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內政部打老虎,有人潛逃有人落網

【緬甸中文網訊】議會委員會報告顯示,挪用國家公款達6000多萬緬幣的內政部下屬警官及公務員,其中部分涉案人員已經落網,但還有部分涉案人員仍在潛逃。


緬甸內政部打老虎,有人潛逃有人落網


據瞭解,2018年、2019年內,內政部下屬警員、公務員先後挪用國家公款。他們分別是:曼德勒第四安全警隊(瑞薩延)的警官,挪用了約900萬緬幣;第三警員培訓學校(實皆)警官,挪用了1000多萬緬幣;第一石油區安全警隊分隊(仁安羌)警官,挪用了200多萬緬幣;霍班縣警隊警官,挪用了4100多萬緬幣。


其中,霍班縣警隊警官的涉案警官至今仍在潛逃,且挪用的4000多萬緬幣公款也尚未追回。


聯邦總審計長表示,挪用公款的部分人員已經落網,部門已經依據《警察管理規章制度》,對涉案人員進行降職、開除處分,部分情節嚴重的,將依據《刑法》對其進行追責。之所以有人明目張膽挪用公款,主要是審核批准部門使用公款時,對相關證明檢查不到位導致的。為了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需要制定一個系統化的監督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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