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都是離異,我現在的房子是父母的名字,她讓我把房本的名字改成我,我該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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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朋友愛的是房孑,而不是你。你有什麼權力要父母的房?愛錢財的人讓她遠點走開!


智慧老人57


我認為「不改」,我兄弟和現任老婆都是二婚,他們各自有一個女兒,他老婆街道幹部,結婚條件先要求他買房,貸款男方來,貸款的房子出租貼補家用。她自己有一套小房子,婚後住在同一屋簷下,對他女兒,各種嫌棄,各種辱罵,各種作,小姑娘受不了回奶奶家住。然後以工作單位遠為由,要我兄弟銷售經理辭職,在家附近居委裡找了個工作,然後又說養車壓力大,要他老公把他的車賣掉,留下自己的車,和公婆又不來往。現在又說他們住的房子小,要公婆把房子讓給她們住。老實說像這樣的嫂子,接下來是不是要把自己名字加進去了呢


巨蟹TJo


知道你的女朋友之前為什麼離的婚嗎?你最好搞清楚比較好。

你現在的房子是你父母的名字。她要求你把房證改成你的名字!你應該問她為什麼?是不是不改名字就沒法住了?聽聽她怎麼說?總得有個原因吧!

二婚的人經歷過婚姻破碎。心思往往已經不再單純。特別是女人。很難全新心的投入到下一段婚姻中。不再相信愛情。同時,對物質有著明確的要求。有人說二婚夫妻都是賊,相互防範,警惕心很強不是沒有道理的!許多離異的女人都表示如果對方沒有在金錢和物質方面給自己足夠的滿足安全感。她們是不會考慮再婚的。你的女朋友可能就屬於這一種。她開始套路你了。先讓你把房產證從父母名字改成你自己的名字,下一步可能就要求你把房產證加上她的名字。就是先給她半套房子好讓她有安全感,然後等待你的可能就是離婚的。離婚分你房子。當然,也可能她不會提出離婚。嗯你覺得過不下去了要離婚。那麼你同樣將失去半套房子。總之她先把你的半套房產裝在口袋裡。無論離婚還是過下去,她都掌握了主動權。之所以說這種女人自私,貪婪。關鍵的在於她沒法給你安全感。只強調她自己的安全感,然後還要求你無條件的絕對信任她。也就是說:她可你不相信你。但是你必須要信任她,這就是典型的雙重標準。如果你不同意她的要求。她可能就會惱羞成怒。和你分手。……

跟你說,現在社會中兩性之間缺乏信任已經是很普遍的現象了!女人想讓男人為她們所謂的安全感買單,已經越來越遭到廣大男士的反感和抵制!畢竟現代社會女性劈腿出軌已經很普遍。離婚不只是男人的錯!離婚率這麼高?將近80%的離婚都是女性提出來的。短短几年,婚姻就分走了男人半套房子。許多男人被離婚人財兩空,離婚後的男人無力再婚。而女人又可以繼續在嫁。再向別的男人要求彩禮,要求房產證加名。只要女人願意。她們可以不停的結婚離婚。不停的要彩禮要加名要離婚要分房產。如此循環不已……

房子是大宗家產。是你父母一生的血汗。你沒有權利和資格在沒有和父母商量的情況下偷偷的改名字。甚至偷偷的加上她的名字。如果真的你們能過一輩子。那還好說。如果半路再被離婚,人財兩空。你怎麼對得起父母?你就是死去也無法彌補父母的心!

可以說,你的女朋友提出這個要求。說明她這個人不簡單。有心機,甚至可以說是在為將來離婚佈局,真正想和你一心一意過日子的女人不會提出這種過分的要求。她可以,婚後和你共同努力打拼房子和家業!所以你還是好好想清楚吧!如今這年頭兒,房子往往比女人靠譜多了。何況像你們這種二婚夫妻。多是交身不交心……


弱者代言人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房產在父母名下,那麼就和你們沒什麼關係,你們只能等父母百年後繼承!

但房產如果過戶到你名下那就不一樣了!

如果你們婚前過戶到你名下了,她是沒有房產份額的,但她和她的未成年的和你有撫養關係的孩子都是有繼承權,可以繼承房產份額。

如果你們婚後,房產過戶到你名下,那就是父母贈與你的,沒有特殊說明,那這房子就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她可以要求分割!

一、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二、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遺囑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且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希望會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又見炊煙起L


為什麼要改?難道因為不改名字就不能住了麼?明顯是這個女的已經再開始謀後路了,作為一個已經離過一次婚的男人,這點東西都想不明白?

假如你答應改,沒毛病的話,改完就結婚,果斷時間再改成兩人名字,然後再一段時間後改成女方的名字!啊哈,恭喜你,你又一次現在了被離婚的邊緣,而且這次輸的更徹底!

