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對防疫期間在朋友圈裡瘋狂賣保險這一行為有什麼看法?

蕭雨1


我是保險夢語,但從不說夢話。對防疫期間朋友圈內瘋狂賣保險怎麼辦?我的感想只有“過猶不及”四個字。

朋友圈作為最大的自媒體之一,這幾年已經是保險銷售人員推廣保險,展業的一個主陣地了。適當的普及保險知識,推廣保險產品,吸引潛在客戶是正確的行銷手段,但是一旦做過度了,就會像有的微商一樣把牌子做癱,結果只有朋友圈被屏蔽一個結果。


危機=機遇,銷售人員伺機而動

平心而論,對保險業而言,每次大災或公眾危機帶來大幅發展的機遇。為什麼?

  • 因為在大災發生後,公眾總會突然認識到保險的重要性,而忽略平時影響他們購買慾的保險不良口碑問題。——正面宣傳
  • 大災之後的各種真實賠付案例,能成為有效地宣傳材料,有利於他們快速宣傳保險產品。用熱點實踐的案例來說明保險的作用,比較容易讓人認同。——贈熱點

既然機會這麼好,銷售人員又不能出門拜訪客戶,那他們為了生存能做的一定是通過微信和朋友圈進行線上展業,自然朋友圈內的保險推廣宣傳自然就多了。其實不僅是保險推廣宣傳多了,朋友圈裡的各種網購優惠券、微商都群起而上,都在尋求特殊事情的發展機遇。

補充一個訊息,今天我們在溝通遠程辦公工作情況時,新契約(專門受理新保單承保部門)的同事告訴了我一個打破認知的信息。這居家隔離的一週,其實代理人的業務量還可以,遠不是我想的業務量下滑,而且醫療險和重疾險成交量還比平時要好。

小結:大災其實自身發展和展業的機遇,銷售人員伺機而動是正常反應,不足為奇。

朋友圈≠自留地,依舊受監管

有一點需要明確的是朋友圈等自媒體營銷也是要合規的,受監管的。

  • 2019年4月,銀保監會下發的《關於組織開展人身保險產品專項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對偏離保險本源、以營銷為噱頭、開發“奇葩”產品等行為進行嚴查。
  • 2020年1月,浙江銀保監局下發處罰函針對多寶魚在自媒體上不當營銷行為作出處罰。
  • 2020年2月,銀保監會下發公文,要求“嚴禁借疫情渲染炒作產品”。

所以朋友圈營銷可以做,但朋友圈不是自留地,不能想怎麼說就怎麼說,要適度合規。

過度營銷,只能適得其反

我的朋友圈有一堆微商,代理人。對於那種每天發3條上營銷信息的人,感覺讓人比較煩躁,基本都被我屏蔽了,直接不看。

而那些營銷色彩不那麼濃的,不頻發刷屏的,我依舊保留在那裡,有的時候還會買一點。我就曾經在朋友圈的推廣中購買過一張老年醫療險。

我要是沒記錯,悟空上有就代理人提問“為什麼朋友圈裡很多朋友都屏蔽他”。其實很大程度,可能也是因為過度營銷,讓人反感導致的。


疫情帶來了機遇,代理人伺機而動不足為奇。但是需要注意朋友圈營銷需要適度,內容也需要合規,以防適得其反,引起圈友反感,就得不償失了。


保險夢語


我之前也做過保險代理人!後來沒堅持下去。說實話保險代理人的酬金真心不錯,只是不太穩定!我一家幾口都購買的有保險!現在我姐姐,身邊的朋友好多從事這個行業!現在人的保險意識都高了!畢竟買對保險對自己有很大的好處!


川川56250729


無可厚非,對於保險代理人來說,朋友圈就是他的”自留地”,只要不誇大宣傳,不違法亂紀就是沒問題的。

疫情期間朋友圈瘋狂賣保險可以證明 :

一,這位保險代理人要麼非常敬業,要麼就是沒有太多的積蓄,需要多開單才能增加收入,維持家庭開支。

二,幾乎所有保險公司,都知道抓住機會,利用新冠病毒這樣一種傳染病,來宣傳自己的疾病類保險。

那麼我的看法是這樣的 :

不管是新冠病毒保險,或者是普通的大病保險,我們都需要詳細的瞭解保險的條款,畢竟保險是非常專業的金融產品, 一定不要因為親戚朋友關係而草率下單,雖然很多險種可能一年交費就幾千塊錢,但是繳費期限往往需要10---30年的,從現金價值上來說,根本沒有回頭路。

其次,商業保險依然只是居民社會保險的補充,一定不要聽信代理人的意見----”哪怕一位拮据的清潔工,都需要給自己全方位的保險”;以這次的新冠肺炎為例,要知道哪怕你在武漢,感染並且死亡的機率是非常小的。那麼據我所知,保險公司只因為新冠病毒死亡才會賠付。

