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葬、林葬、土葬——唐朝僧尼的喪葬方式為何如此多樣化

火葬、林葬、土葬——唐朝僧尼的喪葬方式為何如此多樣化

唐朝是中國歷史上在隋王朝之後的又一個大一統的中原王朝,將近三百年的歷史中,唐王朝共有二十一位皇帝,造就了萬國來朝的鼎盛局面。歷史發展到唐朝時候,經濟已經有了長足的發展,唐代沿襲隋朝的制度,後唐初開始施行均田制和租庸調,這些舉措從根本上奠定了小農經濟後來發展繁榮的根基。

小農經濟發展立足之後,農民由最初的貧苦手裡已經有了富餘的資金,所以唐朝後期商品經濟也得以發展起來,手工業作坊是唐朝城市經濟發展所依存的根基所在,官營和私營的分立運營更使得唐代手工業發展到了頂峰。唐三彩、絲織品、造紙業、造船業等構成了唐代手工業發展的主要部分。正是由於商品經濟的發展為唐代對外交往和對內引進新的文化提供了契機。

唐代僧尼在發達的經濟中數量也開始增長,僧尼作為一種職業,也是百姓們得以安身立命的一種生存方式,再加上唐代時候,許多外來的思想傳入,使得佛教在眾多思想中更是脫穎而出,佛教在當時發展成為中國本土的第一宗教,直至現在,

佛家的信奉者仍然佔據著絕大部分的比例。

古代封建社會十分重視禮法,禮制便是人們日常生活中所需要的遵守的法制標準,三綱五常、三從四德的核心思想便都是一個“禮”字而已。佛教在唐朝進入全盛時代,連帶著門戶派系的分別也逐漸嚴明起來,各派別的修行方式、傳承、宗法雖然都不盡相同,但是作為僧尼這一個整體,其對外來說身份地位都是連帶的。

而僧尼們作為封建社會生活中的一部分,必然也是要受到封建等級思想的約束,僧尼們許多都對於佛經十分熟稔,更有甚者,打著可以預測未來的幌子成為國師,深受皇帝寵信,地位自然也是水漲船高,然而這也只是針對個人而言。

火葬、林葬、土葬——唐朝僧尼的喪葬方式為何如此多樣化

普通的僧尼僅僅是作為寺廟中的“工作者”存在的,其地位仍然不是作為社會生活中的上等人存在的,相反,一些寺廟是專門為了皇室或者一些貴族建立的,其中的僧人和大師自然由於其侍奉的對象的地位會受到不同的對待,地位身份自然也會和其他供百姓祭祀祈福的寺廟中的僧尼有所區別。由此可見,即使都是僧尼,在不同的情況下自然是會有不同的身份地位等級的區別的。

一、火葬

1.火葬的概念

火葬是一種處理屍體的方式,也是發展到現在最為普遍一種下葬的方式。具體而言是指用火把屍體燒成灰燼,之後安置在固定的器物之中,埋在土裡,灑在海里、水中、空中等。據史料記載,早在春秋戰國時期,我國古代某些地區已經發展出火葬的習俗,《墨子·節葬下》記載道:“秦之西有儀渠之國者,其親戚死,聚柴薪而焚之。”可見火葬並不是突然興起的。

2.火葬為何會成為僧尼的一大喪葬制度?

火葬這種方式尤其在印度教和佛教中最為盛行,尤其是佛教釋迦摩尼圓寂之後留下舍利子而使得火葬聞名於世,後來世界各地的佛教徒便紛紛效仿這種下葬的方式。火葬的方式源於佛教,是從春秋戰國時期就發展起來的,到後來明朝、宋朝都有史料記載有火葬的方式。

《宋高僧傳》第四卷中《印宗傳》有記載:“至先天二年二月二十一日示終,囑循輪王法葬之,年八十七。”火葬之後如何安葬又分為如下幾種方式:龕塔安葬,就是在龕內雕刻塔形,塔的下部設有專門開鑿安置骨灰的瘞穴,卻在塔身中部開龕,其內雕刻僧尼形象,內部刻有針對不同僧尼的銘文。

火葬、林葬、土葬——唐朝僧尼的喪葬方式為何如此多樣化

起塔安置,就是在僧尼火葬之後構建地宮,直塔,地宮內的空間比較小,無法安置全屍,所以只能是火葬之後將骨灰放置在塔中,其中還另外放有一些絲織品等貴重物品作為隨葬品。以骨灰塑像,用燃燒之後的骨灰塑像以祭奠僧尼。揚棄骨灰,是一種完全遵循個人意願的安置放置。

