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安徽要闻及抗击肺炎快报

每日播报:


2020年2月6日0-24时,安徽省报告新增确诊病例74例,新增疑似病例78例,新增治愈出院11例。

新增确诊病例中,合肥11例、淮北5例、亳州6例、宿州2例、蚌埠24例、阜阳10例、淮南2例、六安5例、芜湖1例、铜陵2例、安庆6例,均病情平稳。

新增疑似病例中,合肥13例、淮北2例、宿州1例、蚌埠13例、阜阳2例、淮南7例、六安23例、马鞍山1例、芜湖2例、铜陵1例、安庆13例。

新增治愈出院病例中,合肥2例、亳州3例、阜阳4例、宣城1例、铜陵1例。

截至2月6日24时,安徽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665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34例,无死亡病例,累计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14235人。

累计确诊病例中,合肥115例、淮北22例、亳州72例、宿州27例、蚌埠88例、阜阳105例、淮南14例、滁州11例、六安41例、马鞍山30例、芜湖27例、宣城5例、铜陵22例、池州11例、安庆66例、黄山9例。

截至2月6日24时,安徽省在院治疗确诊病例631例,其中危重病例6例。

2月7日即将治愈出院13例,其中合肥2例、阜阳2例、蚌埠1例、芜湖1例、铜陵3例、安庆3例、黄山1例。


2月7日·安徽要闻及抗击肺炎快报

截至2月6日24时,安徽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665例



安徽省教育厅最新通知!事关中小学开学时间!


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制定延迟开学工作方案,及时调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

6日下午,安徽省教育厅下发了《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指南(一)的通知》。主要涉及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以及校外培训机构。


2月7日·安徽要闻及抗击肺炎快报

此次开学时间将经过科学评估后发布

记者注意到,关于具体时间,这份指南中的措施是这样的:各地、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科学谋划开学准备工作,按照“一校一案”原则,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开学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在正式开学前组织学生返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在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解除前,一律不得开展线下集中服务。


各校分别制定学生返校方案

各地、各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精准制定学生返校方案,安排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师生分期、分批有序返校,同时做好留观、隔离场所设置和人员防护等准备工作,保证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都能够得到全覆盖的健康监测、健康保护。开学日期确定后,学校应通过家长微信群、QQ群等,每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对发热、咳嗽等症状学生,及时提醒就医,并根据健康状况确定具体返校时间。


2月10日前将开学工作方案报送备案

各级各类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据开学工作指南,遵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开学工作方案,于2月10日前将开学工作方案,报送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省属高校、厅属中专学校的开学工作方案报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部属高校、省属中专学校在报主管部门的同时,同步报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延迟开学成定局

原定的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开学时间应该是2月10日。而这份开学指南要求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结合实际制定“延迟开学工作方案”,及时调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督促教师备课,提前调整好教学进度。通过微信、电话、QQ、空中课堂等多种形式提供线上服务,对学生作业进行批改和开展答疑辅导,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


戴口罩测体温将成上学标配

持续通过微博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等向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督促家长和学生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保证充足营养和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做好自身防护。及时了解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学生和其他原因未到校学生在家情况,给予关心关爱。

错时安排不同学段和年级学生入校和离校时间,引导家长在校门外接送学生,避免家长进入校园和教室。督促接送孩子的家长佩戴口罩。

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校内家属区住户进入校园,对所有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疫情防控期间,一律暂停校园场地对外开放,一律不举办与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


推行“六步法洗手法”和错峰分餐制

落实手部卫生,引导师生勤洗手,尤其在眼保健操前和午餐前,提醒学生洗手。幼儿园要专人落实幼儿每日洗手要求,推行六步洗手法。配置洗手液、手消毒剂等,定时对地面、墙壁、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加强学校食堂疫情防控,提倡就餐人员自备饭盒、分段错峰、分餐进食。可以班级为单位,佩戴口罩,分批到食堂购餐,返回教室或办公室就餐,也可以分餐配送至教室、办公室,减少学生流动聚集。就餐时要保持适当距离。餐厅每次用餐后消毒1次,重点对餐桌椅消毒,餐具用品高温消毒。强化后勤保障人员疫情防控意识,加强后厨监管,确保所用食材新鲜、清洗干净。

寄宿制学校浴室要分时段、分批次开放,每使用一个批次全面消毒一次。



合肥发布2月6日确诊病例小区分布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救治和防控工作,现将确诊病例救治医院、性别年龄、涉及小区(或村居)等有关分布情况通报如下:

