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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要全面禁止課外輔導機構?從哪裡看出刻不容緩了?這是對政策的錯誤解讀,是對當前教育形勢的錯誤判斷!
從教20多年,本人從未聽過類似的說法。為了清除心中的疑慮,我又特意在網上查詢了一下,國家從沒有發佈過類似的“禁令”文件。如果硬要說有,那也只有去年那份“規範整治”文件有點沾邊。
2018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
這是第一個從全國的角度頒發的重要文件,主要是為了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的秩序、維護良好教育生態,說白了,就是要促進校外培訓機構的規範發展,全文隻字未提要“禁止課外輔導機構”。
一、有人說,課外輔導機構良莠不齊、收費高昂,為什麼國家不禁止課外輔導機構?
原因大致如下:
1.民辦教育是我國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我國教育的發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002年,我國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確認了民辦教育是改善我國民生的重要力量和重要主體,與公辦教育共同作用於民生的提高。
國家鼓勵社會力量辦學,允許具備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社會團體,根據當地的教育發展需求設立民辦學校或機構。10多年來,包括高校、職業學校、校外輔導機構在內的民辦教育蓬勃發展,也確實起到了促進教育、改善民生的作用。
從這個角度來講,國家不僅不會禁止民辦教育,反而還會促進民辦教育的發展,預計到2021年,僅民辦高校的在校人數就將達到 800 萬 。
2.課外輔導機構屬於社會力量辦學,是學校教育的補充。
民辦教育從幼兒教育到大學,從校內到校外,呈現多種形式、各具特色的辦學格局。這其中,跟基礎教育最密切相關的民辦教育,當屬遍佈各地的課外輔導機構(班)了,主要包括:才藝興趣(舞蹈、美術、樂器等)和課業輔導(作業輔導、學業提升)兩大類。
無論是哪種形式的民辦教育,對於滿足中小學生選擇性學習需求、培養髮展興趣特長、拓展綜合素質都發揮了積極作用。
3.民辦教育在促進教育發展的同時,也解決了大量人員的就業問題。
全國共有各類課外培訓機構38萬多家,涉及人員幾千萬,如果禁止辦學,如此龐大的就業人群將無處安置。
自從大學擴招以來,每年畢業的大學生只增不減,造成了“畢業即失業”的現象,直接反映了當前嚴峻的就業形勢。民辦教育的市場,在一定程度上消化了當前的就業壓力,這是民生的雙贏局面。
4.有需求就有市場,課外輔導機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課外輔導機構是市場經濟的產物,之所以存在並得到蓬勃發展,其本身已經說明了它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市場永遠都是雙向選擇,參不參加課外輔導,全在於學生和家長自願,沒有人強制,也不敢強制。
如果參加輔導的人少了,市場自會調節,迫使輔導機構降價,甚至關閉,那這時收費自然也會隨之下降,當然如果你覺得費用貴,可以選擇便宜的,也可以不選擇。
但是,現在輔導機構收費越來越貴,只能說明一個問題:參加輔導的人越來越多,市場需求越來越大。
二、對於營利性的課外輔導機構,與其抱怨、排斥,不如理性看待和接受。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資金的流向總有其趨利性。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對於社會資金(商人)來說,當然也會“無利不起早”。課外輔導機構,不同於公辦學校,其最終的目的是為了贏利。這就造成了部分人對輔導機構的不滿,但這種不滿是很可笑的,如果沒有利益可圖,你會這樣做嗎?畢竟,願意犧牲自我,成就別人的人太少太少!