3.火葬的適用性

從史料中的記載看來,火葬這種方式一般是深入佛門的教徒才會使用的下葬的方式。只有一些法師、居士或者令人敬仰的僧尼和有弟子可供供養的僧尼才會用這種方式下葬之後作為一種祭拜的方式和表徵存在。隨著後世的發展,普通僧尼也可以用這樣的方式,完全取決於自己的意願。

二、林葬

1.林葬的概念

林葬,是將人的屍體扔到荒野叢林之中,意圖是讓荒野之中的鳥獸食盡屍體,最後將其骨骸收起來埋葬,這種方式無論是現在還是在當時看來都是一種比較原始的方式,但是並沒有受到抵制。

據《大唐淨域寺故大德法藏禪師塔銘並序》記載:“以開元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捨生於寺,報齡七十有八……即以其年十二月廿十二日施身於終南山楩梓谷尸陀林。可見當時這樣的葬制在僧尼之中也是被接受的,甚至是作為一種比較正統的方式。

2.僧尼選擇林葬的理由

火葬、林葬、土葬——唐朝僧尼的喪葬方式為何如此多樣化

在僧尼或者居士施行林葬之後,也有以下幾種方式安置殘留下來的骨骸:將殘留的骨骸收集起來,找石頭鑿出洞將剩餘的骨頭埋進去,樹立起墓碑。或者就是將剩餘的骨骸收集起來再次燃燒,按照佛教釋迦摩尼的做法來說燃燒之後留下舍利子,再用火葬之後的幾種安置方法進行安葬。

林葬作為一種比較殘忍的做法,對於普通人來說其實是難以接受的,死者為大,但是死者用這樣的放置下葬之後,是連全屍都無法保留的。但是也有對於佛學的思想比較推崇的教徒其實是自願用這種方式結束的,所以可見僧尼的地位在唐代時並非如以往的低等級的卑微的地位,僧尼在死後明顯是有自己選擇如何下葬方式的權力的。

三、土葬

1.土葬的概念

土葬,比起其他方式來說,是一種在中國歷史發展中比較傳統的一種方式,也叫做全屍下葬,普通人和僧尼都是可以用這種方式的。歷史記載中印度的佛教徒實行土葬,

但是更多的還是中國的僧尼使用土葬的方法,在將全屍埋於地下之後,又增添了塔、墓誌銘等另外的器物,打上了佛學思想的烙印。

2.土葬作為僧尼葬制普遍適用的原因

唐代僧尼土葬主要是有兩種方式:鑿穴而葬,指的是一般意義上的墓葬,就是使用棺木等埋於地下之後豎立起墓碑,隨葬有墓誌銘以表僧尼的身份或是僧尼一生的志願以作紀念或是祭拜。鑿龕而葬。指的是一種崖葬的方式,相對於前者的平坦的土葬,這種方式選擇的地點大都是一些比較高的地方,立墳豎碑,以頌功德。

還有一種土葬的方式是沿用到現在的,就是不斷遷葬,就是按照自己生存的地方或者是僧尼死者生前的意願在不同的地方立碑,而且在遷葬的過程中不斷改變下葬方式的一種葬制。

火葬、林葬、土葬——唐朝僧尼的喪葬方式為何如此多樣化

土葬相對來說更加符合中國歷史上封建社會傳統等級思想的禮制形式,中國人從古代時期腦海裡就有“入土為安”的意識留存,“死者為大”也是另一種形式的體現,出於對死者的尊重,必須要保留全屍。

因此土葬是一種結合中國本土傳統思想和佛教的哲學思想的一種下葬方式,更能夠適應中國社會的發展,僧尼選擇怎樣的喪葬方式其實是有自己的意願支撐的,但是僧尼死後必然是有可以供養的後人負責後事的,因此越是麻煩的、足以顯示出尊重的越是需要高級的等級和身份地位。

四、結語

到唐朝的時候,朝廷專門設置了僧尼公共埋葬區,其中也有一些是自發形成的,主要是朝廷規定的區域,其中也可以看出僧尼在唐朝的地位不能夠算是低等的。除此之外,寺廟中也有專門的區域用來供養寺廟中德高望重的法師,一些佛教的教徒十分信崇佛學,死後仍然希望能夠在寺廟中或是在寺廟一側繼續受到佛學的薰陶,以

顯示對於佛學的推崇的敬仰。

然而在中國的傳統思想中,融合佛教的哲學思想,無論是在僧尼的埋葬上,還是普通人的埋葬上,都有一種“事死者如事生”的哲學思想,這其實是為了保持死者的靈魂依然是存活著的,所以在僧尼的埋葬上,有一種保持屍體的完備或者可再生的想法。

唐代僧尼的葬制是多種多樣的,其實如此所的喪葬方法是一種妥協的融合的結果,中國古代的傳統思想就造就了包容性強的特點,所以不同思想的碰撞並非需要一個準確的結果,在僧尼的喪葬上,許多方法都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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