截至2月6日18时,全市无死亡病例,累计出院确诊病例7例,其中:市传染病院(安徽省立医院感染病院)5例,市滨湖医院1例,安医大附属巢湖医院1例。在院治疗确诊病例97例,3家市级定点医院收治65例,其中:市传染病院(安徽省立医院感染病院)46例,市滨湖医院9例,市二院10例;4家省级医院收治32例,其中:安医大一附院21例,安医大二附院1例,安医大附属巢湖医院2例,省二院8例。


二、确诊病例性别、年龄分布情况

104例确诊病例中,男性56例,女性48例,其中:10岁及以下1例,11—20岁2例,21—30岁25例,31—40岁21例,41—50岁29例,51—60岁18例,61—70岁4例,71岁及以上4例。


三、确诊病例出现病症期间曾涉及的小区(或村居)分布情况

肥东县(16个)

陈大郢社区紫玉华府

店埠镇定光社区新农村小区

店埠镇光大居委会光大新村

店埠镇和平社区汇景新城

店埠镇新城社区新城家园

店埠镇镇南社区

店埠镇青春社区育红小学宿舍楼

店埠镇定光社区传桥组

马湖乡马湖社区

马湖乡沙河村

八斗镇王城社区

石塘镇龙城社区

石塘镇供销社宿舍

牌坊回族满族乡民新村

店埠镇凯旋公馆

石塘镇新展社区


肥西县(5个)

上派镇韩圩村

上派镇华邦万派城

桃花镇东冠繁华逸城

桃花镇信地华地城

铭传乡墩塘村


长丰县(2个)

岗集镇玉成明珠苑

阿奎利亚城品


庐江县(8个)

庐城镇翠绿园

罗河镇鲍店村

矾山镇新中村

柯坦镇城池村

冶父山镇冶父山社区

金牛镇铺岗村

同大镇施丰村

罗河镇吉桥村


巢湖市(2个)

凤凰山街道城市之光C区

槐林镇武山居委会


瑶海区(13个)

临泉花苑小区

怡馨苑

华都城市花园

元一名城

凤翔家园

恒大中央广场

温莎国际广场

长江东路五里井17栋

铜陵路工业锅炉厂宿舍

斯瑞新景苑

恒丰嘉园

新创益民家园

芳邻家园


庐阳区(6个)

探矿厂宿舍

柏景湾青云轩

古城新村

杏林花园南区

海亮红玺台小区

海棠别院


蜀山区(11个)

当代花园

中央美域A区

天和园

内森庄园

中铁青秀城

和谐家园(长丰南路)

颐和阳光100小区

龙居山庄天龙居

颐园世家

岳西新村B区

安徽电力公司黄山路生活区


包河区(6个)

曙宏南苑

滨湖明珠西区

豪门金地小区

金湾嘉园

宝利丰广场

琼林苑小区


高新区(1个)

岭湖墅


新站区(8个)

合郢花园

家天下3期

昊天园小区

新海尚宸家园

园上园公寓楼

京商商贸城

金辉悦府小区

张洼新村


对于上述小区(或村居),已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0号令》等要求,结合本小区(或村居)实际,落实相关防控举措。



所有人进入合肥市需主动报备!每日自测体温!


来肥(返肥)人员健康管理通告 (第9号)


为维护市民健康和城市公共安全,按照合肥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肥(返肥)人员在进入本市各交通口岸和道口时,必须配合开展体温测量,如实填报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

二、所有来肥(返肥)人员进入本市后,必须向所在社区、单位或酒店等居住场所主动报备,每日自测体温,尽量不外出。

三、有相关流行病学史(包括湖北等重点地区旅居史,曾与重点地区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人员有接触史、曾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有接触史)的,必须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

四、居家观察对象应相对独立居住,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交叉感染;观察期间必须配合做好每日两次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登记,不得外出。

五、来肥(返肥)人员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可拨打本市12320热线咨询,或通过“健康合肥官方公众号”线上问诊,也可咨询各大医院网上平台等。就医时应戴好口罩,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主动告知流行病学史。

六、来肥(返肥)人员如出现心理不适或情绪困扰,且无法自我调适,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线上心理健康咨询(均提供24小时咨询服务):

1.合肥市应对疫情心理援助热线:63666903;

2.安徽省心理危机干预学会心理援助热线:4001619995;

3.团市委心理援助热线:12355。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重磅通知!合肥全市商场、城市综合体、商业街区关闭


关于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集聚,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在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的基础上,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7号公告精神,现将全市范围内商贸流通业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城市综合体、综合性商场、商业街区、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业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待疫情消除后,根据有关通知恢复营业。