最後我估計在疫情期限,哪怕朋友圈瘋狂發保險廣告,出單率都不會很高的,畢竟大家在家閉門不出,沒有太多心情考慮這麼專業的事情,而商業保險,都是需要深思熟慮才能決定的。


都是我輩中人


古語有云“過之則不急”

不管做什麼事,從事哪個行業,適度都很重要

保險行業確實是個比較特殊的行業,而中國的保險行業更加具有其特殊性,因為保險行業前期的粗獷式發展導致國民對保險整個行業都存在很大誤解,甚至到目前為止依然有很多人都覺得賣保險的就是騙子[大笑]

據筆者瞭解保險代理人在國外都是非常受人尊敬的職業,甚至在一些國家保險代理人被成為“生命規劃師”,雖然筆者也覺得這個稱呼多少有點誇張啦

會到題主的問題,目前形式如此嚴峻的情況下,很多企業尚未復工,部分企業選擇線上辦公,從題主的問題來看,保險行業應該是要求線上辦公了,保險行業從業人員數量龐大,而且水平參次不齊,很多人可能處理不好人際關係和客戶關係,這樣就會導致疫情期間給人造成不好的印象,這樣其實並不利於工作開展的

不過,不管怎樣保險對於大眾生活的幫助確實可以起到很大作用,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個行業也會越來越好的!



綜合金融知識


無論是不是防疫期間

其實看到售賣保險一般情況下

大部分人都會有一些反感與牴觸

客觀來說

在防疫期間

大肆宣傳買保險

對於銷售手段和方式來說是有幫助的

對於大部分人來說

選擇合適的保險也是有必要的

但是最無奈的是底層生活困難的人

在現在這個時候

因為疫情的影響

導致生活更加窘迫



PMT教學理念kevin老師


如今,微信朋友圈已經成為許多人生活的又一處天地。翻開朋友圈,你不僅可以曬曬自己的吃喝玩樂,還可以看到他人“活在別處”的美景,點個贊或者調侃幾句都不亦樂乎。更別說那些愛買買買的人了,刷開他們的朋友圈各種微商代購琳琅滿目。

移動終端、人工智能的發展和普及,使得自媒體成為各行各業的重要營銷渠道,也帶來新的消費模式和監管要求。 (新華)

而記者發現,自己的朋友圈這兩年開始有了些變化,之前經常幫忙在香港代購的小夥伴開始賣起香港的保險,不少熟人也在朋友圈發佈各種保險產品的廣告。前幾天正值國慶假期,這些保險宣傳語更是緊貼國慶熱點,如“國慶送福利”、“國慶出遊、保障先行”等,頗為應景。對此,業內人士表示,時下,朋友圈已然成為是一個重要的營銷渠道,針對保險產品而言,消費者在購買時應謹慎對待,認真核實保險產品內容及其相應的保險責任和義務。 □泉州晚報記者 陳榆

成為重要營銷渠道 朋友圈“賣保險”的多了

泉州某大型壽險公司代理人劉女士告訴記者,如今,保險代理人的宣傳渠道也講究“多管齊下”,除了傳統的面對面交流、電話溝通以外,微信也能非常具體、快捷地傳遞產品信息。“儘管很多微信客戶身在異地,但投保能實現全國聯網,加之消費者可以通過手機設備‘空中籤名’,因此,客戶只需要提供身份證、銀行卡信息以及投保人、被投保人資料等,就可以完成投保流程。”

家住聖湖小區的張先生則告訴記者,他今年夏天剛剛通過朋友圈給自己出生不久的兒子買了一份保險。“因為朋友圈裡賣保險的都是熟人,我看到他發的一些少兒險還挺不錯的,時間長了難免心動,兒子出生後我就給寶寶買了一份保險。”無獨有偶,市區王小姐也通過朋友圈給自己買了一份保險,採訪中,她認為朋友圈裡賣的保險跟線下的產品沒什麼兩樣,“就是銷售渠道不一樣,反正朋友圈天天看到,代理人都是認識的,我覺得可以買。”

加強傳播內容監管 多地監管部門開罰單整治

記者注意到,下半年以來,包括雲南、黑龍江、山東在內的多地保監局就針對“通過微信群、朋友圈傳播誤導性內容的行為”開出罰單(含下半年公佈的罰單),多家保險分支機構以及保險中介公司遭到警告、罰款。

今年4月,銀保監會辦公廳曾發出《關於組織開展人身保險產品專項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19號文),對偏離保險本源、以營銷為噱頭、開發“奇葩”產品等行為進行嚴查,並將自查整改的截止日期定在6月30日。而在6月底臨近自查整改結束時,就有消費者曾收到保險代理人發送的“19號文整改大限將至,應抓緊時間搶購部分類型保險產品”等消息。

