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上讓彩票店主買了注彩票,並且他收了紅包,結果中了五百萬店主卻不承認,錢還能追回嗎?

執念70057992


實際生活當中,票在誰手上就是誰的,因為彩票中心不想為彩民出頭,如果彩票中心報案,公安會很快為你追回的,但彩民自己報案一般公安不會受理,讓你自己去法院民事自訴,結果,最多判3-5年,要錢沒有,彩站老闆寧願做牢也不還錢,國內基本上都是這樣,所以,樂透型彩票還是本人到彩票店買,把票拿在自己手上安全,一般來說,95%的彩站都會給彩民的,但還有不法分子寧願做牢都不給,大家自己把握。


A0金鷹老師


我是一名體彩業主,我的微信彩民有很多,每個人給我轉賬,我收紅包,出票,然後會在彩票上用鉛筆備註一下彩民微信名,拍照發給彩民,一旦中獎,這些都是證據呀,實體店都是在體彩中心有實名登記的,跑不了,我實體店十幾年了,雖然目前沒有中獎幾百萬,但是幾十萬的時候還是有的,中了小獎直接給彩民轉賬,大獎會通知彩民過來取票,最感動的一次是彩民中了十九萬,正好趕上春節放假,中心暫時不能兌獎,彩民直接把票交給我了,讓我替他保管,春節以後幫他領了就行,被人信任是一種幸運,特別感謝他們對我的信任,所以有時候我也會遐想一下,如果某天我這裡真的有人微信打票中了五百萬,一千萬,我絕對會是第一時間通知他過來取票的,誠信做人,誠信經營不愁沒有錢掙,但是一旦昧了良心,不但名譽掃地,而且後半生的日子也會不得安寧,相比之下我更願意活的踏踏實實,坦坦蕩蕩


從頭再來yyy


這種情況,中獎的彩票能否要回,前能否追回,還真不好說。

買彩票本來應該去彩票店親自買,一手交錢一手拿票。但是,自從有了微信後,好多人都偷懶了,不想去彩票店跑一趟,直接讓店老闆幫自己買了,然後將彩票錢用微信紅包的形式發過去。這樣做是省事了,但存在一定的風險。儘管採用這種方式買彩票的人基本都與彩票店主比較熟,可一旦自己讓店主代買的彩票中了獎,極易引起麻煩。

因為目前,我國的彩票並沒有採取實名制購買,領獎原則是彩票在誰手裡,誰便可以憑票兌獎,認票不認人。也正是由於這種兌獎模式,才出現了題主所遇到的問題,自己讓店主代買的彩票中了五百萬,店主卻不承認了。

雖然說買彩票時在微信上留有紅包付款的記錄,這些記錄也可以作為追回彩票的證據。不過,目前採用電子證據維權,並不那麼容易。因為這種證據可能存在著一些不確定性,容易被個人篡改,也可能存在證據鏈不完善的問題,法院在審查時存在一定的難度。

所以,如題所述的情況,可以拿著微信記錄當做證據去維權,但彩票中獎的五百萬是否能夠向彩票店主追回來,並不能確定,可以去試試。

買彩票很可能涉及到金額較大的獎金,因此儘量不要讓別人去代買,只有彩票在自己手裡才是最保險的,以避免中獎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大家覺得能追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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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能。現在的微信聊天記錄和轉賬明細,都可以作為合法的可以採信的證據。

只要買彩票者明確了彩票號碼,並對售彩者做出明確的購彩表示,且在對方應答同意後,進行了彩票款的轉賬,售彩者接受了票款就屬於合同的履約。售彩者有義務為購彩者打印彩票,完成整個合同部分的約定。

根據合同法的精神,口頭約定,只要雙方明確意志表示,並得到雙方的清楚認同,那就是有效合同。何況本次還有微信聊天記錄,清楚的展示雙方約定。

購彩者約定的號碼只要是在該投注站出票,且在該站沒有第二張相同號碼,那即可認定為該注彩票為約定的號碼。如果售彩者不承認,那麼可以向彩票中心進行投訴止付,並固定證據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購彩者私自佔有中獎號碼,屬於故意侵佔他人財物或者是職務侵佔的行為。應該會要求返還被侵佔的財物,並且會被停止售票資格。如果對方不予退還,那麼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說天評地鹽城哥


根據題主的描述,這個問題有兩種情形:

1、彩票店老闆收了你的紅包並且已出票。中獎記錄福彩中心是能查到具體出票地點和時間的。如果彩票店老闆想黑你的錢,微信記錄是可以作為證據的。

2、彩票店老闆收了你的紅包,但是沒有給你出票或者出錯票而錯失一等獎。不管哪種情形彩票店老闆都有責任,但是你錯過500萬大獎卻是現實。你想追究彩票店老闆的責任只能私下協商賠償或者走法律程序,不過即使能打贏官司,你也別想著陪你500萬(彩票店主也沒這個能力),只能自認倒黴了。