三、為什麼課外輔導機構會受到非議和排斥?規範課外輔導機構辦學行為,才是解決問題的應當之舉。
古人云: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近年來,一些校外培訓機構利用了家長的焦慮,以“提高分數”為噱頭,開展了以“應試”為目的的培訓,裹挾家長被動參與。
這種現象有愈演愈烈之勢,已經干擾了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和招生入學秩序,加重了學生的課外負擔和家庭的經濟負擔,這才引起了社會的強烈不滿。
作為以營利為目的的課外輔導機構,這種涸澤而漁的做法,在造成學生、家長負擔的同時,貌似也在自斷後路。
但在去年,國務院印發了《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各地將分階段完成相關的摸查、整治工作,著眼解決“誰來管”、“管什麼”、“怎麼管”的問題,以期達到規範校外培訓機構、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的目的。
結束語:
申明:本人並非民辦教育的參與者,也不是民辦教育的託,而是一名從教20多年的在職教師。之所以回答這個問題,是因為感覺有人混淆了“教師課外有償補課”和“課外輔導機構辦學”的概念,從而將“允許課外輔導機構辦學”等同於“禁止教師課外有償補課”,這是錯誤的。
豆爸侃教育
我認識的有個朋友就是做課外輔導機構上班的。有一次託我幫忙讓我在我們小區群裡幫招兩名老師,我問什麼條件,他說年輕五官端正就可以了,我說學歷呢,教師資質呢。結果都不用。招的人他們稍加培訓就可以當成老師,再給孩子們上課了,可想而知。水平能怎麼樣?對孩子有沒有什麼效果?
並且朋友所在的這家輔導機構看的規模還非常大,很正規的樣子。
所以我從不認為那些業餘的輔導機構的人,比我們國家正規教育學校裡面的老師的水平還高。
教育對他們來說只是一個生意而已。這麼多年了,真心說沒見過哪個孩子是靠這些補習班裡成才的。這些補習班唯一的作用就是對經濟做出了一些貢獻。解決了一些人的就業問題。
其實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輔導班掙了錢。家長也買了個安心。苦的就是這些孩子們。
作為70後,我的童年家裡很窮,沒有玩具沒有零食,也沒有這些卡通。但是我有自由,哪怕是跑出去跟小夥伴們一起混泥巴玩也是開心的。爬樹掏鳥窩,偷著到河邊洗澡,被大人逮回來捱揍。提起童年都是滿滿的快樂的回憶。現在的孩子呢,我不知道,等他們長大了以後,他們回憶童年的時候,除了補習班卡通片還有什麼呢?
想起來某位作家說過的一句話。有時候愛也是一種傷害。
我的女兒6歲。一半的時間是去幼兒園,另一半的時間,我是帶著她開著房車在全國到處玩。我也只是工薪收入,沒有多少錢,但是我寧可把別人給孩子買名牌衣服,送補習班的那些錢拿出來跟孩子一起出去旅行,給孩子買玩具。
孩子的人生不是能夠完全按照父母的意願去規劃的。
我希望至少能給孩子一個快樂的童年。
孔子曾經說過。幸運的人用童年來治癒一生,
不幸的人用一生來治癒童年。
風箏和桐桐的房車生活
我校全年級第一名,而且是連續第一名,從一年級到九年級!全部科目都是一對一輔導,學生很自信!不在一個檔次!
咱不說別的大學,咱只說復旦和上海交大,能考這兩所大學的學生,幾乎都上過培訓班,輔導班。
咱不說別的,以人大附中為例,網紅李永樂老師說的,他班級前十名都在上輔導班和培優班。
你不上輔導班隨你的便,俺孩子還要一對一輔導!
三朵花333333
堅決支持取消各類校外補課機構,國內教育亂現,有法不依,家長有攀比心理。取消後可以讓教育迴歸本真,還孩子和老師及家長的正常休息時間!淡定從容搞教育!!!
Aaron84622
名位粉絲朋友們,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在新春佳節,閤家團圓之際,寒韓給你們拜年了,祝願你們在新的一年裡一切安好,身體健康,感謝大家對我的支持。
說到校外輔導機構,很多人都深惡痛絕,特別是學生家長,更加的厭惡。我對校外輔導機構也沒有什麼好感,但是仔細想想,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它的理由,校外輔導機構的存在也有他的理由。有錢人花很多輔導費,給孩子輔導功課,他們一點兒都不在乎,因為他們有錢。收入低的家庭,本不想補課,不想參加什麼輔導班。但是,你也參加,我也參加,相互比較,也不得不參加,所以,他們孩子參加輔導班是萬不得已,是潮流的趨使,是無奈之中。
輔導機構在這樣的大環境下產生,發展,遍地開花。他們收費極不規範,亂收費,高額收費。有錢人像拔一根毫毛那樣的輕鬆,收入低的家庭或者說沒錢人則要勒緊褲腰帶省錢,讓孩子參加輔導班。有了孩子上學,有了孩子參加輔導班,就意味著他們的日子會越來越越苦,越來越艱難。輔導班的收費讓他們的日子雪上加霜。
社會輔導機構己經成了當今社會的一大病害,要不要全部封殺,全面禁止。我認為,全面封殺,全面禁止未免太殘酷。他雖然有害於社會,但也有有利的一面,有很多孩子在社會輔導機構中,確實學到了很多東西,他們也轉變了許多差生,我們治理社會輔導機構應當疏導,不應該堵。那麼怎麼疏導呢?