實際上,各地監管系統早已對不夠合規的自媒體渠道宣傳出手整治。今年7月2日,雲南保監局公佈了兩則行政處罰結果,直指泛華聯興保險銷售股份公司雲南分公司兩名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存在通過微信散佈虛假事實等擾亂保險業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今年9月,某中小型壽險公司山東棗莊中心支公司出現部分個人代理人通過微信朋友圈宣傳不合規內容的情況。

而在現場檢查過程中,黑龍江保監局也發現類似問題。同樣是今年9月,某壽險公司支公司存在通過微信群、朋友圈傳播誤導性內容,根據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相關談話筆錄、相關微信群和朋友圈截圖等證據,認定三名人員對此負有直接責任。

銀保監會出臺通知 不當宣傳責任追究更嚴厲

目前,針對通過微信進行銷售誤導的行為的處罰相對溫和,但銀保監會已經明確提出:要加大對違法和不當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

採訪中,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由於自媒體渠道參與門檻低、發佈主體多、信息審核弱、轉發傳播快,已成為保險銷售誤導、不實信息傳播的高發領域,嚴重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埋下大量保險消費糾紛和群體性事件的風險隱患。基於這種特徵,今年6月,銀保監會印發了《關於加強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嚴格規範所屬保險從業人員利用自媒體編髮保險營銷宣傳信息行為,對於涉及保險產品介紹、銷售政策和營銷宣傳推介活動的,應以公司官方自媒體信息為準,嚴禁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保險中介機構分支機構及保險從業人員自行編髮。

泉州某保險公司負責人也告訴記者,對於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信息,上述《通知》要求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保存審核記錄備查。除此之外,在嚴格責任追究方面,《通知》強調:違法和不當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責任追究應當納入各級機構考核之中,並與保險從業人員業績、獎金、職級升降掛鉤。



村頭老狼生活記


防疫期間賣保險倒是沒什麼可恨的,最起碼讓你知道生命只有一次,生活要倍加珍惜。而且朋友圈裡的各類廣告是一直存在的,只不過現在大家都在為疫情揪心,看著別的不順眼也有點關係,一般認為眼前一等一的大事就是疫情能儘快過去,其他的都好像不那麼重要。

但是如果換個角度想想,有些保險其實是很需要的。比如在疾病面前,在天災人禍面前,當你無能為力束手無策的時候,保險會給你相對的生活的保障,相對的生存的支撐。而這些如果不是身歷其痛,如果不是眼見生離死別,是難以感同身受的。這時你會不會多思考一些問題呢?為我們自己為我們的親人多做一些儘可能做的“保險”呢?

當然,我並不是提倡在此舉國抗疫期間,來大肆的做買賣,來推銷自己的“產品”。但是最起碼相對於那些來賣口罩賣消毒液賣酒精,藉此期間私抬物價,高價出售救命物資的人來說是更人道一些的。

如果大家注意一下,以前和醫療不搭邊的人,各行各業的人有多少現在在瘋狂賣口罩賣消毒液,高價倒賣,發國難財,賺救命的錢,良心呢?人倫呢?道德底線呢……這些人如果和李文亮來對比,有可比性嗎?豈止是一句人渣可以形容的嗎……


青花瓷老五


最近疫情大家都是比較關心,剛好有賣保險的朋友在朋友圈推銷她的保險,我覺得這是正常的因為他自己本生就是做這一行的,剛好藉助這個是事件推銷一下自己的產品讓更多的人去了解剛好大家最近都比較閒說不定有人會去了解,然後就會發展一個潛在性的客戶,然後就會達到自己想要的效果,我覺得就是他發了是他的自由你看不看是你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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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乂在上海


這裡面有兩面性,首先作為保險業務員,肯定是以自己的收益為準則,畢竟這個關係到自身的收入,現在有一個這麼好的機遇,肯定會大力宣傳,買的人越多越好,但是實際有多少人會去買是個問題。

另一方面,個人不喜歡那些用現在的疫情來做廣告的保險公司,討厭那些拿著現在疫情情況去做宣傳的保險業務員,你要做業務可以,但是請不要用疫情來做文章,畢竟現在都在抗擊疫情,相信不只我一個人討厭這樣吧。

順便說說保險吧,保險的話覺得有一些還是可以買的,當然要以自己的物質水平來看,能買的話建議可以買一些,畢竟意外的事情誰也說不準。



週週也說事


每個人都想在一個時期抓住機會來創造更大的利潤價值 ,這是正常的心裡 。前提是你銷售的產品要適合被保險人,不能只為了你的業績,利益去傷害別人的利益。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一錘子買賣。也溫馨提示一下消費者,如果能讀懂條款 有經濟能力是可以購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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