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親朋子女為官腐敗,曾國藩是這樣做的

曾國藩認為:“家敗離不得個奢字,人敗離不得個逸字,討人嫌離不得個驕字”。而“近世人家,一人宦途即習於驕奢。”因此,力戒親屬子女沾染官家習氣,設法避免親屬子女利用他的地位和聲望謀求特殊化,成為曾國藩治家教子的一大重要任務和特色。

為防止親朋子女為官腐敗,曾國藩是這樣做的

自1838年仕進以後,曾國藩除了在次年回家探親一次,1853 年母喪回籍和1857年父喪守制總共不到兩年的時間以外,終年在外地過官宦生涯,擔心親屬在家鄉因門第改變,養成官家習氣,時常寫信告誡家人刻刻注意克服驕、奢、逸三字,即使對父母有時也直言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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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他為京官之時,即寫信給父母說:“ 我家既為鄉紳,萬不可人署說公事,致為官長所鄙薄。即本家有事,情願吃虧,萬不可與人構訟,令官長疑為倚勢凌人”。

後來,他身膺兩江總督、欽差大臣,統轄四省軍務,對家鄉親屬的要求日益嚴格。就在他統轄四省軍務不久,發現其在家鄉的二弟信中“有一種傲氣”,立即覆信告誡說:

“天地間惟謙謹是載福之道,驕則滿,滿則傾矣。凡動口動筆,厭人之俗,嫌人之鄙,議人之短,發人之覆(揭發指出別人言行之偽,使露出真相),皆驕也。無論所指未必果當,即使一一切當,已為天道所不許。....弟欲成子侄之驕,必須將自己好議人短、好發人覆之習氣痛改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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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過不久,其二弟似有不服,來信說“家中子弟無不謙者”,曾國藩不禁有點動氣,以信中有評論他軍營諸將長短的詞句,嚴厲批駁說:

營中與弟生疏之人,尚且譏評,則鄉間之與弟熟識者,更鄙睨(斜著眼看)嘲斥可知矣。弟尚如此,則諸子侄之藐視一切,信口雌黃可知矣。諺雲:“富家子弟多驕,貴家子弟多傲”。非必錦衣玉食、動手打人而後謂之驕傲也,但使志得意滿毫無畏忌開口議人短長,即是極驕極傲耳。餘正月初四信中言戒驕字,以不輕非笑人為第一義;戒惰字,以不晏(遲)起為第一義。望弟常常猛省,並戒子侄也。

為防止親朋子女為官腐敗,曾國藩是這樣做的

自1858年後,曾氏家族中在家主持家務的全靠曾國藩二弟一人,他對二弟常常感恩戴德。對二弟如此嚴厲,於妻室子女等可想而知。在他封侯拜相之後,對家人言行影響就更加註意,不僅堅持要家人不參與鄉間訴訟,不到地方官那裡說長道短,設法避免與地方官接觸;而且警告親屬在家鄉鄰里之間“切不可有官家風味”,即宅院門外掛匾,不可寫“侯府”、“相府”字樣。

對於子女在鄉間的衣食起居,曾國藩要求極為嚴格。他說:“ 世家子弟,最易犯一奢字、傲字。不必錦衣玉食而後謂之奢也,但使皮袍呢褂俯拾即是,輿馬僕從習慣為常,此即日趨於奢矣。見鄉人則嗤其樸陋,見僱工則頤指氣使,此即日習於傲矣”。因此他不厭其煩地寫信叮囑子女:要盡力做到“衣食起居,無一不與寒士相同。”

為防止親朋子女為官腐敗,曾國藩是這樣做的

1868 年他的孫女染病夭折,兒子曾紀澤夫婦感惱傷懷不已。曾國藩從信上得知這一消息後,非但未加勸慰,反而寫信批評他兒子說:“鄉里貧家兒女愈看得賤愈易長大,富戶兒女愈看得嬌愈難成器。爾夫婦視兒女過於嬌貴,....愛之反以害之”。表面看來,這似乎不近人情,實際恰恰是曾國藩對後世子孫真正愛心的體現。他要求他們衣食起居與寒士相同,實是出於希望他們最終不同於寒士而出人頭地的目的。

“一人得道,雞犬升天”。意指一個人做了官,家屬子女甚至親友都跟著沾光,是封建社會老百姓嘲諷統治階級政治腐敗常用的一句俗語。這種現象在晚清時代觸目皆是。作為立志要做一代“聖賢”的曾國藩,從維護家庭和封建地主階級的長遠利益出發,對此格外注意。

為防止親朋子女為官腐敗,曾國藩是這樣做的

​1865 年秋,他的二兒子曾紀鴻赴長沙參加科舉考試,他寫信告誡說:“爾在外以謙謹二字為主。世家子弟,門第過盛,萬目所屬(矚)。....場前不可與州縣往來,不可送條子,進身之始,務知自重”。

在此前後,他的身體日益衰弱,各種病症時常發作,家中妻子兒女頗不放心,難免有時前去探望。每當這種時候,他總是行前寫信告誡,走時再三叮囑:沿途經過各府州縣,“不可驚動官長,煩人應酬”,“可避者略為避開”;避不過的,“除不受禮物酒食外.....須有一種謙謹氣象,勿恃其清介而生傲惰”。

那時曾國藩權勢極隆,大江南北巡撫、提督以下,可謂一呼百諾,其對親屬子女能如此要求,在晚清社會,確屬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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