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臨沂市政府發文!支持中小企業共渡“疫情”難關

積極應對疫情,
臨沂市政府制定10條“硬核措施”


與中小企業同舟共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臨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臨沂商城管委會,臨沂蒙山旅遊度假區管委會,臨沂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各縣級事業單位,各高等院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動員廣大中小企業積極參與疫情防控,堅決打贏全市疫情防控狙擊戰,結合我市實際,對受到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和參與防疫物資生產的中小企業,制定以下支持措施。


一、穩定中小企業信貸規模。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信貸餘額不得低於 2019 年同期水平;對受疫情影響出現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不得抽貸、斷貸、壓貸;對受疫情影響較重的中小企業,到期還款確有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臨沂市中心支行、臨沂銀保監分局)


二、切實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壓降成本費率,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提高首貸比例、信用貸款比例、無還本續貸比例“三個比例”,普惠小微貸款綜 合融資成本下降 0.5 個百分點,確保 2020 年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不高於上年同期融資成本。健全中小企業信貸考核激勵機制,落實授信盡職免責制度。(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臨沂市中心支行、臨沂銀保監分局)


三、優化基本金融服務。各金融機構要確保基本金融服務暢通,引導中小企業充分利用互聯網、手機 APP,採取線上顧問、遠程服務等方式辦理金融業務。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積極推行顧問服務,掌握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及金融服務需求,實現企業需求與金融供給的精準匹配和高效轉化。對中小企業的審批事項,各金融機構要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開闢快速審批通道,提供優質高效金融服務。(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臨沂市中心支行、臨沂銀保監分局)


四、減免中小企業稅費。對中小企業從縣級以上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用於疫情防控的財政性資金,經核准作為不徵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經核准,可減徵或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五、延期繳納相關稅費。對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中小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經主管部門批准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不超過 6個月。緩繳期滿中小企業足額補繳社會保險費後,不影響參保人員的個人權益。(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稅務局)


六、引導降低中小企業房租成本。疫情期間,國有、集體及享受過財政支持政策的中小企業創業載體要帶頭減免承租的中小企業房租,鼓勵其他民營中小企業創業載體為租戶減免租金。(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國資委)


七、實施援企穩崗服務。對疫情期間,不裁員或少裁員、符合穩崗返還條件的參保中小企業,經申請,可向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單位及其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 6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符合穩崗返還條件的參保中小企業,返還標準可按上年度 6 個月的企業 及其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0%返還。中小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招用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高校畢業生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 25%(超過 100 人 的企業達到 15%)以上,並按規定與招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 可給予不超過 300 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支持。(責任單位:市 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稅務局)


八、積極提供法律支持。對因受疫情影響停產、停工,無法按期履行涉外合同的中小企業,可根據需要按程序提供相關材料,申請辦理與不可抗力相關的事實證明。對因生產防疫所需物資和緊缺原材料而影響合同履行產生法律訴訟的,由市政府聘請法律顧問協助解決。(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商務局、市貿促會)


九、支持企業做好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期間,對生產銷售用於肺炎疫情防控的藥品、醫療器械的中小企業,在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過程中優先予以支持。中小企業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治新藥研發活動,按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對涉及新型肺炎防控的藥品和醫用品生產企業,納入保障類應急減排清單,在重汙染天氣預警和響應期間免於停限產。(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稅務局)


十、切實解決企業訴求。深化領導幹部聯繫幫扶企業制度,聚焦肺炎疫情期間企業訴求,整合服務資源,對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由市工信局負責調度彙總,納入市政府督查督辦事項,督促相關部門及時辦理。針對疫情防控急需的相關企業生產經營許可,設立審批服務綠色通道,縮短辦結期限,特事特辦。(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政策執行期暫定為自政策發佈之日起三個月。中央、省出臺相關支持政策,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臨沂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2 月 4 日

剛剛!臨沂市政府發文!支持中小企業共渡“疫情”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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