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和土地入股哪個合算?

山裡人的生態家園


土地流轉比較自由隨時可以要回來自己耕種。入股屬於經濟合作。種田有收益你分紅拿錢。兒無收益你就無有錢可拿。自己無有權利隨時要回土地。必須合同到期


.寂寞老頭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你提出的土地入股僅是土地流轉的其中一種方式,我國土地流轉形式有:轉讓,轉包,入股,互換,合作。

先來談談什麼是土地轉讓,土地轉讓是指享有成包經營權的農戶在自應的前題下可以把成包經營的部分土地和全部土地轉讓給第三方,原成包經營的農戶一次性獲得第三方永久轉讓費,原成包經營的農戶與發包方合同終止,第三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先確立的第三方土地承包合同須上報鄉人民土地資源管理部門備案,新確立第三方土地承包合同受法律保護,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情提下,第三方可繼續流傳土地使用權,但土地所有權使終不能變,土地所有仍然是集體所有。

上面提到的轉包,合作,相當於轉租,原成包經營土地的農戶可把地通過租另的方式轉租於第三方耕種,原成包經營的農戶可根據合同每年獲得租金,原成包經營的農戶與發包方合同末變,只是土地使用權發生變更,原承包經營的農戶與第三方簽定的租另和同受到法律保護,

在談一下土地互換,我國土地上管理法中明確規定,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是在自願,平等的原則下是相互可互換土地的,互換後的土地需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分門辦理土地變更手續。土地所有權未變。

最後是要談一下你所提到的入股問題,股份制是我國公有制的一種經濟形式,這種經濟形式最早我國越源於明未清初,大體之意就是合資開辦企業,共同投資,按合同雙方投資被稱為股東,雙方按合約按股分紅,雙方可分為互利共盈,也可分為自負盈虧,就看主要是雙方在合同中怎樣簽約。

我國農村所有制形式決定了我國農民個人是不可以用土地以股份的形式入股的,因為我國農村土地所有制是集體所有,也就只有村集體才有權用土地以股權的方式入股。目前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很少有企業以集體入股,其主要方面受到國家規劃多方制約,所以個人以土地入股是行不通的。如果有那是在忽悠人的。

建議你使用轉讓,和轉租對土地進行流轉,也會收到好的經濟效益的。


河水淌響


以我們官塘村為例,山地流轉50元/畝/年,20年一次性付款,也就是20年每畝1000元,土地入股的話,目前我們村是股份制經濟合作社,每一個村民都是股東,村民也可以拿土地入股合作社,相對於土地流轉來說,利益還是要高一些,我們村幹部也會全力以赴把村級合作社經營好,也會全力以赴支持村級企業。



鄉村振興—官塘村


首先來看看二種方式的區別:土地流轉是指農戶將自己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也就是說土地承包權還是農戶自己的,只是把使用權轉讓給別人。說白了就是把地租給別人使用。土地入股實際上就是農戶把自己的土地做為資本或叫股權加入到合作社或者其它經濟組織,由合作社或其它經濟組織經營管理土地,自己可以為土地經營出謀劃策,最後根據自己的土地所佔股份的比例按股分紅。

哪種方式適合自己:我認為,做為農民來說土地流轉最穩當也最輕心,土地流轉後,效益高低與自己無關,自己收益是穩定的。但如果沒有人來流轉土地的話,就是土地入股,這種方式好處是風險共擔,如果遇到大的自然災害減收或絕收,是可以少分紅甚至不分紅的。土地流轉就不一樣了,如果遇到大的自然災害,風險只能由承包方自己承擔,地租你是必須拿的。

但是要說哪個更賺錢?我想整個在流轉的時候,應該有一些制度的安排,比如說現在提倡的土地股份合作,這個地並不是純粹就給這些大戶了,農民給你搞一個股份合作公司,我入股,這樣你分紅的時候,給我分一點。

另外我想這幾個文件出臺之後,整個農民的財產性收入,應該以後應該有很大的增值的空間。比如說像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直接入市了,還有在基地的流轉,這些試點區,這些農民原來基本上農民很難得到多少財產性收入,所以我想一旦這些文件真正落地之後,農民的另一塊收入,就是過去這個收入,不到他的收入1%,財產性收入,以後可能會有一個很大的增長空間。




科技點兵2020


你好,對這個問題略知一二,不是很全面,希望能幫到你。

首先你要知道土地流轉和土地入股有什麼區別。

土地流轉是指農戶將自己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也就是說土地承包權還是農戶自己的,只是把使用權轉讓給別人,至於土地如何使用比如種果樹、搞生態養殖、或者是還是繼續種小米咱都不管,除非他破壞地質結構。說白了就是把地租給別人使用,自己收租金,這樣基本對自己來說沒什麼風險,旱澇保收型的。

