

第一條 科研工作要嚴格按照學校安排部署開展,切實把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首要的政治任務和頭等大事,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第二條 鼓勵教師、博士後、研究生,充分發揮財經政法的學科專業優勢,發揮智庫作用,發揮團隊協作精神,加大科研攻關力度,圍繞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體制機制、公共政策和法治問題等相關問題積極開展研究。

(一)堅持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秉持科學嚴謹的態度和人文關懷的精神,主動擔當作為,以客觀和專業的態度開展科研工作,把研究成果應用到戰勝疫情中。

(二)按照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依託相關學科,加強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科學研究,圍繞"疫情、治理與現代化"主題進行科研聯合攻關,積極申報相關課題,撰寫相關理論文章、筆談文章和決策諮詢報告等,在研究中要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遵守學術規範,堅守學術道德,突出問題導向,體現決策價值。

(三)加強新冠肺炎防控科普工作,通過學校統一發布權威科普信息。通過研究為黨和政府獻計獻策,展現中南大智慧,提供中南大方案,提高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為國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出應有的貢獻。

第三條 開展科研相關任務應避免人員聚集和現場活動。

(一)不離漢參加各類學術會議、學術交流、學術研討等學術活動,因科研工作需要必須參加的,須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並經學校批准後方可參加。

(二)不組織召開國內外學術會議,不邀請校外人員來校開展各類學術活動或項目預評審等科研活動。已通知召開的會議儘可能取消或延期,或採用網絡等方式組織會議。

(三)除與疫情防控直接相關的研究外,暫停不利於疫情防控的田野調查、資料收集、科學實驗等工作。建議近期科研工作主要以文獻調研、理論分析、科學計算或仿真等可通過網絡和信息化手段開展的工作為主。

第四條 社科院、科研部將採取多種措施做好全校教師的科研服務工作。與科研有關事宜需要諮詢、溝通或者辦理的,可通過郵件、電話、微信等多種方式進行。

第五條 鑑於疫情形勢處於不停變化中,各項安排最終以教育部、湖北省、武漢市疫情防控通告要求為準。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1日


附件:

2020年各類科研項目申報計劃及延期預案一覽表

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科研工作的公告(第7號)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黨委宣傳部(新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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