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新規生效 港股公司年報強制披露擴“容”

外匯天眼APP訊 : 港股年報披露高峰期將至,未來3個月,包括騰訊、中國平安、閱文集團、吉利汽車等在內的大部分港股上市公司,將發佈2019年度業績報告。

多项新规生效 港股公司年报强制披露扩“容”

與往年不同,伴隨著多項新規生效,上市公司重大投資明細、收購標的業績承諾兌現情況等,將被要求強制披露。此外,若財報被審計機構出具“非標”意見,相關股票將被暫停買賣,直至審計機構提出的問題得到解決;如上市公司未能在補救期內解決相關問題,可能會被退市。

“港交所已修訂《上市規則》,將過往有關集資、重大投資及業績表現保證結果等方面的披露建議正式編納成規,發行人要特別注意遵守這些新增規定。”港交所上市主管陳翊庭表示。

針對當前部分上市公司的年報審核工作因出行交通受限而受到影響,港交所表示會充分考慮實際情況,將適時聯同香港證監會刊發更詳細的指引。

要求披露業績承諾兌現情況

伴隨多項新規的落地,港股投資者可能會迎來史上最詳盡的港股年報。

其中,有關履行業績表現保證的披露要求已於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成為港股《上市規則》條文,上市公司若此前有重大收購的,本次年報發佈,必須披露被收購業務的表現及其是否達到承諾的水平。如未能達到,上市公司還應刊發公告披露將如何確保承諾人履行責任,如向上市公司賠償差額、按協定公式調整代價或購回業務。

同樣,自2019年10月1日起,重大投資的披露要求也已正式編納為港股《上市規則》條文,港股上市公司必須披露每一項佔其於會計年度結束時資產總值5%或以上的投資的詳情。

具體包括,相關公司的名稱及主要業務、所持股數及百分比率、投資成本等;每項重大投資在會計年度結束日的公平價值,以及其在上市公司資產總值中的規模佔比;每項重大投資在年內的表現,包括任何已變現或未變現損益及已收到之股息;上市公司就這些重大投資的投資策略的討論。

港交所還提醒上市公司,為讓股東瞭解更多財務信息,上市公司應適當列出“其他支出”項目的明細。此外,港交所還認為,董事及管理層有責任作出恰當分析及判斷,評估重大無形資產(包括商譽)減值測試所用的主要假設是否合理,而不是過分樂觀。

不過,根據港交所最新刊發的上市公司年報審閱結果,其於2018年7月3日生效的《上市規則》新增內容——“要求披露集資所得款項用途”,在2018年度業績報告中,落實情況並不佳。

被出具“非標”意見將停牌

港股本次年報披露,也將適用停牌新規,被審計機構出具“非標”審計意見者,將被停牌。

港股的“非標”審計意見,一般包括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以及否定意見。 2019年5月,港交所刊發《諮詢總結——有關上市發行人財務報表附有核數師發出之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建議》,新增以下規定 :上市公司刊發年度業績公告,如果審計機構對其發出或表示會發出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聯交所一般會要求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暫停買賣 ,直至該上市公司解決了導致審計機構發出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問題。如上市公司未能在補救期內解決導致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相關問題,其可能會遭到除牌。

新增的規則於2019年9月1日起實施,但對於大部分港股公司而言,當前正在進行的2019年度財報季,是新規實施後的首個大考。

據港交所披露,在2018年度業績報告中,被審計機構發出“非標”審計意見的港股上市公司多達92家(不包括19家已長時間停牌的公司),而2017年度這一數值是78家。92家公司中,有29家是第一次被出具“非標”審計意見,22家是第二次,9家第三次,15家是第四次,還有5家公司是第八年被出具“非標”審計意見。

將刊發詳細指引應對年報披露延遲

在全民阻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大背景下,有上市公司年報審計進度受到影響,如凱華集團發佈公告稱,受疫情影響,2018/2019全年業績的刊發將進一步延遲。

對於“港交所將允許上市公司推遲發佈業績報告”的傳聞,港交所新聞發言人對上證報表示,港交所與香港證監會緊密合作,確保投資者繼續能夠及時接收到有關資訊以作出投資決定,同時港交所也會充分考慮當前部分上市發行人的審核工作因出行交通受限而受到影響的情況。港交所將適時聯同香港證監會刊發更詳細的指引。

此外,陳翊庭還表示,港交所正研究運用人工智能來協助審閱年報,目前已使用人工智能識別一些特定的披露內容,未來會繼續這方面的研究,利用人工智能提高其他審核流程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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