二、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连锁超市、便利店营业必须符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不达标门店一律关闭。所有进入超市等商贸流通业公共场所人员一律测量体温,体温≥37.3℃不允许进入,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所有进入人员一律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者一律不允许进入,各超市必须安排专人主动测量和检查。

三、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连锁超市、便利店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及时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备,并向消费者公告。对于生活必需品的物资配送要合理安排配送时间,鼓励对实行封闭管理的小区开展无接触式生活必需品配送,并做好运输防疫工作。

四、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连锁超市、便利店必须加强清洁消毒和通风措施。在营业期间,对电梯、扶手、门把手等群众密切接触的部位和台面、地面等公共场所每两小时清洁消毒一次,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公示消毒记录,并设置醒目的废弃口罩定点回收(垃圾)箱。

五、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连锁超市、便利店要加强安全生产。在使用酒精等易燃物消毒时要保障消防安全,科学摆放物品,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安全标示醒目。

六、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连锁超市、便利店要建立专门的管理队伍。单位负责人带班,佩戴袖章,加强本单位疫情防控管理;要建立工作人员管理档案,做好工作人员的往返记录,有条件的单位要设立党员先锋岗(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020年2月6日



昨天,合肥连发通告!所有个体诊所、社区卫生站暂停营业! 来肥(返肥)人员必须主动报备!


关于加强合肥地区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8号)


为维护合肥地区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肥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现就合肥地区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合肥地区的所有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及门诊部(包括西医、中医、中西医结合等)一律暂停营业。

二、合肥地区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及门诊部医务人员由所属县(市)区、开发区指挥部统一调配,随时充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社区(村居)防疫等医疗保障队伍。

三、合肥地区的口腔科、眼科、整形(美容)科等专科医院与综合医院内相关专科择期诊疗项目全部暂停,只保留必要的急症诊疗,并按照相关防护要求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

四、合肥地区继续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严把住院关、手术关,暂停择期等非急需的手术、检查,对于非必须的住院尽量减少。

五、以上所涉及的医疗机构迅速通知已预约的病人暂缓就医,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六、继续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对出入口进行统一管理,加强患者及家属的管理和引导。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进入院区后遵守医疗机构各相关流程规定。要严格控制探视人员数量和探视时间,对于病情较轻,自理能力尚可的患者,原则上不允许探视。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严格执行核心医疗制度和诊疗规范。所有医疗机构每天要对住院病人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不明原因肺炎患者、诊断不明发热患者等。

七、继续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做好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采取规范的隔离防护措施;要对院内职工进行全面、细致的流行病学排查,对全体在岗工作人员每日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职工食堂取消堂食,采用“外卖制”;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非医疗公共区域(如挂号窗口、收费窗口、院内商店等)的感染防控力度,做好医疗废物尤其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废物的管理处置,最大限度减少院内感染的风险。

八、继续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完善医院感染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做好日常监测与报告工作。

九、大力开展互联网+发热门诊服务。合肥地区各互联网医院要尽快全面开展互联网+发热门诊服务。鼓励各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网站、微信公众号、APP等,加强对防病知识的宣传,科学规范指导个人合理防护和就医,满足群众咨询需求。

十、涉及暂停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与相关科室,恢复诊疗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2月7日·安徽要闻及抗击肺炎快报


紧急通知!安徽又有多地实施出行管控!


定远县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5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盐化工业园、现代农业示范园:

当前,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阻击战,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月5日零时起,在县域周边所有交通道口设置交通管制卡点或硬隔离点,除从事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人员以外,其他外来车辆、人员一律劝返,不得进入。

二、全县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乡与乡、村与村、组与组人员之间原则上不流动,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对出现确诊病例的楼栋和村组,实行封闭式硬隔离,由村(社区)、物业等安排人员代购必要的生活物资。

三、各乡镇暂停所有逢集等大型集聚活动,恢复时间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后另行通知。加强农贸市场管理,保障市场稳定,同时做好其他市场的防控措施。

四、各类超市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毒,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大中型商业超市非生活物资区域临时关闭,县商务局、所在社区安排工作人员配合管理,严格控制人流量,严防人员集聚。

五、对全县范围的个体诊所暂停营业,恢复时间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另行通知。有就诊需求的群众,请前往乡镇卫生院、县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自2月5日12时起,城区所有居民住宅小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并在出入口设置门岗检查点,由负责包保的县领导和县直单位(参照文明创建社区共建单位执行)配合物业工作人员进行24小时值守,小区居民凭身份证和通行证进出(关于小区通行证办理,有物业公司的由物业公司负责办理,没有物业公司的,由包保县直单位负责办理)。非本小区居民严禁进入。

