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疫情期間加強食品生產企業復工復產規範管理

臨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食品生產企業復工復產規範管理的通告

全市食品生產企業:

根據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企事業單位開工開業工作的 緊 急 通 知》(臨 政 辦 明 電〔2020〕4號)要求,現就食品生產企業復工復產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各食品生產企業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不斷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體系,嚴格執行食品生產各項管理規定,切實將疫情防控各項工作措施和食品安全管理規定一併落實到位。

二、落實食品生產企業復工復產備案制度。涉及生活必需品的企業,如糧油、米麵、方便食品、糖、鹽、肉製品等食品生產企業應提前安排復工復產的準備工作,向當地縣區疫情處置指揮部辦公室進行備案,同時告知當地縣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三、做好復工復產的前期準備工作。1、成立疫情防控指揮小組,加強企業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2、嚴格復工人員疫情核查,實行健康狀況“一人一檔”管理,掌握每名職工及其家庭成員的健康狀況,建立體溫日檢測制度,逐一簽訂崗位防疫承諾書,如實報告個人情況,自覺配合做好健康檢測、消毒、治療、調查和隔離等防控措施;3、制定復工復產工作方案,包括復工復產時間、復工人員數量、來源,原料採購、物流運輸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內容;4、制定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對職工管理、進出人員車輛管理、消毒管理規定、疫情防控物資管理、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等,要做出科學有效的規定,並完善全環節、全流程疫情防控臺賬,如實記錄相關情況;5、儲備疫情防控物資。疫情防控物資儲備要滿足在產期間疫情防控需求,包括:防護口罩、手套、手持電子溫度計、75%酒精及酒精噴壺、次氯酸鈉溶液(二氧化氯)及噴霧器、洗手液等。有條件的還可設置隔離室,購置部分防護服、護目鏡等防護器具;6、加強 復 工 人 員 防 護 知 識 培 訓 工作,提高防護意識和防護能力; 7、對廠區各部位要進行全面消毒,包括廠區空地、路面、排水管 道、車 間、生產設備 及工器具、運輸(轉運)設備、倉庫、實驗室、辦公場所、食堂、宿舍、保衛室等;8、按照復產清場要求,對生產車間、生產設備等進行徹底清潔,經相關負責人員驗收合格。

四、嚴格生產加工過程控制。嚴格把控原料進貨查驗、生產工藝流程、產品出廠檢驗、倉儲物料管理、暫存物料防護等各個重要環節,確保出廠產品質量安全。

五、嚴格人員就餐管理。加強制作間、餐廳等場所消毒和衛生管理,保證食材來源可靠、製作過程安全。採取分散就餐,錯時就餐,使用消毒餐具,就餐人員保持一定距離,保持通風等有關措施,減少人員聚集,避免交叉感染。

六、保障住宿條件,企業應為員工提供良好的住宿條件,儘可能單人單間住宿,避免互相傳染。

七、嚴厲懲處違法違規行為。疫情防控期間嚴禁採購野生動物和不明來源的活體動物或動物源性食品原料進行生產加工;嚴禁食品生產過程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等違法行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依法加強現場監督檢查,發現違法行為,一律從嚴從重從快處罰,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部門。

八、加強社會監督。市場監管部門要暢通舉報投訴渠道,鼓勵廣大市民群眾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撥打12345(12315)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臨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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