01:規範他們的辦學條件,特別是硬件建設,保證輔導班的學生絕對安全,絕對不出現人身傷亡事故。
02:教育主管部門,絕對監督他們的教學,特別是輔導班教師的業務素質和道德素質。杜絕輔導班中出現假教師,騙人騙財,坑害學生。
03:國家指導收費,堅決杜絕亂收費,競爭收費,高額收費。價格要適當,讓所有的老百姓都能接受。
04: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科學地制定校外輔導機構的辦學標準,符合標準的頒發辦學合格證,否則一律取締。
05: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成立專門的領導機構,定期對他們指導,檢查,監督,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讓他們正常運營,規規矩矩的運營,一旦發現問題,馬上取締。
校外輔導機構,是學校教育的有力補充,只要引導好,指導好,監督好,它會對我們的社會有好處,如果放縱他們,讓他們恣意發展,讓他們胡亂發展,甚至胡作非為,那就害了我們的低收入人群,會使更多的低收入家庭走向貧窮。
寒韓寒
反對全面禁止!“堵”不如“疏”!
與其全面禁止,倒不如讓校外培訓機構在合理存在的同時,對它們加強管理。
對那些持全面禁止觀點者,我想問一句:
你希望你自己的孩子考上清華北大或者一流名校嗎?
除非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除非你孩子根本無法做到這一點,你才可能說:“我只希望我的孩子讀個普通學校就可以了”,否則如果你的孩子有能力考上那些一流名校的話,相信你是絕對不會讓你孩子捨棄名校而轉投其它普通學校的,是吧?
若有更好的,你就不會選擇更差的,是吧?
既然大家都想上更好的學校,那麼那些一流的名校有多少呢?
數量畢竟是極少數,是吧?
所以說,好資源的有限性和稀缺性決定了當前升學必然存在競爭激烈的局面!
1.“一刀切”絕對不可行!即使想禁也禁不了!
有人說:只要把校內教育搞好就行了,那就根本不需要校外培訓機構了。
暫且不說我們現階段能不能實現上述那樣的目標,我們先來思考一個問題:
任何一個班級,所有學生的成績不可能全都一樣,這一點應該沒人否定吧?
現在假設你的孩子一旦在這場競爭當中落伍了,那你怎麼辦呢?
難道你就不希望他(她)趕上來,難道就眼睜睜看著他(她)的成績一塌糊塗嗎?
如果想讓他(她)趕上來,那找誰來幫教呢?
家長的時間、精力、能力往往達不到輔導孩子那麼多科目功課的高要求。
那找公辦學校老師有償補課吧?可國家是明令禁止的!
國家不可能讓教師有償補課,否則有的老師可能為了創收就留著重點不講、而等到來輔導班才講。
那如果讓老師無償補課的話,有多少老師願意幹這種吃力又分文不收的事情呢?
既然不能找自己學校的老師,那找誰呢?
除了校外培訓機構還有誰?!
所以說,既然很多家庭有著補課的需求,那為什麼不能讓校外培訓機構來滿足這種需求呢?
我們現在再來談前面所提及的這個問題——以目前的師資條件,究竟是否能夠把校內教育搞好、從而不需要校外機構了呢?
我看未必!
就拿英語教學來說吧,所有的大學畢業生都學過十幾年的英語,但是大學畢業生“啞巴英語”的比例還是高得嚇人!