八、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对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集聚人员,由县城管执法局会同公安局劝返。除特殊需要外,城区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九、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十、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定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怀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七号)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2月5日24时起,在一级响应期内,对全县居民居住区实行村(居)民出行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村庄、小区、集中居住区实行严格管控措施,原则上所有村庄、小区、集中居住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并按照规定实行24小时值守。村(住宅小区)内的聚集性场所一律关闭,快递、外卖必须无接触投送。

二、严格人员出入管理,每户家庭每2天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等情况(需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外,一律不得外出。所有出门群众必须佩戴口罩,否则不允许外出。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向社区(村居)报备。出门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小时。

三、所有居民一律不串门、不聚集,居家医疗观察对象一律不得出户,各住宅小区、自然村要组建固定专班巡查劝阻。

四、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律第一时间向村(居)报告,联系转运车辆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等药品实行实名制登记,第一时间上报县卫健部门(联系电话:8011421)。

五、落实出租房屋管理责任,房屋出租中介暂停业务办理。县公安部门要联合卫生部门加强对全县住宿登记人员检查检测,出租人要主动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报告房屋出租信息,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人责任。

六、全县非生活必需公共场所一律关停。所有商场、超市、药店、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入口实行体温检测登记,中央空调一律关停,工作人员、购物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否则不允许经营和购物。商场、超市、药店、农贸市场营业时间为9:00—19:00时段内。

七、所有市外车辆一律禁止进入县内(运输生产生活物资、应急物资、防疫物资及人员的车辆除外),已入怀的市外车辆严禁出行。县内车辆进入湖北等重点疫情地区的,行程前后必须向县交通主管部门报告(联系电话:8011345)。

八、全县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劝阻亲戚、带动朋友、呼吁邻里,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九、对拒不听从村(居)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

特此通告。


怀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蒙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五号)


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实施“八个一律”刚性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除疫情防控、生病就医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等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其他所有公共场所一律关停。  

二、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不得提供桌餐等聚集性用餐服务。  

三、所有村(社区)、村民组(居民小区)一律实行24小时严格进出管控。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居民小区原则上保留1个进出口,人员进出一律测温,无物业管理的小区一律以网格为单位实行严格进出管控。  

四、所有村(社区)、村民组(居民小区)严格落实包保到户到人制度。每户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居家隔离人员除外)在限定时间内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家庭成员除疫情防控、生病就医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等情况外,一律不准外出。  

五、所有村(社区)、村民组(居民小区)一律实行出入证制度。村(居)民出入证,由所在村(社区)、村民组(居民小区)的包保人员审核签批,村(居)民凭出入证方可外出。外出人员一律不得参与聚集性活动。外出返回后,出入证交村(社区)、村民组(居民小区)统一归档保存。  

六、2020年1月20日以后县外来蒙返蒙人员,一律要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并告知自己过去14天内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村(社区)要将2020年1月20日以后县外来蒙返蒙人员全部纳入社区健康管理,全面登记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并做好防控工作安排。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无正当手续,外出超出6个小时的,一律按照县外人员进行登记管理,按规定居家隔离。居家隔离人员一律不得脱离管控视线。  

八、对拒不听从包保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一律严厉打击。凡发现党员干部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的,纪检监察机关一律严肃追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蒙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涡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当前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为控制疫情传播,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封闭式管理的指导意见》(皖疫控组〔2020〕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5日24时起,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严格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1.进一步严格执行省疫情防控“八个一律”重点举措,即高速公路出入口、省界和服务区、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等通道一律依法依规严格管控;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格管控(具体按照亳疫防指办〔2020〕28号要求抓好落实);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有关场所进入人员一律要测体温、佩戴口罩;聚餐、聚众等聚集性活动一律禁止;快递、外卖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严格按照中央及省里要求通知人员返工返岗返学,未经批准同意的一律不准提前复工开学。

2.全县所有住宅小区、村庄、单位严格实行一门进出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体温、戴口罩。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小区车辆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制,车内人员一律按规定检测。

3.居民一律不串门、不聚集,未佩戴口罩一律不得出入公共场所。除特殊需要外,每户家庭固定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外出时严格登记备案,其他家庭成员除疫情防控、生病就医以及急需工作以外,不得外出。

4.居民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 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由社区(村)上报属地卫生院观察救治,并根据情况及时转送县定点医院治疗。

