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加強疫情防控期間電梯使用管理的通 知

全縣各電梯使用、物業管理、電梯維保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全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強化全縣電梯使用、管理、消毒等工作,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要求,結合我縣電梯使用管理實際,現將規範電梯使用、管理、消毒等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明確電梯管理單位責任

(一)建設單位尚未移交電梯所有權人的,建設單位為電梯責任管理單位;

(二)委託物業公司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受託人為電梯責任管理單位;

(三)未委託物業公司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權人為電梯責任管理單位;

(四)出租配有電梯的場所,租賃合同中約定的電梯使用管理責任人為電梯責任管理單位;租賃合同中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所有權人為電梯責任管理單位。

二、進一步強化電梯使用管理

電梯責任管理單位應加強電梯的使用、管理、消毒等工作,每天對電梯轎廂、轎門、層門、扶梯、人行道扶手等部位進行消毒,尤其是乘梯人易接觸的內外呼叫按鈕定時進行擦拭消毒,確保用梯安全。

電梯使用單位應加大疫情防控期間正確電梯使用的宣傳,在電梯外和轎廂內,張貼乘梯須知,對乘梯人做出必要的提醒和提示。同時也要確保電梯內的應急救援裝置和通風裝置的正常運行。

三、進一步落實電梯維保責任

電梯維護保養單位要積極配合電梯使用管理單位做好電梯的使用、管理和消毒工作。電梯維保單位和維保作業人員應按照《電梯維護保養規則》(TSG T5002-2017)對電梯進行維保。開展維保作業時,維保人員要配備口罩、護目鏡、手套等安全防護用品,確保維保質量和效果。

四、進一步加強值班值守工作

各電梯使用單位、物業管理、電梯維護保養單位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要進一步加強電梯安全留守值班和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杜絕電梯安全事故的發生。

特此通知。

莘縣市場監管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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