這說明:當前的教育水平遠遠不能令人樂觀!我們需要更多的高級人才投入到教育事業當中來!
2、校外機構的存在在某種程度上甚至減輕了一些家長的負擔。
有人說,只要有人去補課,就會形成“劇場效應”——其他學生因為怕落後,也會去補課,從而加大了家長的經濟負擔。
那問題又來了——如果全面禁止校外培訓機構的話,人家總歸可以去請私人家教吧?
但是私教一對一收費對許多工薪階層來說可以說是令人咋舌,這樣豈不是更增加了家長的負擔嗎?這還不是補課嗎?還不是一回事嗎?
唯一區別僅僅只是把課堂從校外機構轉移到了家中、另外學生人數從多人變成了單人,然而這隨之而來很可能又造成更多管理上的問題!
所以還不如讓校外機構合理存在,由於規模效應,校外機構的收費肯定遠比私教一對一收費要低。
因此,校外機構的存在不但沒有加大家長負擔,還在某種程度上減輕了那些有需求的家長的負擔。
退一步說,就算全面禁止補課後,學生也不去請私教,這樣看似減輕了家長的經濟負擔,但是對那些差生的家長來說,他們只能眼睜睜看著自己孩子成績一塌糊塗而束手無策、心急如焚,這豈不是加大了家長的心理負擔嗎?
而且隨著國家的經濟發展,很多家庭完全負擔得起孩子的補課費用,為什麼我們偏偏要全面禁止培訓機構去滿足這種剛需呢?
好多差生本來是可以通過補課提高成績的,既然有辦法提高,我們為什麼偏偏不給他們創造提高的機會呢?
而且讓校外機構存在、合理競爭的好處還在於——將來好的教育資源不再稀缺,教育收費自然而然就會降下來;反之,如果全面禁止補課,那由於社會上好資源的高度稀缺,私教的收費更會高得離譜!
3.校外培訓是對校內教育的有益補充
從整體上來說,校外培訓機構的教學是對校內教育的有益補充,而且只要這兩方面配合得好,就能從整體上提高我們國家的教育水平,這對國家來說,難道不是一件好事嗎?
而且校外培訓機構的培訓內容多種多樣,比方書法、美術、國學、音樂、武術、球類和棋類……等等,這更是對學校教育不足的一種補充,也是對學生繁重學業負擔的一種調劑,我們何樂而不為?
4.一箭雙鵰!
首先,如果一個國家有更多的好人才投身到教育事業當中來,那這個國家就能產生更多新的人才,國家人才發展必將步入一種良性循環的軌道!
校外培訓機構正能起到吸引更多的教育人才投身到教育事業當中來的巨大作用。
新東方培訓機構的老闆俞敏洪不就是從創建校外培訓機構開始他的創業之路的嗎?
假如我們能夠給予校外培訓機構這樣平等的機會,誰能斷言將來不會誕生更多的俞敏洪呢?
再說,校外機構能夠解決很多人的就業問題,對促進社會人員的就業可以說是好事一樁,從而促進經濟活力,何嘗不好呢?
所以說,校外機構的存在是“一箭雙鵰”,對我們這個社會是有積極作用的。
5.有問題可以想辦法解決,但是不能“一刀切”!
對於校外機構存在的各種問題,我們可以想辦法解決,比方消防或者安全問題,要有嚴格的監控措施,首先要絕對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
對於日常教學和經營當中存在的問題,我們可以群策群力想辦法解決,但是我們不能因為存在一些管理難題就“因噎廢食”從而“一刀切”。
要“疏”而不是僅僅靠“堵”!
至於機構的師資力量等細節問題,我們可以交給市場來檢驗,市場自然會淘汰那些跟不上形勢、或不能持續提供優質教育內容的機構以及人員。
創業者自己會想盡辦法來提高自身機構的教育水平,否則他們在激烈的競爭當中面臨的唯一後果就是——被市場淘汰。
綜上所述,最好的辦法是讓那些具備條件的校外機構合理存在,同時加強管理,切不可“一刀切”。
“疏”!
而非“堵”!