5.加强县外返回人员管理。社区(村)要对近14天内县外返回人员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县外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社区(村)报告,主动接受测体温,按规定自行居家隔离观察。

6.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居民进入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一律测体温、戴口罩,场所每天消杀两次以上。

7.全县二级以下医院一律不准收治发热病人,如有发热病人一律在医生指导下到县医院、县中医院发热门诊就医。所有零售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第一时间上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8.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9.相关人员拒绝接受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造成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为保障上述防控措施的有效执行,联系镇、社区(村)的干部要每日下沉到镇、社区(村)开展工作,县督查组将定期督查。

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涡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亳州市谯城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三号)


当前,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区级负责同志包保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负责同志包保到行政村(社区),行政村(社区)“两委”干部包保到自然村(小区),确保农村精准布控到自然村、城市社区精准布控到小区。对出现新的扩散性病例或者聚集性病例的自然村、居民小区和养老院,由所在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包保。对出现疫情的小区楼栋和村民组首先由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同志包保。

二、所有自然村、居民小区、单位一律实施24小时严格进出管控,人员进出一律佩戴口罩、测温、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小街巷由所属社区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严控。

三、自然村、小区楼栋或小街巷出现2例感染患者,立即实施24小时“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小区、行政村出现2例以上感染患者,经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24小时“全封闭式”管理,人员不得进出,由所在辖区政府负责做好救治防控和生活保障工作。

四、所有居民一律不得串门、聚集,未佩戴口罩一律不得出入公共场所。每户每两天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或由所在村(社区)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门(非接触)服务,其他家庭成员除疫情防控、生病就医以及急需工作以外,不得外出。

五、居民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拨打120或者向村(社区)主动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居家医学观察对象一律不得外出,实行硬管控。

六、近14天内从区外返回的人员,一律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村(社区)要在第一时间掌握返回人员信息,并立即对其进行居家隔离观察。

七、全区“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处理。

八、除疫情防控、生病就医、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和居民生活必需外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个体诊所全面停诊。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应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一律定期消毒、设置口罩专用回收垃圾箱,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所有零售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第一时间上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九、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十、党员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十一、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禁散布谣言,谎报疫情。对违反有关防控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乡镇(街道)、村(社区)要保障上述防控措施的有效执行,区督查督办组将每日进行督查。

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谯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安庆通报60例确诊病例涉及村居或小区分布情况!


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消息,为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 安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月6日对安庆市60例确诊病例涉及村居或小区分布情况通报如下:


桐城市(11个)

范岗镇棋盘岭村张老屋队

龙眠街道黄燕村横排组

龙眠街道长生社区三隔组

龙眠街道碧桂园小区

龙眠街道阅城国际小区

双港镇潘赛村西瓜组

双港镇民畈村新民组

文昌街道公园社区粮食局宿舍

文昌街道石河村大隔组

新渡镇罗潭村罗潭组

新渡镇双墩村合胜组


怀宁县(5个)

黄墩镇高楼村团结组

凉亭乡双湖村庙兴组

凉亭乡双湖村珠林组

马庙镇鹿苑村双桂组

石牌镇广丰村新建组


潜山市(2个)

梅城镇水岸江南B区

源潭镇田墩新村


岳西县(8个)

白帽镇余河村粮油组

店前镇店前村李屋组

古坊乡下坊村宁畈组

河图镇皖源村河湾组

天堂镇阳光小区

天堂镇城东社区小城宝邸小区

冶溪镇琥珀村琥珀组

冶溪镇司空山村上胜利组


太湖县(3个)

晋熙镇天高财富广场

小池镇中心村桥头组

新仓镇金鸡村蔡榜组


望江县(3个)

华阳镇计渡村石闸三组

赛口镇兴龙村

长岭镇后埠村同东屋


宿松县(8个)

北浴乡马厂村曹湾组

孚玉镇光明社区棉麻新居小区

复兴镇套口村五社组

汇口镇团结村新埂组

破凉镇雪镇村阳田组

长铺镇马塘村余西组

佐坝乡碧岭村徐岭组

佐坝乡环湖村桂咀组


迎江区(2个)

滨江街道碧桂园1号公园小区

华中路街道御景国际小区


宜秀区(2个)

白泽湖乡大枫村大塘组

大龙山镇百华村何洼组


经开区(2个)

菱北街道香樟里小区

菱北街道菱建小区


对于上述村居或小区,已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0号令》等要求,结合本村居或小区实际,落实相关防控举措。(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蒋六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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