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承包地賣給別人的合同有效嗎?為什麼?

用戶2674169384830


題主問把承包地賣給別人的合同是否有效?為什麼?那就必須要弄清楚承包地的性質。



農村的土地屬於集體所有,只有戶口屬於本村的村民才能承包。村民在取得承包經營權後,在承包期限內,在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前提下,有權自主經營。如果村民不願繼續經營,可以轉包給其他人經營,叫做轉包;如果長期不願經營,可以放棄土地承包權,把土地退回給村集體,由村集體另行安排,這叫做轉讓。

但是,村集體留用的土地,比如公田公地和集體果園等土地可以對外發包,不是本村的村民也可以承包。

根據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農村集體的土地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進行買賣。如果農戶將承包地進行買賣,已經屬於違法行為,當然簽訂的買賣合同就無效。


慶雙


這樣的合同無效,因為這樣的合同是違法的。

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農村的土地所有權歸村民小組集體所有,村民只有承包權和經營權,沒有買賣權。

如果承包人因某種原因,無能力耕種,想流轉給其他人耕種,那這可以,這就為改變了經營權。

所以,目前一再強調要“三權"分離,不能混為一談。這三權即: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

在我們那兒,還不曾出現過把承包地賣給別人的現象。而把土地經營權轉讓給別人,這種現象卻屢見不鮮。轉讓的原因大體有這幾方面情況:1、家裡發生變故,勞動力減少,無能力耕種,便轉讓給別人。2、年輕人外岀打工,家裡只剩下老人和孩子,留一點口糧田,其次全部轉讓。3、棄農經商,家裡人主要以經商為主。有的人家裡開有門店;有的做小本生意,開上三輪擺攤趕集;有的去城裡包租房開餐館,辦門店,情況不一。

在我們那兒,土地經營權轉讓的具體做法為:期限由雙方商訂,有固定和活期兩種。價位官價是每畝地200斤小麥,次年新麥打下來裝糧,如果付款,每畝地200元,下年收莊稼後交錢。

我們那兒,除小塊地幾分一畝的無人要,一般大塊田還不愁轉讓沒人要,因為我們那兒是用黃河水澆地,水利條件還可以,利潤雖說不大,還算能湊合。

從十月份開始,我們那兒在上級政府的領導下,巳經集中力量對農村“三資“亂象"進行清理,主要針對那些,十幾年來種有村組集體的提留地,一直既不履行合同按期交納承包費,又不交地,佔為己有。工作開展以來,收效顯著。

最近,中央又下發了關於農村士地的有關重要文件,釋放出了原來的農村土地承 包政策長期不變的信號,三十年到了,再續三十年,給億萬農民吃了一個大大的定心丸!

農村人的好日子,還在後頭呢!朋友,你說呢?



米貝夢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我國土地管理法中明確規定個人是不允許買賣承包地,要賣只能向集體和村委會提交申請,在經個集體組織和村委會批准後才算合法化。如果在合法的條件下賣給別人,這在土地承包法中叫土地經營權流轉,誰買了土地經營流轉權,土地成包經營權和同歸誰,村民委員會和村集體組織仍有對被賣的土地有監管權和管理權,賣方不在有承包經營權,也就是合同無效了。


河水淌響


無效啊,你去問問土地局跑一趟,土地歸國家和政府說了算的啊,私人轉賣視為無效的,你可以轉租和承包,但不歸個人劃分私有權


疏影淺香


這叫轉包、流轉,不叫賣,土地只有國家可以賣,因為土地全是國有的,沒有民有土地。


手機用戶6982445908


現在農村土地主權歸集體,個人還不能買賣。只能流轉,只能被國家徵收。個人買賣土地違法。違法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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