趣談英語
我覺得不能也不可能全面禁止。
現在國家對學生的學習是逐漸在推行減負政策,但是學生的學業並不能因為減負而少學,這樣的話到高考時就會比上過輔導班的學生差很多階層,直接影響到今後的工作和生活。
雖說大家都知道課外輔導機構是在賺家長的錢,但是如果因為孩子沒有參加課外輔導,而影響了成績乃至今後的人生,而且學生時代是不可逆的,只有短短的幾年是關鍵時期,學習是循序漸進的,如果沒有從低年級打好基礎,到高年級很難迎頭趕上,導致差距越來越大,那時就會追悔莫及。
所以為了贏得高考,搶佔先機,在學校沒有充分學到和理解的知識,將課外輔導作為升級的補充,也是迫不得已的方式。
小事大情連連看
堅決反對偷換概念的瘋子提議!
依我之見:“課外輔導機構”與“公立學校在職教師義務教育有償補課”是完全兩個不同性質的概念,提問者純粹是混淆視聽的偷換概念。
“課外輔導機構”是我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的經教育等主管部門審批並管理的非公立學校性質的有償或無償教育機構,是對我國現行教育的有益補充,比如社會上廣泛存在的鋼琴丶吉他丶舞蹈丶美術丶高考單科補習班……以及由政府補貼社會力量舉辦的為下崗人員和農村進城務工人員進行勞動技能培訓的烹飪丶電腦丶家電維修丶機動車駕駛丶會計丶勞動技能丶……等課外補習輔導班丶校,即合法的課外輔導機構,如果在經營過程中也是依法依規,憑什麼要非法的全面禁止?
至於社會廣泛詬病的“公立學校在職教師義務教育有償課外輔導”才是應當全面禁止並刻不容緩,因為,這種課外有償補課玷汙了義務教育的性質,誘導教師為了創收故意將義務教育階段課堂上應當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有意識放在課後(校外),增加了學生家庭的鉅額經濟負擔,且為社會廣泛詬病丶上至國家教育部下至地方各級教育管理部門,乃至各公立學校多年來均三令五申嚴厲禁止。需要刻不容緩全面禁止的恰恰是這種“公立學校在職教師義務教育有償補課”,或者應當全面禁止公立學校在職教師應聘到課外輔導機構去兼職校外義務教育有償補課,而不是提問者偷換概念的什麼“課外輔導機構”。
以上意見反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唐先明75443043
支持!全面禁止校外一切輔導機構就會減少很多家長與老師之間的矛盾,規範教育系統腐,減輕家長和學生的經濟負擔。如果不全面禁止允許退休教師和部分有資質的人仍然在外辦有償輔導班,教育系統病毒難除。例1,有的人在外登記辦起了輔導班,然後他就高薪聘請學校的老師去授課,就導致這些老師瞧不起在課堂上這點工資,所以就課程上輕描淡淺,草率行事。例2,在外的輔導老師其實有的是沒有教師資格的,我就很清楚我鄰居幾個辦輔導班的,他們是普通專業大學生,畢業後就自己辦的輔導班,家長們也不一定當真把他們當神仙。
默聲常青277
作為家長的親身經歷來回答這個問題。
校外如果沒有學校老師參與的補課,家長拒絕起來相對容易。
可孩子老師組織的補課,家長很難不讓孩子參加。
老師會說:自願參與,絕不強制。
可龐大的家委會開始找教室,陪值班,定補課時間表,一次次在家長群徵集報名。
哪個家長敢提出異議?除非不怕孩子被對待。區別
多少家長被裹挾其中?老師課堂不講重點,培訓課上才講特殊題型已是公開秘密。
我女兒初中之前沒參加老師組織的補課,每次月考中等偏下,一到市裡統一出題的期中考試和期末考試,就跳到前十名。大家知道什麼原因嗎?
平時月考老師出題,加分的大題都是前幾天在課外輔導班上剛巧講過的。
一個家庭大半收入投到補課費,剩下的錢房貸生活費吃土般捱著。
強烈呼籲國家提高老師待遇的同時,一經發現老師參與任何形式的收費補課,開除公職,追繳非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