因為我比較懶,懶得去彩票店打彩票,也不是天天買,想起就買點,有興致就多買點。所以我經常通過微信在彩票店夠彩,只是生活中的一種樂趣,彩票店老闆也很懂規矩,每次先出票核對無誤給我發過來,在收錢。如果中獎會把中獎記錄和獎金一起發過來。

首先我相信老闆的人品(從來沒見過面,通過朋友介紹加的微信),其次我也不怕老闆賴賬,因為我有微信記錄和出票憑證即使中大獎,即使老闆賴賬,我也能通過法律途徑要過來。

最後,在此敬告各位彩友,如果各位不是我這麼懶,儘量去實體店打票,自己保管好彩票,因為彩票不是實名制,彩票是唯一兌獎憑證,不記名、不掛失。如果通過微信購彩,最好選擇一個熟悉的人品好的彩票店老闆,最重要的是記得讓對方發給你出彩的彩票作為憑證。





張某人正好路過


我就是微信上買的,中5塊錢,彩票店的老闆給發的紅包,我也在想萬一別說中500萬,就是中個二等獎他不給你我感覺也要白費,現在的彩票中獎不是實名制,誰手裡有彩票就算是誰的吧?雖然我和彩票店老闆有微信聊天,有微信紅包,有彩票店老闆給發的彩票,但是如果他把彩票給他家人,家人拿著彩票去市上或者省裡兌了,我感覺往回要也難,打官司也麻煩,關鍵微信的憑據受不受法律保護,我感覺微信買彩票還是不靠譜,過完年再買彩票就自己親自去買,彩票在自己手裡才會死心塌地。雖然中不上500萬,但是防人之心不可無。


認識你真好229


本人是個老彩民,基本每期彩票都或多或少的買幾注,當遇上天氣不好或者時間原因,也會發個信息給彩票店的老闆,讓老闆代為購買。當然,既然能加微信代買的,必定是相對熟悉的人。

而關於題主的問題:微信上讓彩票店主買了注彩票,並且他收了紅包,結果中了五百萬店主不承認能追回嗎? 最為關鍵的點在有沒有出票。

我們先說沒有出票的情況:

如果你發了紅包,彩票店主收了紅包,但是他並沒有出票,也就是沒有給你將彩票打出來,開獎後,你的號碼是中了500萬,但購買記錄並不存在於彩票銷售系統中,福彩中心就沒你的中獎記錄,你罵他打他譴責他起訴他,我想結果你應該瞭解,你說這500萬你要怎麼去追,彩票店老闆肯定不會自己掏500萬給你。如果彩票店老闆是故意為之,那麼他的行為其實就像某些黑彩私彩一樣,不僅黑了彩民的錢,而且是彩票行業中的小蛀蟲。如果彩票店老闆是非故意為之,我想他會向你賠禮道歉,至於賠償或補償,要看你們商量了,但500萬不要想了,甚至上千都不要想,可能性不大。

我們接下來說說出票的情況:

如果你發了紅包,彩票店老闆收了紅包,而且出票了。只要一出票,福彩中心數據庫中就會有記錄,一旦中獎,中獎記錄肯定是實實在在的,500萬肯定就不是虛無縹緲的。這個時候如果店主不承認,那麼你可以舉證,無論是語音還是文字,具體購買的號碼詳情,收款情況都是鐵證。而他有沒有發具體彩票在微信上讓你看到,其實這個就並不重要了。起訴打官司你鐵定贏。

這類似事情新聞報道過多次,比較有名的就有武漢雙色球中獎彩票被彩票店老闆截留的事件。

當然個人建議,微信上購買或代購彩票,一定要保留充分的證據。

最後說一句:彩票還是最好在自己手上。


大樂期侃


錢肯定能追回來,但是追回來多少不好說。

很多人說證據,微信聊天截圖不就是證據嗎?

微信溝通,你給他錢,他收了,收了之後打完彩票,沒道理一句話不說。

就算他為了白賺你這10塊也好,還是正常經營投注站也罷,都要有個回覆以示誠信。

所以,這個問題拆開兩個方面來看,一個是真的買了,但是說沒買;一個是根本就沒買。

如果是買了但是說沒買,可以直接報案,彩票中心可以根據時間點查詢當天的出票記錄,所有信息一目瞭然。如果說他買了,但是告訴你沒買,並且數據上有證據明確該中心在該階段確實出彩票了,這就石錘了,當然要還給你。

第二個狀況是根本就沒買。其實出現沒買的狀況,筆者一點都不意外,很多人根本就不拿彩票,彩票也不容易中,有人利慾薰心有什麼好奇怪的?而沒買的狀況,也就是彩票中心證實了該階段,這個投注站沒有出你所說號碼的彩票,這時候是無法要求對方返還你500萬的。因為你們雙方的關係屬於無償委託。

