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临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令第 2 号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关键时期,为坚决杜绝输入性病源,从源头遏制疫情发展,打好疫情防控人民战争,现就来(返)渭人员实施集中医学诊断和分流管控工作命令如下:

2020年2月8日8:00开始,凡持有临渭户籍法定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从外地旅游度假、探亲返渭人员,一律到渭南市第一医院、渭南市第二医院进行医学诊断。经诊断不需留院治疗的,由各街镇在第一时间安排专人予以接回,并督促其居家隔离14天,留观期满后按程序解除。

凡非临渭户籍人员,原则上由工作人员进行劝返,确因客观需要进入临渭境内的,需经临渭区疫情防控交通检查点登记核实后,一律到渭南市第一医院、渭南市第二医院进行医学诊断。经诊断不需留院治疗的,到指定酒店观察点留观14天,留观期满后按程序解除。


渭南市临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7日

渭南市临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令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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