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出臺23條“硬核”舉措!支持中小企業渡難關

邳州出臺23條“硬核”舉措!支持中小企業渡難關

為積極應對疫情對中小企業的衝擊

切實減少相關影響,儘快穩定生產經營形勢

2月7日

邳州市人民政府出臺了

《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意見》

在減輕企業負擔、穩定職工隊伍、

加大金融支持、強化精準服務四個方面

出臺23項措施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一、減輕企業負擔

1.強化行業扶持。各相關部門向中小企業收取的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暫停2個月。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住宿等重點行業,各銀行金融機構減免2個月逾期貸款罰息;針對企業受損不同情況,由財政給予2個月一定比例的銀行貸款貼息支持。

2.落實免徵疫情防控物資進口相關稅收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適度擴大《慈善捐贈物資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辦法》規定的免稅進口範圍,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符合免稅條件的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免徵關稅。上述免稅進口物資,已徵收的應免稅款予以退還。

3.稅前列支抵扣及減免中小企業房、土兩稅。企業應對疫情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准予扣除;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符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性減免條件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4.延期申報和延期繳納稅款。對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中小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5.臨時開放部分辦稅限制。將發票“網上申領、郵寄配送”可申請企業範圍臨時擴大到C級納稅人,至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結束。推行納稅人網上解鎖報稅盤,納稅人報稅盤異常鎖死時可網上申請解鎖,稅務機關根據規定流程核實處理,排除風險後及時解鎖。

6.減免中小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免收2個月租金。鼓勵引導其他經營用房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7.減免在孵科技型企業房租。對政府運營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內的在孵科技型企業及團隊減免2個月的房租。

8.加快中小企業賬款支付。組織政府部門、政府平臺公司、國有企業全面清理與中小企業的業務往來賬款,對已達付款期的,加快支付賬款,確保賬款清償率達100%;對未到付款期的,可按合同約定酌情提前支付。

9.強化生產疫情防控用品企業扶持。對於因防控疫情工作需要擴大產能或實施技術改造的企業,對其新增設備投資部分,給予15%的財政補貼;對於從事服裝生產等關聯行業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臨時轉產防護用品的企業,對其車間升級改造及新增設備投資部分,給予20%的財政補貼。上述補貼每家企業不超過500萬元,並可採取融資租賃等多種方式進一步給予支持。

二、穩定職工隊伍

10.實施靈活用工政策。允許企業綜合調劑使用年度內的休息日。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11.加大援企穩崗力度。參保企業通過採取措施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可給予企業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50%的穩崗返還。對面臨暫時性的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企業,可按照上年度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和企業月平均參保人數,給予6個月的穩崗返還。

12.延長社會保險繳費期。因受疫情影響,對社會保險參保企業未能按時辦理參保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業務的,允許其在疫情結束後補辦。參保企業逾期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的,在向本統籌區社保經辦機構報備後,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相關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完成。

13.實施企業職工培訓費補貼政策。企業開展培訓或培訓機構開展項目制培訓的,可先行撥付不高於50%的培訓補貼資金。鼓勵有條件的培訓機構(企業)對返鄉人員開展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培訓後取得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等)的,按規定給予每人不超過4000元的職業培訓補貼。

三、加大金融支持

14.持續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各金融機構要持續加大對中小企業信貸支持力度,特別是對疫情使用的醫用防護服、醫用口罩、消殺用品、醫用手套等重要醫用物資,以及重要生活物資的骨幹企業實行名單制管理。各金融機構對徐州確認的“千家培大育強企業”提供優惠利率的信貸支持。各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有發展前景但暫遇困難的中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確保2020年中小微企業信貸餘額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

15.切實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各金融機構要進一步提高信貸審批效率,壓縮信貸審批中間環節,對疫情防控需要予以重點支持的“三必須一重要”企業信貸審批時限應控制在3個工作日內。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新增貸款綜合融資成本比2019年下降0.5個百分點,納入“千家培大育強企業”名單的,鼓勵以優惠利率和信用類貸款予以支持。

16.加大政府性融資擔保力度。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擔保費率降至1%及以下,取消反擔保要求,簡化業務流程,提供企業融資線上服務,切實降低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17.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務。持續開展“銀企對接”活動,組織金融機構通過走訪、線上顧問、遠程服務等形式,對小微、無貸企業特別是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進行顧問服務,逐戶瞭解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及金融服務需求,實現企業需求與金融供給的精準匹配和高效轉化。各金融機構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開闢快速審批通道,提供優質高效綜合金融服務。

四、強化精準服務

18.開通快速通關綠色通道。積極向上協調,對用於疫情防控治療的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等,做到即到即提,確保通關“零延時”。

19.開通緊急採購綠色通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採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可不執行政府採購法規定的方式和程序,採購進口物資無需審批。

20.保障企業正常安全生產需求。幫助企業復產用工,通過電話、視頻、微信、電子郵件及必要的實地走訪等各種形式,掌握企業復產用工困難,制定“一企一策”,協助解決防疫物資需求,加強防控工作技術支持,監督指導企業在疫情防控達標前提下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積極為企業辦理物資運輸通行證,保障運輸通暢,著力解決企業“進料難、出貨難”。

21.加大法律援助、強化信用關愛。因疫情原因,導致出口企業與國外商家發生合同糾紛而開展法律訴訟的,對產生的律師費、翻譯費等,視情況給予一定額度補助。對企業受疫情影響,生產訂單完不成或者產品交付不及時,導致違約出現的企業失信行為,採取便利信用修復流程,幫助企業重塑信用,強化信用修復,消除不良影響,規避失信風險。

22.加大政務服務便利化力度。加強智慧政務建設,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指尖辦”。推行線上辦理,保證電話諮詢業務暢通,實行實名預約服務。對與防疫有關的企業,開通綠色通道,急事急辦,安排專人全程辦理,依法高效提供行政許可服務。

23.暢通中小企業問題反饋渠道。發揮12345政務服務熱線、企業之窗手機APP集成作用,圍繞防疫期間企業生產經營等方面實際困難和問題,強化涉企訴求快速交辦督辦機制,確保及時辦結反饋,實現疫情防控、企業發展“兩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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