事實上,大多數的再婚家庭,男女雙方都已經很難再次很單純很真心的去投入感情到家庭裡,很多都是抱著搭夥過日子的想法而去,畢竟一個人再堅強總歸會有孤單的時候。

個人建議,好好的去了解下現在的女朋友因為什麼而離婚的,再反省下自己為什麼離婚,然後再確定要不要繼續談下去,至於房子,就那樣放著吧!


煮酒放歌在人間


醉翁之意不在酒。第一步讓房子產權與你父母剝離,第二步房子產權到你名下她可以不費吹灰之力擠進來,第三步……總之你找了一個江湖老手。


糖囧


您好!

這是一個挺有意思的問題。

一說到談婚論嫁就跟財產掛上鉤,個人認為是非常不可取的行為,更何況掛鉤的財產還是對方父母的。因此,不建議改。更何況,財產是父母的,作為子女,是否考慮過老人未來的養老的問題?如果父母把財產提前給到孩子了,他們自己的保障在哪裡?這些都是需要考慮的問題。

財產是婚姻的“保護傘”?

可以說是,也可以說不是。


很多婚姻之所以談到財產的問題,80%的理由都是:怎麼讓自己有安全感?起碼也得有自己的財產吧?只能說,這種“風險防範”的意識還是挺強的。

為什麼財產可以說是婚姻的“保護傘”?只要是夫妻共同努力獲取的財產,對於雙方而言,各自擁有一部分份額是理所應當的。一旦婚姻出了問題,拿回自己的那一部分,相信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簡單說,就是夫妻財產是對夫妻雙方各自的保護。但是,別牽扯進對方家人的財產進來——連對方家人的財產都想納入到對自己的保護之中,只能建議,這種婚,還是別結了。

但是,婚姻的安全是雙方行為,感情是放在第一位的。

為什麼說財產也不是婚姻的“保護傘”?沒有情感的婚姻,還何談婚姻?如果總是用安全感來說事兒,換位思考一下:是否考慮過對方的安全感?所以,說這些話的,本質上都是站在自己角度、自私的想法和行為。

如果改名,如何操作更“安全”?

這裡延伸的簡單介紹一下,如果要改名,怎麼保護好男方、男方父母的利益。如果兩者有衝突,以保護男方父母為先。

注意:父子之間房產改名,實際上屬於過戶,是不能直接操作的。只能通過贈與或者買賣的手段,並且這兩種方式都受到限購政策的制約。

三個方面的提示提醒:

  • 父母贈與孩子個人,以贍養為條件。這是從保護老人角度來考慮的,防止未來子女不贍養。如果不贍養,房子老人是可以追回的。至於贈與費用,主要是3%契稅+合計1‰印花稅+公證費。在不動產登記中心可以直接辦理。贈與這種方式,可以贈與給孩子個人,因此,婚前、婚後都可以。


  • 婚前父母賣給孩子,無條件。這是從幫助孩子節省費用角度來考慮的。一般情況下,買賣的費用會比贈與低。但是老人有的風險就是,賣出去,就要不回來了。買賣要在婚前完成,可以作為孩子的個人財產。如果是婚後買賣,就變成了夫妻共同財產。

  • 如果獲取了老人的房產,不要加對方名字。如果加了對方名字,意味著房子中有對方的產權(視同男方向女方的贈與)。未來婚姻出了問題、涉及到分割,就會比較麻煩,大概率是要分走一部分房產產權份額。


一紙家書


我認為「不改」父母上輩子欠你的? 就知道盯著父母的財產,父母老了你要是不孝順他們還指望賣房養老呢,給了你 他們的保障誰給?有兒女的老人國家也不會給你養,別白日夢了,有手有腳自己去創造吧,你就說房子是我父母養老的,喜歡我就一起不喜歡就拉倒互不當誤找下家!


高依山


第一次婚姻都沒長久,何況再婚?

離婚也象傳染病一樣,現在泛濫成災,因為你有房子,所以你能再婚,如果這次再婚把父母的房子再到人家手裡,然後再沒長久……

那你就是陪了夫人又折兵了!不對!你是陪了夫人折了房子,今後父母怎麼辦?你怎麼辦?沒了房子,你很難再再婚了噢!

勸導你一下:再婚可以,各自的財產可以共享,但不能改名換姓!真心和你過日子的女人,不會窺探你的財產!


優雅中帶自信


最好改了,將來你倆有娃了。小孩上學也要在你名下呢。咱國家繼承法很麻煩的,當父母走了,七大姑八大姨都來分其中一部分,你要是想要得一家一家跑讓人家寫一份放棄聲明。當然你不放心你媳婦,可以去諮詢一下專業人士,只要特別強調是父母贈予自己的,女方沒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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