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947 證券簡稱:恆銘達 公告編號:2020-016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增加、變更、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
3.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股東大會屆次: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於2020年2月10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會議通知及補充通知已2020年1月22日、2020年2月3日向全體股東發出,詳見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公告編號:2020-007,2020-013)。
2.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3.會議主持人:董事長荊世平先生
4.會議召開時間:
(2)網絡投票時間: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年2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年2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時間。
5.會議召開地點:江蘇省崑山市巴城鎮石牌塔基路1568號公司1樓會議室
6.會議召開方式:會議現場表決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
7.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等有關的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1.股東出席情況:
2. 公司董事、監事、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等相關人員出席或列席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關於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如下:
表決結果:本議案經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所持表決權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過。
(二)審議通過《關於修訂的議案》
(三)審議通過《關於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四) 審議通過《關於董事會換屆選舉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4.01 選舉荊世平先生為公司非獨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如下:
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採用累積投票製表決,贊成比例超過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總數50%,荊世平先生當選公司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4.02 選舉荊天平先生為公司非獨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如下:
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採用累積投票製表決,贊成比例超過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總數50%,荊天平先生當選公司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4.03 選舉荊京平女士為公司非獨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如下:
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採用累積投票製表決,贊成比例超過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總數50%,荊京平女士當選公司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4.04 選舉齊軍先生為公司非獨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如下:
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採用累積投票製表決,贊成比例超過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總數50%,齊軍先生當選公司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4.05 選舉夏琛女士為公司非獨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如下:
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採用累積投票製表決,贊成比例超過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總數50%,夏琛女士當選公司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4.06 選舉朱小華女士為公司非獨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如下:
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採用累積投票製表決,贊成比例超過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總數50%,朱小華女士當選公司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五) 審議通過《關於董事會換屆選舉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5.01 選舉徐彩英女士為公司獨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如下:
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採用累積投票製表決,贊成比例超過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總數50%,徐彩英女士當選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5.02 選舉曹徵先生為公司獨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如下:
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採用累積投票製表決,贊成比例超過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總數50%,曹徵先生當選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5.03 選舉胡友春先生為公司獨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如下:
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採用累積投票製表決,贊成比例超過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總數50%,胡友春先生當選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六) 審議通過《關於監事會換屆選舉第二屆非職工代表監事的議案》
6.01 選舉黃淮明先生為公司非職工代表監事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如下:
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採用累積投票製表決,贊成比例超過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總數50%,黃淮明先生當選公司第二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
6.02 選薛劍先生為公司非職工代表監事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如下:
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採用累積投票製表決,贊成比例超過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總數50%,薛劍先生當選公司第二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經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見證律師見證,並出具《法律意見書》。
結論性意見:公司本次股東大會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會議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相關規定,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關於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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