土地入股就是農戶把自己的土地做為資本或叫股權加入到合作社或者其它經濟組織,由合作社或其它經濟組織經營管理土地,自己也可以為土地經營出謀劃策,最後根據自己的土地所佔股份的比例按股分紅,這種有一定的風險,所謂有風險就會有相應的回報,風險越大回報越高,這點不用說大家都懂。

我認為啊,做為咱們農民來說土地流轉最穩當也最輕心,土地流轉後,效益高低與自己無關,自己收益是穩定的。但如果沒有人來流轉土地的話,土地入股也是可以考慮的,因為合作社或其它經濟組織把地整合起來後,會想方設法提高經濟效益,農民也可以放心地外出打工或專心從事自己的營生,但是這種我上面也說了,要承擔一定的風險。




我是勝利哥


土地流轉和土地入股哪個更划算,是需要分對與土地所有者(村民)還是對項目運營方來說。同時,也是各有利弊,各有優缺點。在文章末尾給出結論,下面分別進行分析:

對土地所有方:

土地入股對於土地所有方優勢在於收益的範圍更廣,根據項目收益增加而增加,只要項目運行正常那麼收益是不成問題的,後期的優勢更大。劣勢在於收益沒有保證,前期項目沒有收益時,收益低或者為零。一旦項目爛尾或者收益不好,收益低於土地租金的價格。

土地流轉對於土地所有方的優勢在於定期可以拿到現錢,不用擔心項目運行情況對收益的影響。劣勢在於,項目盈利再大,自己的租金也會根據合同約定保持不變。

對於項目運營方:

土地入股對於項目運營方的優勢在於項目沒有盈利前,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較低的土地入股收益或者無需支付收益,資金壓力小。劣勢在於,項目盈利較大的時候,需要支付的土地入股收益分紅較多。

土地流轉對於項目運營方的優勢在於股東限於內部,項目經營沒有干擾,一旦和農民的利益產生彈性關聯,當地村民或多或少會對項目運行形成干擾或者影響。劣勢在於,項目盈利之前,流動資金壓力較大。

總體而言,對於項目運行方而言,土地流轉比土地入股划算。對土地所有者(村民)而言,土地入股相對划算。

以上就是我對於土地入股和土地流轉的利與弊的分析,以及個人總結的觀點,希望可以幫到您。



扶貧二哥


你好我是棒大帥 非常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土地流轉是指土地使用權流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

所謂的土地流轉還在試點期間,現在沒有真正的土地流轉,土地流轉其實是轉租。

轉租旱澇保收,不管賠了還是賺了,租賃人都得支付租金。

入股是自己作為老闆之一,要負擔盈虧。掙了可以分紅,虧了也分擔損失。

一個安全,一個收益較大,看你自己選擇了

整個看你個人的投資情況

1、土地流轉一次性獲得土地收益

2、土地託管,每年得到租金

3、入股,合作開發,成本低,如果能找到好的合夥人可以實現土地最大增值

缺錢選第一種

省事保留土地選擇第二種。





棒大帥


大家好,我是星巴多彩,關於土地流轉和土地入股哪個合算,我們先來說明兩者的區別,土地流轉是農戶把承包的基本農業土地以收年租金的方式租給承包大戶用於農業生產,不參與農業生產和管理、經營,不承擔土地產出和收入的風險和利潤。土地入股就是以土地作為投資的股份參與到生產和經營的部分權利,承擔責任和風險,同時也享受土地產出的利潤空間的分紅,所以說如果農戶只是想收租金的話,那就選擇土地流轉,如果農戶想得到更大收益的話,那就可以選擇土地入股。





星巴多彩


各有好處。流轉土地每年有固定收入。入股的話。承包商效益好就可以,效益不好的話。入股還沒流轉的錢多



王么哥


土地流轉和土地入股哪個核算?

一、短期內分析的話,是土地流轉合算,直接轉手把錢拿到手,沒有風險。因為目前農業種植戶大部分都是不掙錢的。原因很多:1、產銷不對等。2、農業生產成本太高:農資成本、人工成本、運輸成本等。3、批發價格太低。4、散戶種植戶太多等原因。

二、如果您手裡資金充裕,從長遠來看,入股核算。儘管這幾年各地種植戶不好做,不掙錢,這是新農業發展的一個過程。國家這幾年一直在大力發展農業,大力支持農業,包括土地確權、土地貸款、各種農業項目補貼等政策。1、以前中國的農業是小農業時代,都是每家每戶種點地,種植作物比較分散,種植作物及水平參差不齊,形不成生產規模,達不到規模化種植、機械化種植,形不成市場競爭力。2、以後國家農業的發展方向是大農業時代,打造規模化種植,機械化種植,可循環的綠色農業。大農業時代的來臨,是一個專業的、技術型的農業,大農業時代在生產中可減少人工成本,物資成本等種植成本,大農業時代不只是種植方面,包括整個農業生產鏈(農資、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等)都是專業的、健康的、可持續的。所以以後當農業發展到一定程度後你一定是掙錢的。所以現在需要有人堅持把它朝著國家的發展方向去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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