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門竹枝詞
燈市元宵百樣燈,燒來火判焰騰騰。
黃鸝紫燕全無影,三月街頭早賣冰。
這首竹枝詞中,便提到了正月十五上元夜裡燒火判的場景。
今天看來,或許對這種習俗摸不著頭腦,但在過去,除了觀燈看花之外,這也算是上元夜一景了。從老照片上看,圍觀的百姓們絕對不少。
那麼到底何為火判?_
何為火判?
清人柴蕚《梵天廬叢錄•火判》記載:
京師舊俗,上元夜以泥塗鬼判,盡空其竅,然火其中,光芒四射,謂之火判。
另據記載:
清代北京舊俗,上元夜以泥塗為判像,盡空其竅,於判內置煤火,其煙可由七孔發生氤氳氣象。判高六尺許。地安門外、西皇城根、宛平縣城隍廟內有此。
也就是說,當時的火判,其實就是一個磚砌的大爐灶,高約四五尺,外形像一個袒腹而坐的人,生著火以後火 焰從耳口鼻眼、肚臍和兩乳冒出。
城隍和判官
從字面上不難看出,火判,便是冒火的判官,既為判官,應屬城隍手下,燒火判,自然是在城隍廟裡舉行了。
而老北京燒火判的地點就在地安門外、西黃城根和宛平縣城隍廟內。
城隍在我國古代的諸多神祇中,專司守衛城池和護佑民生,可以說是特別接地氣的神仙了。
城隍本是神話中守衛城池的保護神,古代的城牆四周都挖有護城的塹壕,有水的稱池,沒水的稱隍,所以這種護城的壕溝就叫“隍”,於是,守護城池的神——城隍也就產生了。
明初,明太祖朱元璋對城隍極其推崇,即位之後,便 “封京都及天下城隍神”,並且致力於在全國大小州縣建滿城隍廟,並且首先就在國都南京先建了一座。
於是,這城隍便也像人間的官員一樣有了明確的職銜。像南京的城隍便是“承天鑑國司民升福明靈王”,汴、濠、鳩、和、滁等朱元璋“龍興之地”的城隍被封為正一品,以此類推,府城隍被封為正二品,州城隍是正三品,縣城隍是正四品……
朱元璋帶頭搞封建迷信,首要自然是為了穩固統治:
“朕立城隍神,使人知畏,人有所畏,則不敢妄為。”
但在客觀上,也樹立了一種善惡分明的價值觀。城隍廟門口的對聯就能窺一角:
“陽世奸雄傷天害理皆由己,陰司報應古往今來放過誰”。
而城隍爺一般也都是古代或當代忠烈,他們生前無一不是兩袖清風、嫉惡如仇的人物,比如北京城隍楊椒山,便是其中翹楚:因上疏力劾嚴嵩“五奸十大罪”,遭誣陷下獄。在獄中備經拷打,遇害。
也正因如此,城隍深得民心,逐漸成為最接地氣的那一批神仙,其職責自然也越來越多,比如年成的好壞、人事的言兇,以及懲惡揚善等等。
地方官上任便要先拜城隍,每有詭異或難斷的大案,最後也往往要在城隍廟中審理。
上元夜 燒火判
而每至上元節夜,火判都是要燒傷整整一夜的。夜色之中,煙霧繚繞,火舌吞吐,判官彷彿真的活了起來。站在火判之前,人們彷彿真的能感受到判官的威嚴、氣勢和神力,能蕩平世間一切不平之事。
於是,在火焰吞吐之間,人們便會祭拜祈福,其內容多為保佑身家安康,也有一部分人則是向判官申述自己遭到的不公待遇,希望神明能夠為自己主持正義。
董寶光曾在《元宵賞燈憶“火判兒”》一文中記載:
皇城根(今地安門西大街)路北城隍廟,每年農曆正月十三至十七晚間開廟五天。院內正中有一泥塑判官。五日之內所需柴煤逾千斤,悉由附近煤鋪捐贈。砌此爐膛需特殊技藝,決非通常爐灶工匠所能勝任。
也就是說,“火判”為泥塑,是一次性的,每年燈節前塑制,節過即拆除。而燒火判要燒一整夜,所耗煤炭甚巨,保守估計,開廟五日所需煤球當在千斤以上,一般人承擔不起,都是由附近的煤鋪捐贈。
傳聞哪個煤鋪捐贈得多,哪個煤鋪當年便能大發利市,因此煤鋪們爭相捐煤,不肯輸人。
另外,雖然這火判都是一次性的,但這砌“火判”卻是一項功夫,尋常的爐灶工匠很難勝任。判官的模樣好塑,但要保證尺把火焰恰從孔洞中噴出,始終不減,且燃燒多日,爐膛不壞,這都需要專門的技藝。
1949年燈節之後,宛平縣城隍廟改作了民居,燒火判的習俗自然也就隨著時間消逝在了歷史之中。而那些曾經在上元夜看過火判的人們,或用文字,或用圖像,將其保存了下來,留待我們這些後人發現……
疫情當前,雖無火判可看,甚至不能出門,但我們都誠摯地期望,不久的將來,疫病必將被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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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章
呼延雲,北京晚報,正月十五城隍廟裡看“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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