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臨渭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令第 2 號

各鎮黨委、政府,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區委和區級國家機關有關部門:

當前我區疫情防控工作正處在關鍵時期,為堅決杜絕輸入性病源,從源頭遏制疫情發展,打好疫情防控人民戰爭,現就來(返)渭人員實施集中醫學診斷和分流管控工作命令如下:

2020年2月8日8:00開始,凡持有臨渭戶籍法定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等證件)從外地旅遊度假、探親返渭人員,一律到渭南市第一醫院、渭南市第二醫院進行醫學診斷。經診斷不需留院治療的,由各街鎮在第一時間安排專人予以接回,並督促其居家隔離14天,留觀期滿後按程序解除。

凡非臨渭戶籍人員,原則上由工作人員進行勸返,確因客觀需要進入臨渭境內的,需經臨渭區疫情防控交通檢查點登記核實後,一律到渭南市第一醫院、渭南市第二醫院進行醫學診斷。經診斷不需留院治療的,到指定酒店觀察點留觀14天,留觀期滿後按程序解除。


渭南市臨渭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7日

渭南市臨渭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令第 2 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