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區別?個稅如何處理?

01什麼是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

我國養老保險體系主要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三個層次,其中,補充養老保險包括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

企業年金主要針對企業,是指根據《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0號)等國家相關政策規定,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職業年金主要針對事業單位,是指根據《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試行辦法》(國辦發[2011]37號)等國家相關政策規定,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02什麼是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遞延納稅政策?

遞延納稅政策是指在年金繳費環節和年金基金投資收益環節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將納稅義務遞延到個人實際領取年金的環節,也稱EET模式。

03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如何處理?

3.1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繳費的個人所得稅處理

年金繳費環節,對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職工支付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繳費,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準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超過規定的標準繳付的年金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部分,應併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徵個人所得稅。

其中,企業年金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職業年金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為職工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兩者之和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

假設小王供職於S公司,2019年按上年個人月平均工資(10000元)4%的標準,每月繳納400元企業年金。公司建立的企業年金方案中,企業繳費比例不高於8%,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不超過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12%。

在2019年度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小王按月繳納的個人企業年金400元,應在計算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對於企業繳費的8%部分,在計入個人賬戶時,暫不計入2019年度綜合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3.2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的個人所得稅處理

年金基金投資環節,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分配計入個人賬戶時,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按照S公司企業年金方案,企業年金基金委託符合國家規定的某養老金管理公司投資運營,每年企業年金基金都能獲取不低於5%的投資收益,在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在分配計入小王個人賬戶時,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3.3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領取的個人得稅處理

1.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領取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符合規定的,不併入綜合所得,全額單獨計算應納稅款。其中按月領取的,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季領取的,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按每月領取額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年領取的,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小王在2050年退休時,可選擇按月、按季或按年領取年金。

如果是按月領取,假設小王每月領取2000元,適用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則小王每月應納稅額=2000×3%=60(元)。

如果按季領取,即小王每季領取6000元,那麼應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按每月領取額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則小王每季應納稅額=(6000÷3)×3%×3=180(元)。

如果按年領取,即小王每年領取24000元,那麼小王每年應納稅額=24000×3%=720(元)。

2.對單位和個人在2014年1月1日之前開始繳付年金繳費,個人在2014年1月1日之後領取年金的,允許其從領取的年金中減除在2014年1月1日之前繳付的年金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且已經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部分,就其餘額按照第1項的規定徵稅。在個人分期領取年金的情況下,可按2014年1月1日之前繳付的年金繳費金額佔全部繳費金額的百分比減計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減計後的餘額,按照第1項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3.個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個人死亡後,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餘額,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小王2025年出國(境)定居需要依法一次性提前領取年金,其個人年金賬戶餘額20萬元,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則小王應納稅額=200000×20%-16920=23080(元)。

4.個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領取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餘額的,適用綜合所得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

小王因其他原因需要一次性領取年金個人賬戶資金,領取時賬戶資金餘額20萬元,則其應納稅額=200000×45%-15160=74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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