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安區防控指揮部發布“二十條”,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今天(2月3日),臨安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消息,決定在臨安全區全面實行以下二十條舉措——強化精準管控防擴散

1、嚴格落實“數據信息+網格排查”措施。對疫情重點地區已返臨人員、密切接觸人員、發熱症狀人員,依託基層網格和“大數據”,開展動態滾動排查,確保所有來臨人員全管控,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全部落地、全部錄入、全部清零。要建立舉報制度,發動群眾通過舉報熱線對各類可疑人員進行舉報,要發動轄區家庭每天自己測量體溫,實現底數全摸清。

2、嚴格落實隔離觀察人員管控措施。對居家觀察人員一律按照“人盯人、戶盯戶”24小時盯死看牢落實到位。區、鎮街集中隔離觀察點要嚴格按照規範要求落實專人負責、專人管理,嚴格執行技術規範和流程。對脫管人員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強化源頭管控防輸入3、嚴格落實交通卡口管控。在高速、省道等交通道口設立檢查卡點,按照“逢車必攔,逢人必測,逢臨外人員必登記”要求,對所有來臨車輛嚴格實行24小時排查機制,發現疫情重點地區來臨人員一律予以勸返。

4、嚴格落實返工防控措施。區內各類企業不早於2月13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和疫情防控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各企業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對所有來自疫情重點地區的員工逐一勸告、一律推遲來臨,復工後來臨的一律由企業負責落實醫學觀察14天,並建檔,實行日報告制。以疫情重點地區員工為主的企業一律無條件暫停復工,直至疫情穩定為止。家政、建築等行業工作人員按上述要求嚴格落實管控措施。企業防控措施履行不到位的,一律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5、嚴格落實返校防控措施。本區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延期至2月17日之後開學。開學前,學校不得組織學生返校,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線下集中教學活動和集體活動(包括培訓機構)。

6、嚴格落實返崗管理措施。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上班時間以區委區政府的正式通知為準,疫情防控工作相關單位除外;非緊迫崗位人員可視情在家實行遠程辦公、掌上辦公,允許實施錯時上班。

7、嚴格落實出租房屋等用房管控。加強出租房屋管理,嚴格落實出租戶戶主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發現疫情重點地區人員,要立即報告所在地鎮街、社區(村)。旅館、農家樂、會所等不再接收臨安籍以外的人員。

8、嚴格落實增量“日交日清”。對當日來自疫情重點地區人員的數據信息,交由屬地鎮街核查確認、建檔鎖定;各卡口排查到的當日新增人員,按防控相關要求執行到位。鎮級集中觀察點要分別確定一名鎮街班子成員帶隊駐點,同時建立應急處置小分隊,及時處置重點應急事項。

強化重點管控

9、嚴格落實基層單元防控。各村、社區、小區、各類企業、工作場所、樓宇等基層單元要設崗排查,對進入人員進行詢問、登記、測體溫,發現有疫情重點地區來臨人員、發熱症狀人員及時報告。要強化居家隔離觀察責任機制,並做好心理輔導,加強服務保障。

10、嚴格限制人員密集場所活動。繼續暫停集市集會、展會展覽、文藝展演、人才交流、宗教活動、家宴等聚集性活動,以及景區、歌舞娛樂場所、遊藝廳(室)、行政服務中心、人才市場、文化禮堂、老年活動中心、黨群服務中心、網吧、游泳館、圖書館、博物館、劇院、電影院等公共場所。紅白喜事儀式推遲舉行,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政服務中心、賓館、酒店、商場、樓宇等人員密集場所全部停用中央空調。

11、有序加強生活必需場所管控。群眾生活必需的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實行體溫測量,經營人員和購物者一律佩戴口罩等防護用具。

12、嚴格落實藥店診所防控責任。要發揮基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室),零售藥店、個體診所的作用,對前來購買治療發熱、咳嗽藥品的人員,應當登記並詳細詢問了解有關情況,勸導患者及時到醫療機構就診,並第一時間向所在鎮(街道)報告。

強化醫療救治13、提升醫療防病救治工作。按照“不發生死亡病例、醫護工作人員不感染”“兩不”要求,提升醫療救治水平,加強防護措施,確保及時有效救治。

14、加強醫療防護物資供應保障。加大組織生產、採購力度,積極發揮紅十字會、慈善總會、僑聯、工商聯等組織優勢和作用,加大物資採購儲備力度,實行區級醫療物資供應統一調度。

強化責任落實

15、嚴格落實“條上工作部門承包,塊上工作鎮街承包,突出難題領導領辦”防控責任體系,層層壓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層層建立“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做到一切工作服從和服務於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一切行動都要聽從疫情防控統一指揮。

16、強化宣傳輿論導向。要進一步健全信息發佈制度,及時宣傳疫情情況、最新政策,做到精準、透明、公開、高效、權威。要加強宣傳引導群眾減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動,不串門、不集會、不聚餐,讓群眾自覺養成良好的個人生活習慣和公共衛生習慣,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

17、加強疫情形勢研判。制定各類防疫應急預案,堅持每日分析研判,形成多個層面的綜合研判機制,根據疫情特徵和走勢,及時調整防控策略和措施,確保防疫工作有條不紊開展。

18、全面發動全民動員。要充分發揮工青婦、紅十字會等群團組織、志願者,以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外人士等各方面力量,提高全民防控積極性,增強打贏防控阻擊戰的信心。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和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引導黨員危急關頭、危險時刻衝鋒在第一線、戰鬥在最前沿。積極發動廣大幹部群眾積極參與疫情防控工作,保護好美麗家園。

19、切實強化法制保障。對明知自己患有傳染病但拒絕接受隔離、故意傳播的,明知自己患有或疑似患有傳染病但拒絕接受檢測、隔離觀察、治療,明知自己來自疫情重點地區但隱瞞不報而造成傳染病傳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及各類責任主體不履職、履職不到位的,一律嚴格依法追究責任。 20、切實加大督查追責力度。加大暗訪力度,加密督查頻次,對重點部位管控措施是否真嚴真實真落地、重點人員是否跟蹤管控到位進行暗訪和隨機檢查,注重發現和查處典型案例,對因思想麻痺、措施不力導致疫情輸入和蔓延,緩報、瞞報、漏報疫情的,要嚴格問責,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絕不姑息。對不服從組織安排、影響疫情防控措施落實、畏懼退縮的黨員,要嚴肅處理。凡居家隔離觀察和集中隔離觀察以外發現確診病例的,一律實行責任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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