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網誌願填報"潛規則"


國家電網誌願填報

每到招聘季,國家電網都吸引了無數學子,這離不開它的高工資和多福利:除了基本工資,還有各類補貼(如節日補貼、高溫補貼)、獎金、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

各個電網福利體系大體相似,但每個省份每年報考的人數不同,報錄比也不同,因此有同學在網申時十分糾結,擔心第一志願填報會影響到其他兩個志願。

今天小編就帶大家瞭解一下國家電網校招志願填報的“潛規則”:

第一志願優先

首先,我們都知道國網考試一共可以填寫三個志願,那麼這三個志願該怎麼填?

這就涉及到了“第一志願優先”的原則,很多電力公司都有“第一志願優先”的明確說明。

所謂的第一志願優先,就是報考者將自己心儀的國網單位放在第一志願申報,同等條件下將被優先錄用。

在國家電網19屆一批招聘公告中,共12家省電力公司明確了第一志願優先,其中包括:安徽、北京、河北、冀北、江蘇、江西、遼寧、山東、重慶、四川、陝西、西藏。

以安徽為例,如果報考者在填寫志願時,選擇了安徽、北京、河北,其中第一志願為北京,那麼根據安徽“第一志願優先”的原則,在與其他考生條件相同之下,該報考者留在安徽的幾率就會低於其他考生。

所以小編在這裡提醒大家,一定要把自己最中意的單位填在第一志願處!

同時,填報志願的時候,有一條規則:每人每批次招聘可填報公司二級單位(省電力公司、直屬單位)志願數量不超過3個 ,每個二級單位志願下可選擇2個三級單位(地市級單位)或四級單位(縣級單位)。


國家電網誌願填報

此外,關於填報志願,還有幾條大家都關心的問題:

Q:志願、意向單位、志願順序填報之後,是否可以修改?

A:一般來說,確認報名後,對應的志願、意向單位和志願順序不能進行修改,所以大家再填報志願的時候,一定要仔細考慮好了再填。

一定要調整志願的話,需要向申報單位提交撤銷志願的申請,但是在這裡提醒各位同學們,撤銷志願後,一般不能再次填報該單位的志願,請謹慎操作。

Q:如何在招聘平臺進行撤銷志願申請和重新申報志願的操作?

A:確認報名後,畢業生可在個人中心—我的求職—我的工作申請頁面,看到“申請撤銷”的按鈕,輸入申請撤銷的原因點擊確定即可;

單位收到畢業生“申請撤銷”消息後,會進行審批。如果單位未在申請提交後的3日內進行處理,系統默認同意撤銷志願。

畢業生可隨時關注個人中心-待辦事項-我的消息中的消息通知;

收到同意撤銷志願的消息後,畢業生進入個人中心—我的求職—我的工作申請,撤銷的志願已經為空,可重新填報其餘單位。

Q:為什麼各項條件都符合招聘公告中的要求,報名的三個單位,都沒有通知我參加考試?

A:能否通過簡歷篩選參加招聘考試,主要與三個因素有關:

一是自身條件(包括如學歷、四六級成績、畢業院校、平時成績、個人特長等),各單位在篩選時一般會優先選擇綜合素質更加優秀的畢業生。

二是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情況。出於招聘成本考慮,各單位一般會限定單批次參加考試人數。部分單位報名人數較多,而個別專業及崗位招聘計劃較少,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入圍考試的幾率。

三是應聘單位及崗位情況。一般經濟發達省份、省會城市及地市層面單位報名人數較多,競爭壓力較大,落選幾率高(比如江蘇國網某些地區,報錄比一度達到120:1);西部偏遠省份(比如新疆、青海、西藏、蒙東、甘肅、四川藏區等)、縣層面單位報名人數相對較少,錄用機會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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