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市城鎮居住小區(院落)實行封閉式管理

(抗擊新冠肺炎)成都全市城鎮居住小區(院落)實行封閉式管理

中新網成都2月7日電 (起鈺婷)記者7日從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獲悉,為進一步做好成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維護和保障市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現將疫情期間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體市民要自覺做好自身防護,勤洗手、少出門、不聚集、不聚餐,出入公共場所戴口罩。

二、全市城鎮居住小區(院落)、農民集中居住區、農村散居院落實行限制外來人員進入的封閉式管理,人員進入應出具有效證件,並測量體溫,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業主裝飾裝修、小區水電氣管道改造、雨汙分流等工程暫緩施工。水電氣、路燈等需要急修的,應報社區同意後實施。

三、賓館、飯店、餐飲、超市、農(集)貿市場等經營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測量體溫、佩戴口罩。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

四、企事業單位、出租屋業主或者其他房屋出租人必須落實防控責任。企事業單位、出租屋業主對相關人員管理負主體責任,出租屋管理人員負直接責任,必須按要求立即報告重點疫區抵蓉人員情況、落實居家和集中隔離健康觀察規定、履行居家和集中隔離健康觀察報告責任、配合政府和社區工作人員開展工作。

五、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要帶頭嚴格遵守防疫管理有關要求,公職人員要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

六、各類場所一旦發現確診病例,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嚴格溯源排查,切斷傳播途徑,及時採取局部或全部封閉等防控措施,確保疫情不蔓延、不擴散。

七、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組織和市民群眾必須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對違反有關防控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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