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返乡人员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了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1、 居家隔离大兴安岭以内返回的隔离48小时,大兴安岭以外返乡人员应隔离14天。
2、 隔离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场所,其家庭成员不得走亲访友,不得参加各类聚会,不得出入人群密集场所。如遇极特殊情况必须外出,应向包保责任人报告,外出时佩戴口罩,减少外出时间,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的防护距离。
3、 返乡隔离人员一人一间,不与家人主动接触,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身体不适状况应与包保责任人联系并及时就医。
4、 为防止与家人发生交叉感染,居家隔离人员的餐具和粪便做好消毒工作。
5、 做好居家隔离期间室内的开窗、通风、消毒工作。
6、 返乡隔离人员隔离期满,应与包保责任人联系,确认无症状后,方可解除隔离。
图强林业局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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