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公司購買口罩費用賬務處理,你會嗎?


為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公司購買口罩費用賬務處理,你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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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為了防控武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SARI),公司集中採購了一批外科醫用口罩和N95口罩發放給員工佩戴使用,發生的購買口罩的費用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解答】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修改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範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8〕3號)第二章第十條“(二)防禦缺氧空氣和空氣汙染物進入呼吸道的呼吸防護用品”相關規定,公司集中採購發放給員工的口罩可以作為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其會計處理如下: (1)購買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福利費(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或 應付福利費——勞防用品(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 貸:銀行存款/現金 (2)發放時: 借:管理費用/製造費用/生產成本(根據領用人員所屬部門劃分)——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福利費(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或 應付福利費——勞防用品(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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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為了防控武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SARI),公司採購了一批口罩捐贈給武漢相關機構和醫院,另外,公司還捐贈了1000萬元現金,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解答】捐贈支出分為公益性救濟性捐贈和非廣告性質的贊助兩類,包括貨幣捐贈和非貨幣(實物)捐贈。公益性救濟性捐贈(通過紅十字會等國家認可的公益性組織)金額在年度會計利潤(利潤總額)12%以內部分,在計徵企業所得稅時,允許稅前扣除,超過年度會計利潤12%以上部分,在計徵企業所得稅時不得扣除(在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時進行納稅調整);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非公益性非救濟性捐贈)金額,在計徵企業所得稅時,均不允許稅前扣除。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 貸:銀行存款/現金貸 庫存商品(實物捐贈)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或“進項稅轉出”)(實物捐贈)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業自產貨物進行捐贈,需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外購貨物進行捐贈,視同銷售計算銷項稅額的同時,其購入時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或進行“進項稅轉出”處理)。
重要提醒:戴口罩、勤洗手,少去人群聚集處!

03

下面再補充兩個案例:

案例一

公司緊急統一購買預防新型冠狀病毒的N95口罩,併發放員工要求上班必須佩戴,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10000元,增值稅額1300元。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護費 20000元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600元 貸:銀行存款 22600元
案例二
由於近期疫情事件,公司內部規定,給每個員工發放200元口罩補貼,要求員工自行購買適用的口罩上班佩戴。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22600元 貸:銀行存款 22600元

政策依據
參考一《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企業發生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准予扣除。
參考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參考三根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規定:一、企業福利性補貼支出稅前扣除問題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一條規定的,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樂業樂活


參考四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三、關於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
《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髮室、醫務所、託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卹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參考五《關於規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勞動保護的各種支出。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勞動保護用品,解毒劑、清涼飲料,以及按照國務院1963年7月19日勞動部等七單位規定的範圍對接觸有毒物質、矽塵作業、放射線作業和潛水、沉箱作業,高溫作業等五類工種所享受的由勞動保護費開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參考六《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通知》(國稅發[2000]084號): 第十五條 納稅人實際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可以扣除。 第五十四條勞動保護支出是指確因工作需要為僱員配備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護用品,防暑降溫用品等所發生的支出。樂業樂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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