不過,對方一定要退還你10塊錢彩票錢,當然也有人喜歡買4注,那就是8塊錢。與此同時,因為對方的不誠信行為,這個點基本上也完蛋了。換句話說,這個投注站的老闆會受到應有的懲罰。

但是咱們話說回來,投注站的老闆也不傻,沒必要在500萬這個問題上跟你搏,因為他比你更清楚,只要出票了,一定能查到證據。所以,500萬不承認這事兒,多是他根本就沒打。至於他為什麼不打……還不是因為你信任他,總不去拿彩票,也不要求他微信發憑據……

所以,這其實就是信任成本的問題

信任別人是需要成本的,筆者有個朋友就是這樣,一直用微信讓投注站的老闆買彩票,而且一直是一個號。問題是他有時候去拿,有時候不去拿,其實按照頻率來說,甚至可以形容為基本不怎麼去拿,就放在老闆那裡。也就是說,他根本沒法確定老闆有沒有給他買,如果中了呢?中了之後老闆說沒買,那怎麼辦?

所以筆者告訴他,老闆給他買完彩票,打出來之後,拍個照發給圖,這樣就能確定了。可是他總覺得這樣不好,可能會讓彩票老闆覺得自己不信任他,關係就鬧僵了。結果到好,沒過多長時間,他還真中獎率,300塊錢,也不多,然後他就去兌獎。

一切正如大家所以為的那樣,老闆說那期忘了買了,退給了他十塊錢,然後這貨就特別不開心的回來了。

有一次我們碰面的時候,他就說,其實老闆可能真是沒買,畢竟為了300塊錢不值當的撒謊。他這話沒錯,筆者也認同老闆根本就沒買,僅僅為了300塊錢讓自己被那麼大的誠信負擔,這壓力簡直太大了,一般人絕不會因為這麼點錢冒險的。

問題是他們每次都用微信聯繫,筆者這朋友想起來就買5注,不是每期都跟著,所以單獨聯繫一次,老闆肯定要現場打出來啊,而且老闆還回復了一句“好了”,這不就說明應該打出來了麼?可實際上,老闆知道他也不怎麼去,也不拿彩票,可能根本就沒打,這樣不是能白賺10塊錢麼?

筆者這朋友倒也是神奇,也不願意追究,真不知道特喵的怎麼想的,其實就憑藉微信截圖找老闆要,老闆不管買沒買,都得把錢給他,因為其中有個非常明確的回覆“好了”。但他不願意追究,那咱也沒轍,朋友之間也多說無益。

所以,你信任別人,是要付出代價的,這個代價就是信任成本。


小言詹詹


從法律上來說你是有權讓店主還錢的,但實際上能不能拿到錢就是另一回事了。

比如最近發生了這樣一起真實案件。2012年12月11日19時許,安徽省阜陽市民李永志通過電話,委託潁泉區潁河西路蘇果超市東側彩票店老闆潘攀,幫助購買打印2012146期雙色球彩票,同日21時30分,該期彩票開獎,李永志購買的彩票中獎。彩票店老闆潘攀見財起意,向購買彩票人李永志隱瞞了該彩票中獎的事實,而是將該中獎彩票交給親戚王文軍,讓其到安徽省福彩中心領獎。


2012年12月13日,王文軍到合肥領取中獎彩票稅後款人民幣4789200元。2012年12月14日至15日,王文軍採取現金支取的方式從銀行將該款取出後藏匿。

事後發現購買的彩票中了大獎,購買人李永志以委託合同糾紛案由起訴王文軍、潘攀,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兩人共同返還4839775元。王文軍、潘攀不服,上訴於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省高院於2014年8月18日作出維持判決的決定。判決生效後,王文軍、潘攀沒有主動履行,並聲稱“寧願坐牢也不還錢”!

2015年4月8日,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王文軍與潘攀將彩票款4839775元隱匿、轉移,拒不執行該院判決,已涉嫌犯罪為由,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偵查。隨後,兩人分別被以“拒執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從這起案件可以看出,如果委託彩票店主購買彩票中獎後,彩票店主夥同他人冒領獎金的,你有權要求他們退還獎金。但實際上能不能收回獎金,就看法院的執行能力和冒領人的藏匿手段了。


冰焰


遇到這種情況不要慌,直接報警…現在大家買彩票為了方便,很多都加了彩票站的微信,直接把號碼發給彩票站,再把購票款發給彩票站,彩票站收到購票款後會馬上出票,並且照一張清晰的彩票照片給你,然後彩民核對一下,看號碼和日期是否正確。然後彩票站一般會在開獎的次日對前一期通過微信購買的彩票進行統一兌獎,小獎一般就直接發給購票的彩民了,如果是大獎就會通知彩民到彩票站拿取彩票的原件到市上或省上的彩票中心領獎!如果你真的中大獎了,彩票站不承認你在他那買過,那麼立刻報警,你手上是有在彩票站購買彩票的證據的,我想也沒幾個人這麼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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